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工基金金需要什么手续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
2. 取住房公积金要手续费吗
不需要,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3. 取住房公积金要什么手续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存折、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代办、死亡、司法划扣提取业务)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本地现、期房的,提供2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收款收据或发票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2、购买异地现、期房的,提供2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收款收据或发票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2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以及发票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4、建造、翻建、扩建自住住房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工程预算或费用支付凭证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供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5、购买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买安置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原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购房付款收据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大修合同原件;工程预算或费用支付凭证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7、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银行借据》原件;最近6个月还款记录原件;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原件;银行贷款账户信息;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8、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提供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对冲还贷的提供)
9、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最近6个月还款记录原件;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原件;银行贷款账户信息;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10、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租住商用房的提供提取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家庭关系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职工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租住的相关证明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
11、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离休证》原件、所在单位退休证明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
12、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的,提供调令或调动函原件(调离本市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调离本市的提供);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出境定居的提供);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
13、死亡、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受遗赠人第二代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死亡职工单位证明原件;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4、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供低保证明原件;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件原件;单位证明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
1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法院裁决书》原件、(触犯刑法经法院裁决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
16、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其未成年子女患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病医疗提取实施办法>所列十种重大疾病之一的,提供夫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原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医保中心报销凭证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
17、其他情形和材料。
4.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2.公积金的使用方法。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出国、出境定居的;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5. 我想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需要什么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