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刻意隐瞒信息处置
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什么法院管辖
各地涉案金额不一样,管辖法院不一样,一般3000万以上的涉案标的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他管辖的,也可以提审。
㈡ 有哪些奇葩方式泄漏了上市公司内部信息
上市公司内部信息的泄露,不仅会影响公司本身的正常运作,还会影响股市的公平交易,比如中这些奇葩方式会泄露上市公司的内部消息:
01处于股市焦点圈,若是你能融入股票里手寒暄圈,你天天能领受到的讯息都可以判定为内部动静,比市平易近本身的判定要科学有用良多。
02若是你和一家上市企业统一写字楼,某段时候看到上市企业员工异常忙碌起来,或是听到其内部员工会商最新的投资或收购信息,可实时采办,这也算股票上涨的内部讯息。
03有时辰风行词汇的传导,也能作为内部讯息,好比某部商战电视剧莫名火爆,和剧中相似的股票代码就极有可能上涨。
04有时辰,上市企业高管或具有重年夜抉择权的中高层带领,在对交际际过程中,有意或无意的透露出部门黑幕买卖或信息,也可作为内部动静。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会造成哪些危害
会给市场上面的投资者造成错误的引导,如果因此造成亏损,那么投资者是可以起诉该上市公司的。
㈣ 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不得上报所属集团公司或者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从立法本原上看,该说法是不错的,因为如果提前报送给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难免不造成内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后果。只是具体表述不太准确。
关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职责,其规则,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有以下规定: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
㈤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会受到什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违法的统计数据哪里可以查看
具体案例:
证监会官网上,“信息公开”下的行政执法的公告给出了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的违规情况的具体描述及处罚结果
或者在新浪财经上搜索上市公司,选择“重大事项”--》“违规记录”可查询相关公司的违规情况
㈦ 上市公司隐瞒公告怎样投诉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首先,如果隐瞒重大经济事项,就不满足“完整”的要求;
其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有“重大遗漏”,如果隐瞒重大经济事项,也违反了这一规定。
如果发现上市公司确实有隐瞒公告等行为的话,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的当地监督局进行投诉、举报。
㈧ 求近3年来的上市公司信息失真舞弊案例
案例一:闽福发(000547) 闽福发年收入只有2~3个亿元(实际上真正的收入估计连1个亿元都没有达到),但近几年货币资金一直保持较高余额,甚至超过了年收入额,而且闽福发的货币资金很有意思,除了2002年有“其他货币资金3550万元”外,其余基本都是银行存款,而这些银行存款都是没有受限的。而实际上,闽福发大股东的股权早就被司法冻结或质押,闽福发截至2005年半年报,资产总额11.08亿元,股东权益.4.60亿元,资产负债表58.48%,而这只是账面数,如果扣除大量的泡沫、虚假资产,笔者怀疑闽福发早已资不抵债,在此背景下,竟然还有2个亿甚至3个亿元无受限的银行存款,只能断定这些银行存款实为虚构或早已受限。 2 案例明天系 与德隆系齐名的明天系最近也传出资金链绷紧的传闻,明天系实际控制人是肖建华,其核心企业是明天控股,据该公司网站介绍:明天控股有限公司,是以IT行业为龙头,基础工业为后盾,产品开发和资本运作为两翼的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现有20多个高科技控股公司,其中六家为大型上市公司。与明天系有染的公认的上市公司有华资实业(600191.SH)、明天科技(600091.SH)、宝商集团(000796.SZ)、爱使股份(600652.SH)、西水股份(600291.SH)。 2005年半年报披露,明天科技9.29亿元现金,华资实业5.60亿元现金,爱使股份10.30亿元现金,而三家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9.37亿元、23.12亿元、32.22亿元,众所周知,明天系掌门人是资本运作起家,如今旗下上市公司有如此巨额现金令人生疑,尽管煤炭投资收益明显,但却不足以支撑整个系的现金需求,而肖建华等资本运作高手对现金需求是非常旺盛的,因为这几年熊市使大多数的同类资金链断裂,在这种背景下,明天系居然手握25亿现金岂不令人生疑,在这巨额现金的背后怀疑又是一家家的金花股份(金花股份最近承认虚构巨额现金、隐瞒巨额账外借款)。 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明天科技2005年第三季报显示其货币资金余额增加至16.79亿元,据该公司三季报称“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1亿元,但查遍所有的公开信息,不能知道这笔巨额资金的来龙去脉,明天科技称货币资金是公司在建项目的专项建设资金和必要的生产流动资金,而明天科技截止第三季度共实现收入5.11亿元,资金负债率尽管不高,但也有55%,欠银行贷款14多亿元(包括应付票据3亿元),海吉氯碱项目一期总投资也只有17亿元,明天科技为何要一次性准备如此巨额的现金呢?实际上,半年报并没有海吉氯碱项目,资金余额也高达9.29亿元,因此,我们怀疑这笔巨额现金涉嫌虚构或早已设定质押。 案例三:悦达投资(600805) 悦达投资2004年报现金余额11.88亿元,其中有外埠定期存款5.27亿元——人们不竟发出疑问:好端端跑大老远去存什么定期存款?且该存款无质押等情况。 截止2004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61.8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1.88亿元,资产负债率63%,银行贷款31.66亿元(包括应付票据5.07亿元),2004年该公司实现收入11.88亿元,实现净利3982万元,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6.13亿元、-1.40亿元及-0.04亿元。2004年现金净增加4.69亿元。 2004年报披露: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净额(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扣除公司及子公司占用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资金)合计为22,629.00万元。其中:本年累计增加138,246.84万元,本年累计减少144,899.44万元,全年平均占用净额48,809.61万元。 2005年半年报显示,货币资金余额减至9.22亿元,经营性现金净流出4.64亿元。货币资金中有5.25亿元是其他货币资金,附注称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为办理承兑汇票抵押存款金额51910.50万元、信用保证金存款659.44万元、外埠定期存款3.24万元。而2004年报中11.88亿元中有9.37亿元是其他货币资金,附注称: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为办理承兑汇票抵押存款金额26429.50万元、信用保证金存款2639.19万元、外埠定期存款52700.00万元。 至此,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悦达投资外埠定期存款5.27亿元实为虚构或已设定质押,造假目的是掩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违规行为
㈨ 上市公司未批露信息可以上报政府机构吗
从立法本原上看,该说法是不错的,因为如果提前报送给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难免不造成内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后果。只是具体表述不太准确。
关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职责,其规则,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有以下规定: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但具体的规定也没有这么死,如确实需要报送,可以将报送单位及具体经办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出具相关承诺,这样的操作交易所是可以接受的,并且好多公司都是这么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