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提示
❶ 为什么上市公司年终或者遇到重大事项时必须发布财务年报或者财务公告
从政策上来说,那就是证监会和证交所规定的,必须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从理论上来说,是为了确保流通股持有人的信息知情权。股民买流通股,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股价的变动直接影响其损益,因此需要有足够的知情权,获取上市公司重要事项信息,以作出相应决策,否则很有可能导致股民利益受损
❷ 怎么及时获得上市公司的重要消息
如果你提前就知道某家公司业绩大增,那么在消息公布之前提前买入公司股票。等大多数人知道的时候,你就可以坐享其成,等着其他投资者买入推升股价,毫不费力的赚取收益。
显然,作为小散在投资股票的时候有一个先天的缺陷,就是信息劣势。大部分的普通投资者都是通过一些公开的渠道获取信息,所有的信息基本都是公开的。而且时效性比较差,普通投资者往往是最后才获得信息的一批人。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比起来,有一定的信息优势。机构投资者有专门的分析师,这些分析师的工作就是弄清楚其负责的行业情况,以及其行业内具体公司的经营状况。他们在投研的专业性和便利性远胜于普通投资者。但是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优势和本公司的大股东、高管比起来,相对又要弱势很多。大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高管是公司的经营者,这两类人是最熟悉公司的人。公司的大股东和高管有着天然的信息优势,他们了解本公司行业的竞争状况,发展前景。了解公司有哪些优势,哪些劣势,未来的发展状况如何,甚至公司内部的人际关系怎么样,管理人员的性格和处事风格怎么样,这些信息是不可能在新闻网站上看到的。
作为小散能够做的就是尽力缩小这种差距,利用市面上尽可能多的软件,像wind、同花顺等还有风险预警的APP,比如风险早知道等,第一时间掌握公司动态,保证自己不处于信息劣势。
❸ 上市公司中的重大诉讼披露有什么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诉讼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有一个影响力的规定:“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至于什么样的诉讼才能产生较影响呢? ,该办法没有直接规定,而是规定了认定程序: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也就是说,公司应当自己制定应当披露的具体数额标准,报管理部门备案,如果发生已备案的事项,而没有披露,就是违法了。当然在备案时,管理部门会审核该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❹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重大时间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❺ 上市公司当天披露的信息,怎么显示的披露时间是第二天
我不同意推荐的答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都是通过交易所网上业务专区制作发布的,其中会有一个“拟披露日期”的选项。如果工作人员在专区提交信息披露申请的时间晚于11:30分,那么系统认可的有效的拟披露日期必须大于当日,所以如果是临时性公告,上市公司会将当日申请披露的公告日期填写成系统认可的拟披露日期(即申请的次日)以保持一致。所以就出现了今天披露的公告,日期写的却是明天的情形。而如果是三会决议公告等,系统认可的拟披露日期虽为信息披露申请的次日,但公告文稿的日期也必须填写为会议召开当日,以事实为准。需要强调的是,上市公司信披是一件非常严肃、谨慎的事项,公告一旦发出就表示了公司最权威的言论,根本不允许存在什么笔误,这是监管部门、上市公司非常忌讳的事情!
❻ 请问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须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❼ 如何识辩上市公司的公告,是否是利好的消息呢
公告做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途径,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和判断的重要依据,对市场的影响作用不容小觑。这些看似枯燥而标准化的上市公司公告,仔细解读起来却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仔细研究还真可能踩进坑里,做出错误的判断。因此掌握公告解读的要领,读懂公告中释放的信号,对于投资者来讲就至关重要了。
公告的分类
上市公司公告从重要性来讲,财务披露的为一类,定增并购的可分为一类,投融资的分一类。通联数据公告库中把上市公司公告从不同维度细分为了八大类:
再比如海虹控股于2016年10月公布的定增预案,拟募集资金25亿元用于实时智能审核平台建设项目,细看后发现此次定增拟定价44.10元/股,与公司停牌前日收盘价24.93元/股相比已严重倒挂,因此该定增计划大概率会停止实施。
❽ 怎样让上市公司披露更详细的信息
1.政府强制。政府应该早点出手,但现在好像效果不好
2.股民呼吁。股民的呼吁,会逼着政府行动
3.股市续跌。如果今年的续跌还没有让中国脑门发热的话,那中国就快完了。
4.缺少网络。我觉得现在要查一个上市企业的年报还是挺费劲的。
5.加大退市要求。其实股市和现在的大学时一样的,难进易退,很多上市企业入市后不思进取,出现问题后,高管离职,造成“信息丢失”,就是他们想透明,也不可能啊。
❾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包括哪些内容
《证券法》对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界定是: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❿ 中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体要求
你好,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
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对履行以上基本义务以及本规则其他具体要求有疑问的,可向本所咨询。
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公司重要公告中必须作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现在社会对于很多的公司来说的话,他们在进行一个运营过程当中的话,可能会面临着很多的事项,比如说拥有这样的一种信息披露的义务等等,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要在市场上面对于很多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公司信息的披露,这样才能保持一个透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