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基金
Ⅰ 地方配套资金包括什么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包括什么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对市县财政下达资金立项时,要求下级财政必须进行配比的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是由上级财政和下级财政共同承担的一种资金支付方式。项目立项 ,要求地方配套资金,目的在于调动地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地方配套资金,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扶贫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配套、各类民生项目资金配套、世界银行项目等。
Ⅱ 基金公司成立后银行有配套资金吗
这个就要看他们和银行有没有合作了,如果有银行合作的话,肯定会配套资金的,所以说放心好了,一般情况下没问题。
Ⅲ 什么叫配套资金
政府配套资金,政府出资用于城市建设配套的资金,比如,城市规划中的交通配套的道路、桥梁修建资金,新建居民区的公交、学校、市场的配套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是指除中央投资的资金以外的其它配套资金,可以是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筹措的
业主自筹一般指业主自己筹措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不是一码事,不过要是业主从地方配套资金中筹措到资金,就有联系了,那也不是一回事儿
Ⅳ 配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怎么写
山东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法鲁财建[2004]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法》)和我省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一)全省各级每年缴入省级国库的排污费资金;(二)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环境保护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作为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的方式,吸引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等渠道资金的投入。第四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安排和使用,按照预算资金管理法,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确保实效的原则。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支持的重点项目第五条申请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条例》、《法》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中关于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规定。(二)项目已经纳入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计划或者省、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三)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减少流域或区域污染负荷,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四)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并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五)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点源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具备开工条件或正在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综合性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具备实施条件或正在实施,规划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六)项目已落实不少于项目总投资30%的资本金,或项目已经获得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支持或资金保证。第六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下列项目:(一)重点生态保护项目。包括列入《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范围的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分,省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和有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具有典型生态示范意义的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及绿色社区建设等项目。(二)区域流域性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小清河流域、“两控区”等重点控制区域的综合治理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结构性污染治理项目。(三)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点工业行业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以及清洁生产项目等。(四)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推广应用项目。包括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良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经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认定或审定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应用及示范项目;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五)环境监督能力建设项目。包括水质、空气、固废、噪声和辐射监测等环境污染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六)其他需要省级支持的项目。包括有利于解决省界或其他跨行政区域污染纠纷,具有流域上下游补偿性质,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的污染防治项目;各类生态(工业)示范区、高新技术园区等循环经济项目等。(七)省政府规定的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第七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支持下列项目:(一)属于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项目);(二)环境影响评价认定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明显不良影响的项目;(三)环境卫生以及与污染防治无关的其他项目;(四)国家产业政策不支持或明令淘汰、禁止的项目等。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八条根据项目特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别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污染防治项目。第九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项目形式申报,通过其所在地的市级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向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提出申请。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的脱硫项目,由该电力企业直接向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提出申请。第十条申请材料分正文、申请表和附件三部分。正文为申请经费的正式文件。申请表和附件分为两类:区域流域性污染防治项目申请资金按附件二要求上报;其他项目申请资金按附件一要求上报。第十一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时间截止到每年3月15日。项目单位单方面上报(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除外)、越级上报或不按规定条件、时间上报的不予受理。第四章项目审查和下达第十二条省环保局、省财政厅对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完整性、真实性以及项目的环境效益等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并按项目的轻重缓急拟定资金安排的初步方案。省环保局、省财政厅共同对列入初步方案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财力状况,拟定资金安排年度计划。第十三条省负责下达财政资金补助和贷款贴息。第五章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项目实施或承担单位收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管理规定,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于年度终了提交绩效报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要与其他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第十五条财政主管部门应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并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及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第十六条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根据项目进度检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实施以及污染物总量削减措施的执行情况。各市财政、环保部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的20日内,将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各支持项目实施情况报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第十七条项目完成后,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将对重点项目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第十八条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自资金到位之日起3个月无故不开工建设的;(二)无故不按计划建设的;(三)因自筹资金不落实或无故停止项目建设的;(四)无故延期竣工的;(五)验收不合格的。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停止拨付资金,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可以视情况予以通报,并取消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资格。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财政部门收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属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的,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科目中“一般预算调拨收入—一般预算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收入”核算,纳入预算支出时,纳入“其他支出—其他支出”一般预算支出科目核算;属排污费资金安排的,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科目“专项收入—排污费收入”核算,纳入预算支出时,纳入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专项支出—排污费支出”核算。项目承担单位对申请取得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第二十条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法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法为准。第二十一条本法由省财政厅、省环保局负责解释。附件:1、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申请表及申请材料2、区域流域性污染防治申报项目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Ⅳ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指的是什么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
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不征税收入,包括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绿化、消防等规定性取费。
(5)配套基金扩展阅读:
一般流程:
1、受理:申请人到相关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
①实地调查: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调查,发现条件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整改报告 → 验收;
②成本监审:经办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本监审,作出成本监审意见。如资料不合格制作补证通知书。
2、初审: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地调查情况及本局成本队的成本监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如资料不合格制作补证通知书。
3、审核: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
4、价审委会审:物价局价格审议委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价格审议会议进行会审。
5、局长签批:经办人在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价格审议会议的会审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拟写发文稿,报局长签批。联系人将发文稿送县财政局会签。
Ⅵ 募集配套资金是什么意思谢谢
例如,在并购重组的时候募集配套资金,也就是在并购重组的过程(可能是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现金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相关项目所需要的资金。
Ⅶ 什么是地方配套资金
我朋友的公司是软件企业,已经申请了国家某基金,同时省科技厅还有配套资金。应该开具收据起证明作用就可以了,如果科技部门非要发票的话,问他们要什么样
Ⅷ 配套融资是什么意思
配套融资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并购时,同时向投资者定向增发股份进行融资。
配套融资的适用范围:
(1)募集配套资金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主要包括:并购重组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的支付;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安排;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2)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达到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并购重组方案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
(8)配套基金扩展阅读:
配套融资的要求:
1、至少有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三方参与。
2、资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项目自身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作为资金偿还的保证。
3、项目融资是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即如果将来项目无力偿还借贷资金,债权人只能获得项目本身的收入与资产,而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资产却无权染指。
4、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的主要区别在于,按照传统的融资方式,贷款人把资金贷给借款人,然后由借款人把借来的资金投资于兴建的某个项目,偿还债款的义务由借款人承担。
贷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经营的项目的成败,因为借款人尚有其它资产可供还债之用。但按照项目融资的方式。
工程项目的主办人或主办单位一般都专门为该项目的筹资而成立一家新的项目公司由贷款人把资金直接贷给工程项目公司,而不是贷给项目的主办人,在这种情况下,偿还贷款的义务是由该工程项目公司来承担,而不是由承办人来承担。
贷款人的贷款将从该工程项目建设投入营运后所取得的收益中得到偿还,因此,贷款人所看重的是该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可能性以及其所得的收益,项目的成败对贷款人能否收回其贷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而项目成败的关键是项目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中要有准确完备的信息来源和渠道,要对市场进行周密的细致的调研分析和有效的组织实施能力,要全面了解和熟识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要有预见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采取的相应对策,这些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
在国际上一些大型的投资项目,通常都由一家专业的财务顾问公司担任其项目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公司做为资本市场中介于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凭借其对市场的了解以及专门的财务分析人才优势,可以为项目制定严格的,科学的,技术的财务计划以及形成最小的资本结构。
Ⅸ 什么是财政配套资本金
项目筹备阶段,在资金安排中,项目业主制定资金计划时,首先制定业主自己准备出资多少?其次财政配套资本金多少?这些构成了项目资本金,有项目资本金后,银行可以配套安排1-2倍的债权投资,资本金投资加上债权投资组成了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不幸的是,往往是银行的资金出去了,业主和政府的资本金迟迟不能到位,成为胡子工程。
Ⅹ 什么是配套资金
配套资金,是在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下涌现出来的一种为获得上级或外部投入资金而由有关单位或部门相应配备一定比例的资金。通俗地说,就是由上级财政或部门拨一点资金,同级财政或部门出一点资金,项目单位自己筹一点资金。从目前配套资金执行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目前,在各级、各个经济建设项目中,配套资金的使用相当广泛,诸如农村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农机购置补贴、乡镇综合改革、移民安置、扶贫贷款、林业贷款、水利、矿产开采、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国家安居工程、低保、消防装备建设、科技项目、科技创新、重点科研、义务教育工程,还有外资项目等等。
(10)配套基金扩展阅读:
对于资金的定义有以下四点:
(1)资金是垫支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用于创造新价值,并增加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媒介价值。
(2)资金是以货币表现,用来进行周转,满足创造社会物质财富需要的价值,它体现着以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3)资金是用于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有价值的物资和货币。
(4)资金是国民经济中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
资金是垫支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用于创造新价值,并增加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媒介价值,也是指资金管理,意思是说在任何一次交易中,只使你的一小部分资金承担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