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手续办完一个多月了
❶ 请问办完失业保险手续后,是不是规定在一个月之内不允许用身份证找工
可以找工作,不过单位如果办理招工、社保参保后,失业金就停止发放了
失业金只在本人无业期间可以领取,找到工作后就停止发放
如果可以马上入职工作,不建议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多个单位的缴纳年限可以累计到一起,在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时一起计算领取期限
❷ 办失业保险能领多少钱一个月
应该说,失业金的领取条件特别多,员工很难拿到这个钱。
办理失业金领取各地规定不同,下面我拿深圳来举例吧,在深圳领取失业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员工缴交失业保险满一年;
2、必须是非员工自愿离职,如:单位裁员、解雇、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等;
3、已进行就业登记,有就业意向。
上面第2点提到的非员工自愿离职,包括以下六种情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先到单位所属地劳动站办理就业登记,表示就业意向。进行就业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社保卡(如有);
3、本人在本市四大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必须体现是非本人自愿离职)。
进行就业登记时,资料审核通过的,劳动站会出具受理回执,员工持回执到属地社保站申请失业金领取,申请失业金领取需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社保卡(如有);
3、本人在本市四大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进行就业登记时开具的受理回执。
社保站受理后,一般在次月中旬发放失业金,失业金直接打入员工账户,不发现金。
其他说明:
1、员工失业期间,由社保局给员工购买社保医疗保险,所以,员工失业期间不得找工作,因为找到工作后也买不了社保,员工身份证号被社保占用,如果单位强行调入,则被社保局视为该员工已经再就业,而停发失业金。
举例:张三2014年8月10日离开A公司,同时进行了就业登记,并已向社保站提出失业金领取,社保站已受理,按理说,失业金将于9月15日左右发放到张三的银行账户。然而,张三还没等到失业金到账,就于9月5日找到了新的工作,被B公司录用,这时,B公司在给张三买社保时,发现张三正在参保中(张三失业期间由社保局给张三买了医疗保险),如果B公司强行调入张三的社保,社保局则停发张三的失业金。
2、员工在失业金领取前找到新工作的,可以向社保局提出停领,社保局受理后,停发失业金,同时,将失业金领取月份累计,等该员工下一次失业并申请失业金领取时,一并累计领取的月数。
举例:张三于2013年7月1日入职A公司,同时开始买社保,于2014年8月10日非本人意愿离职,同时申请领取失业金(按深圳规定,张三只能领取一个月的失业金),根据上面论述,张三的失业金应该在9月15日左右发放。然而,张三于9月1日找到了新工作,入职B公司,于是张三向社保局申请停领,社保局受理后,由B公司为其购买社保。张三于2015年8月又失业了,那么,张三这时可以申请领取的失业金,就包括之前停领的一个月,以及后面的一个月(第二次缴交失业保险满一年)。
以下是上面论述引用到的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员工因下列情形失去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整顿;
(三)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员工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其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从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逐月减发。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二)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三)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停发其失业救济金:
(一)再就业;
(二)到国(境)外定居;
(三)已办理退休手续;
(四)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五)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六)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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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失业保险办理后,多久能到账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4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❹ 请问我的失业手续都办好交了三个月了,为什么还没有通知领失业保险金
如果原单位缴纳过失业保险的,一般在办理失业登记时,会要求提供银行卡,到时会转账,而劳动手册或就业卡上会有核准时间领取失业金的记录。可以咨询当地的失业登记办理部门
❺ 办理了失业保险一个月还没领取又找到了新工作怎么办
失业保险金无法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失业保险手续办完一个多月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六条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有依法履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参保人员依法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保险水平与本市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用人单位和个人应保尽保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原则以及建立医患双方制约机制的原则。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并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参保单位提取、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
❻ 失业金中断手续办完后多久生效
失业金中断手续办完后当月生效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1、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
( 1)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失业职工有关档案证明材料,职工本人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叁张、身份证原件, 到支付中心办理失业金审核,办理失业登记等相关手续。
( 2)失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求职登记证明、档案托管协议;
④失业职工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手续后,凭《失业登记证》办理失业保险金发放手续。
2、失业保险金发放
( 1)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后二日内,持失业证、失业金发放储蓄卡到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居委会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于每月1-10日持同样证件到社区居委会报到,申请当月的失业保险金。
( 2)失业职工在报到后,于当月25-30日内持失业证、发放储蓄卡到市商业银行各网点领取失业金。
( 3)当月未领取的,原则上次月不再补发,连续两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到指定银行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市支付中心将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3、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 1)转出
失业职工跨省或在本省范围内转出的,凭对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函及银行帐号等资料,到市支付中心办理核减和转出手续,并凭市支付中心出具的迁出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 2)转入
失业职工跨省或在本省范围内转入的,到市支付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市支付中心出具接收函及银行帐号等资料给转出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职工凭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迁入证明以及划转的失业保险金等材料,到市支付中心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4、失业职工住院医疗补助金的支付
( 1)失业人员因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愈后,可持失业登记证、出院小结、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本人报告等材料,到市劳动保障局失业科申报,进行申领资格审核认定。
( 2)失业职工在申领资格认定后的次月15-25日内,到市支付中心办理领取医疗补助金的相关手续。
❼ 办理失业保险后多少天到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❽ 失业保险转移手续已办理,要多久能拿到钱
要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单位原因解除才能领。办理一般半个月左右就能办完,领钱得下个月能到账。单位要先停养老、医疗保险,要去单位所在失业窗口,市失业窗口,户口所在地失业窗口,还要调取员工档案,审核通过以后,拿失业证,失业人员传递手续回社区报道。还要参加培训,社区每月要签到。这是沈阳地区的手续,各地区会有差别但不能差太多。
❾ 失业金手续办完,要等多长时间拿钱
一周左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
4.已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原件。
❿ 失业保险办理得多长时间
办理失业保险其实一点也不复杂,办理本人带着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凭证、本人用工档案(签定的所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养老、工伤及医疗、生育保险减员表)。到社保局办理,当时办理就可以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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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