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生育保险待遇网上就能申领
1. 哈尔滨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市职工家庭只要按规定缴纳了社保,就可以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可以说,生育保险不仅减轻了家庭负担,还为生育女职工带来了一丝人性的关怀。那么,哈尔滨生育保险该如何办理呢?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参保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结婚证
3、妊娠诊断证明
4、夫妻双方各自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的婚姻情况证明。
参保流程:
1、到社保中心领取表单进行填写;
2、将填写好的表单和其他参保材料提交社保中心进行审验;
3、审验完毕缴清生育保险费用。
参保地点:
阿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269号
电话:0451-53722272
道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电话:0451-88375732
办理时限:30天
保哥提示:哈尔滨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参保人需准备好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等材料到社保中心填表提交审验,社保中心审验完毕后缴清生育保险费用即可。您可以到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269号或者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办理。
2. 生育保险生活津贴除了单位,自己如何查询进度
生育保险的查询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电话查询
最快速简洁的查询方法就是拨打12333,提供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号进行人工查询。
二、社保局查询
消费者可到自己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大厅进行业务查询。
三、在线查询
消费者可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号、密码,即可获得本人的参保信息。
(2)哈尔滨生育保险待遇网上就能申领扩展阅读:
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参考资料:网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3. 哈尔滨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哈尔滨生育保险具体是怎么报销的。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保哥提示:哈尔滨生育保险怎么报销?首先,单位携带材料到社保部门申请;然后受理核准签发医疗证;最后,产假满30天内办理待遇结算,领取报销金。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4. 生育保险金网上如何申领
生育保险金不可以在网上申领,需要去医院服务机构进行结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交纳生育保险;
2、职工交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保卡;
2、身份证;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出院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医院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
5. 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津贴
以江门市为例,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津贴的方法如下:
一、如用人单位已垫付参保人生育假期工资:
(一)若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那么参保人仅需提供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用人单位加具是否垫付生育津贴的意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
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无需提供此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加具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专用章),用人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单位需提供财政国库账户)。
(二)若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继续缴费至满12个月后的职工,除了提供上述(一)所涉及的证明,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职工就业期间所有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三)若参保人为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除了提供上述(一)所涉及的证明,还需提供外国人或港澳台地区人员就业证(单位盖章)以及外国人或港澳台地区人员结婚证明(单位盖章)。
二、如用人单位未垫付参保人生育假期工资:
(一)若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需提供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用人单位加具是否垫付生育津贴的意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施行计划生育无需提供此证明);
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加具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专用章)以及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二)若参保人是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则需提供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用人单位加具是否垫付生育津贴的意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施行计划生育无需提供此证明);
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加具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专用章),外国人或港澳台地区人员就业证(单位盖章)以及外国人或港澳台地区人员结婚证明(单位盖章)。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津贴的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以上内容参考江门市人民政府-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津贴?
6. 哈尔滨如何领取生育保险金
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不足最高支付限额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
(一)生育
1、产前检查280元;
2、自然生产。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
3、助娩产。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二级医疗机构1500元,一级医疗机构1200元;
4、剖宫产。三级医疗机构32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0元;
5、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增加300元。
(二)计划生育
1、放置宫内节育器。三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130元,一级医疗机构110元;
2、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医疗机构180元,二级医疗机构160元,一级医疗机构140元;
3、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 120元;
4、宫腔镜取环术500元;
5、输卵(精)管结扎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6、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规定,并办理《计划生育证》的,做疏通输卵(精)管手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7、人工流产
(1)怀孕10周以下负压吸宫术,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元,一级医疗机构220元;
(2)怀孕10-14周以内钳刮术,三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280元,一级医疗机构240元;
(3)怀孕14-27周以内引产术,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一级医疗机构700元;
(4)怀孕27周以上引产。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
(5)药物流产230元。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申领条件
符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规定支付范围的男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支付手续时需提供户口及企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和无固定收入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