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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手续费的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 2021-08-29 06:38:48

① 保险公司向保险代理机构支付的手续费是否有国家税务的文件

保险兼业代理将填补纳税空白

7月1日起,保险代理机构启用新版专用发票
本报记者朱雪利2004-6-10
早报讯银行、邮政、汽车经销商和汽车俱乐部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一直以来是税收的空白地带,但是从今年7月1日起,这些兼业代理机构也要按规定领取《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并照章纳税。

为治理保险中介乱收手续费和变相侵吞保险手续费等问题,中国保监会联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旧版保险中介服务发票将于12月31日起禁止使用。保险中介随意开白条

很长时间以来,保险公司和中介之间都是以自制发票或白条等凭证入账,行业内一直没有统一的入账凭证,有些不规范现象得以乘虚而入。一位长期从事保险公司经营的人士举例说,“有的保险公司随意向中介开白条,造成保费流失,有的保险中介和业务员勾结共同侵吞手续费,还有的向其他机构及个人随意支付手续费等等,市场状况混乱。”为此,去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开始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使用保险中介服务专业发票。但是,这个专业发票只有专业代理公司才能申领,大量的兼业代理机构并没有使用这些专业发票。代理保险都要缴税

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主任王建介绍说,去年,全国通过保险中介实现保费收入2892.73亿元,占全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74.55%,保险中介发展非常迅速。但是通过保险中介流失的税款也在不断增长。统计显示,截至4月30日,全国保险市场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数量已经达到1264家,保险兼业机构达12万家。记者了解到,在杭州申领这种专业发票的代理公司仅六七家而已。如在上城区地税分局征管范围内,只有一家单位申领过保险中介服务专业发票。

杭州某保险代理公司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下个月开始,整个保险代理行业都要使用统一发票,像汽车经销商、汽车俱乐部代卖保险都要缴税了。

规范税收的同时也可以让兼业代理市场变得更加有序。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很多汽车经销商觉得通过代理保险赚取的手续费利润很高,甚至把赢利的目标从汽车转移到了保险身上。同时,汽车经销商因为掌握了一定的客户资源,纷纷要求保险公司提高手续费。以后,汽车经销商的手续费收入也要纳入税收体系。如果一家汽车经销商通过代理保险收取了1万元的手续费,它要缴纳的税款就要近600元,这样一来,利润就不如以前高了。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使用统一发票并不仅仅是对保险中介有规范作用,对保险公司本身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之前,为了控制保险公司之间的无序竞争,规定保险公司给予代理机构8%以内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计入成本,超过部分需要交纳税收。但是由于兼业代理机构并没有通过正规发票收取手续费,因此,这个规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如果采用了统一发票之后,各保险公司在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佣金)、公估费、劳务费等中介费用时,必须在发票的背后附上业务资料说明,包括险种、保费多少、被保险人等,而白条和自制发票绝对不可以进账。如果给的手续费超过了8%,保险公司也要缴纳相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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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险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定
1.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委托销售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而支付的手续费用,可在其全部用收取的全部款项8%的比例以内据实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2.扣除要求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
●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3.不得扣除的情形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4.核算要求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二、邮储银行按照规定支付给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代理费不属于手续费及佣金范围,可据实扣除
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接受邮储银行的委托,继续办理吸收储蓄存款等基础金融业务。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吸收储蓄存款后,资金交由邮储银行运作、使用。邮储银行运作、使用取得利息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结算方式,在邮储银行与邮政企业进行分配,并以“代理费”的形式,向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支付此收益。
邮储银行按照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给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上述“代理费”,不属于此文中所规定的“手续费及佣金”范围,准予据实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上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五、关于手续费佣金支出的发票取得问题
企业支付给企业与个人的手续费、佣金,应取得税务发票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对方不能开具相关发票,可建议对方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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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不可以。

《财政部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条 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3)保险业手续费的税务处理扩展阅读:

全额扣除主要项目:

(一)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税项扣除项目

1.税前扣除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

2.国际运输业务税项扣除。外国航空、海运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以其在中国境内起运客货收入总额的5%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从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按收入总额95%计算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3.法定扣除。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各项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总机构管理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应当提供相关证明凭据,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准予列支。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管理费,准予列支。

④ 营改增后保险业手续费扣增值税吗

是的,手续费开增值税发票,保险公司进项抵扣

⑤ 从事代理服务的企业发生的佣金、手续费支出如何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企业既从事代理服务,也发生自营业务的,与代理服务收入直接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准予计入营业成本据实扣除,与自营业务收入直接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应计入营业费用,并按照手续费及佣金的税收规定予以限额扣除。

⑥ 保险公司佣金及手续费的行业规定和财务会计规定

财税[2003]205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开展业务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超过当年本企业全部实收保费收入8%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国税函960号规定: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在不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的5%部分,从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于4月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9号),规定保险公司的税前扣除限额为:

1、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

2、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3、手续费方面:财险业务受益程度高于寿险业务;

4、佣金方面:长期期缴业务受益程度较低。

(6)保险业手续费的税务处理扩展阅读

各项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如下:

A 手续费收入,在与客户办理业务结算时确认为收入;

B 证券承销收入,按证券发行方式分别确认。

①全额包销方式,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格抵减承购价确认收入;

②余额包销、代销方式,代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确认;

C 受托投资管理收益,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或者定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收益或损失时,按合同规定收益分成方式和比例计算的应该享有的收益或承担的损失,确认为受托投资管理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⑦ 营改增以后,保险代理人手续费税怎么算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相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保险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证券经纪人,指接受证券企业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企业以外的自然人。

(7)保险业手续费的税务处理扩展阅读

保险代理人的运行机制,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机制转换,有着直接和间接的推动作用,对领导有启发,对员工有触动。大家都从中深刻地认识到,国有独资公司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营销机制。另外,保险代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发展能容纳大批人员就业。

日本从事保险代理的人,约占国民的1%,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不断兴旺发达,保险代理人的队伍将日益扩大,从而在安置就业方面,将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⑧ 支付给支付宝的手续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十五条规定,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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