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异常交易案例
『壹』 期货交易所通过什么技术监控客户异常交易
通常只监控非主力合约的异常交易,如果是非主力合约,就看IP地址,有疑点就会上报了,交易所也有相关的监管系统,但是最后查不出来是关联账户,就没什么事,所以做虚拟IP的手法很重要,还有就是账户初始设置
『贰』 淘宝违规,违规案例:商品异常(交易账期延长15天),千牛无法正常使用申诉后被退回,原因如下
淘宝越来越嚣张了,很随意的封别人的店铺,而且申诉失败,店铺永久被封。
这种与描述不符的理由太牵强了,打了N个电话,N个小二回答不一,都说不出具体是哪里出问题。
本人从不刷单从不线下交易,售后都是自己吃亏,该补发的补发,该退货的退货,结果已经被封了2个店。
『叁』 上海期货交易所:哪些算是异常交易行为
(一)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大量或多次进行自买自卖;
(二)一组关联账户内关联客户之间大量或多次进行相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三) 日内出现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四) 日内出现大量或多次大额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五)一组关联账户内关联客户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
(六) 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情形。
『肆』 求期货交易案例分析题
1.
4月份基差 —100 有题中的 交易中确定基差也是 —100 所以实现完全套期保值。
2.
①:预期价差将缩小,进行卖出套利,卖出(价格较高一边)大豆期货合约,买入豆粕期货合约。
②:
(1)从价差分析:2月份价差800元/吨 ; 4月份价差500元/吨 价差缩小了300元/吨 即盈利为300元/元
(2)对冲:大豆合约亏损 = 2400 - 2300 = 100元/吨
豆粕合约盈利 = 1900 - 1500 = 400元/吨
最终总盈利 = 400 - 100 = 300元/吨
『伍』 期货投机的案例分析
在期货市场上纯粹以牟取利润为目的而买卖标准化期货合约的行为,被称为期货投机。 期货投机可以“买空”,也可以“卖空”。
1、买空投机 【例】某投机者判断某月份的棉花价格趋涨,于是买入10张合约(每张 5吨),价格为每吨 14200 元,后来棉花期货价格上涨到每吨14250元,于是按该价格卖出 10 张合约。获利 :(14250元/吨-14200元/吨)×5吨/张×10张 = 2500元 2. 卖空投机 【例】某投机者认为 2012年11月份的小麦会从1300元/吨下跌,于是卖出 5 张合约(每张 10吨)。后小麦期价下跌至每1250元 /吨,于是买入 5 张合约,获利 :(1300元/吨-1250元/吨)×10吨/张×5张 =2500元
『陆』 期货登录时显示交易通道异常是什么意思
期货登录时显示交易通道异常的意思:就是软件可能正在维护,或者是你的网络不佳导致的现象。
『柒』 期货投机的案例
在期货市场进行棉花卖出交割,如果满足下列公式就可获利:
期货价格>现货到库购价+交割费用+增值税+资金占用利息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以在徐州国家棉花储备库为交割库进行交割为例,假定今年符合交割标准的标准等级的棉花收购价假设为A元/吨,目前的期货价格为B元/吨,则费用为:
1.每吨交割费用=交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入库费用+配合公检费+仓储费=6+4+15(汽车入库费用)+25+18×2=86元;
注:以上入库费用是以汽车入库费用为基准的,实际中还有以下两种标准:小包火车入库费用28元/吨,大包火车入库费用38元/吨。
棉花仓单入库最迟在交割前一个月下旬,到交割完毕大约需1-2个月时间,故仓储费暂时按2个月计。入库费用因运输工具和包装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汽车入库每吨的交割费用为86元,小包火车99元,大包火车为109元。另外,由于运输费用因运输方式和里程不同而有所差别,望投资者在参与前以实际发生费用自行测算现货到库价。
2.交割1吨棉花资金占用利息=现货价格×月息×月数=A×0.487%×3=0.0146A元
3.交割1吨棉花期货头寸所占用的资金利息=B×0.487%×3×0.25=0.00365B元
注:本利率是按照农发行短期贷款利息率计算的,月息0.487%。其中数字0.25主要是考虑到一般月份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为10%,交割月为50%,折中后得到的。
4.每吨棉花增值税=(卖出某月棉花结算价-棉花收购价)×13%/(1+13%)
=(B-A)×13%/(1+13%)
=0.115(B-A)元
注:由于期货棉花价格在临近交割月通常会向现货价回归,但又高于现货价,故结算价以B计算,实际结算价以当月结算为准。
每吨棉花交割总成本C=每吨交割费+每吨棉花资金占用利息+每吨棉花增值税
=86+0.0146A+0.00365B+0.115(B-A)
我们以在徐州库交割为例,徐州周边地区到库价为11500元/吨、期货卖出价格假定12500元/吨,则每吨棉花的交割总成本:
C=86+0.0146*11500+0.00365*12500+0.115*(12500-11500)
=86+167.9+45.6+115=414.5元/吨
利润:B-A-C=B-A-〔86+1.46A+0.365B+0.115(B-A)〕元/吨
注:(1)以上是以汽车入库测算的利润,如果以小包火车入库费用测算则利润要多减去小包火车入库与汽车入库费用差,如果以大包火车入库费用测算则利润要多减去大包火车入库与汽车入库费用差。
(2)以上是以标准等级GB1103-1999规定的328B级国产锯齿细绒白棉来进行测算的。
(3)由于目前农发行禁止使用其贷款的涉棉企业进入期货市场,故利用自有资金收购现货的企业可忽略现货资金占用利息,其每吨交割总成本为:86+45.6+115=246.6元。
由于期现套作具有操作性强、风险小且利润在操作前基本可以确定的特点,因此备受棉花现货企业青睐。这次在11月合约上公司客户参与棉花交割600多吨,基本上均在14000元的价位抛出,而他们交割的棉花多是由自已的轧花厂生产,费用低,加上运费,到达交割仓库的车板价只有11300元/吨,因此赢利非常丰厚。
『捌』 变相期货的案例
“变相期货”第一案
原告是嘉兴市大江南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南公司),系茧丝绸交易市场的正式会员。被告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由同为被告的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设立。
2009年1月26日,大江南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把交易市场等8家公司列为被告,要求依法判定交易市场、结算公司归还其占有原告的基础保证金等款项共计2326余万元,同时,大江南公司还要求判令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等5家公司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茧丝绸市场多次更改并违反交易规则,违规操纵其控制的席位,持续拉高交易价格,使会员单位无法正常交易,并且未征得我们同意,将全部合约强行转让,给我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大江南公司诉称,2005年11月初至当月15日短短两周内,以大江南公司、浙江巴贝领带有限公司和浙江巴贝丝业有限公司为主的空头,和与交易市场及结算公司的股东单位和关联单位为主的多头进行了一轮搏杀。“由于对方操纵市场,空头注入的3亿多元的保证金打了水漂”。
据了解,茧丝绸市场分别在2005年11月7日和11月10日两度将交易保证金的比例从交易额的5%提高到20%和40%,且通知当日付诸实行。而根据结算公司的合同订购交易结算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调整保证金收取标准应在实施日5天前公告。
2005年11月14日,巴贝领带公司和巴贝丝业公司以茧丝绸市场不属国家法定的期货交易场所、合同订购交易“违法”为由,拒绝缴纳新增保证金及履行相关合同,并向公司所在地的嵊州市公安局报案。随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嵊州市公安局迅速冻结、查封了市场账户,案值9200余万元。当年12月8日,在商务部、浙江地方政府的协调下,茧丝绸市场与巴贝丝业公司和巴贝领带公司达成协议,赔偿两家公司6950万元的交易损失。
两家公司的成功“维权”,使大江南公司突然“醒悟”,并最终走上法庭。
『玖』 光大证券的乌龙事件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06和11:07两分钟之内,沪指突然直线拉升100点,暴涨5%,2分钟内成交额约78亿元。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只银行股一度涨停。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也一度涨停。大盘的疯狂也带动了股指期货各主力合约暴涨。随即大盘立即回落。
截止午间收盘,大盘涨逾3%。市场有传闻称是有人通过光大证券的自营通道导演了当天的闹剧,并称目前光大所有高管不准离开准备接受上交所调查,午间光大证券临时停牌,此后光大证券第二大股东中国光大控股午后急跌近6%。 光大证券发布提示性公告称,2013年8月16日上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
公司其他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操作者一度为媒体定为光大证券葛新元量化投资团队。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健指,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进一步交易核查,至于是否是葛新元量化投资团队,梅健并未直接确认,只是称会进一步核查。而投资者对于大盘早间波动而造成的投资者损失赔偿非常关注,梅健称,会进一步讨论,如有具体方案会通过公告公布。 大盘早间的疯狂也带动了投资者对于股指期货空头主力合约的关注。有分析指,期指空头今天一共爆仓 66.28亿,是有股指期货以来最大一次的爆仓。
中金所当天回应称,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一切正常,系统运行平稳,12%的保证金比例足以抵御当前市场波动,没有出现客户爆仓等风险案例。同时,当天即将交割的IF1308合约交易一切正常,多空双方有序平仓离场,未出现异常现象。
光大证券18日发布公告,详细披露“8·16”事件过程及原因,称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94亿元,并可能因此事件面临监管部门的警示或处罚,公司将全面检讨交易系统管理。 此前一月初,也曾经有不少网友反映光大期货交易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客户使用的金仕达交易系统在客户没有操作的情况下,自动发出报单并成交。 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的固定收益部交易又出乌龙,导致其超低价卖出10年期国债。光大证券当日上午在银行间市场以4.20%的收益率卖出了1000万元的12附息国债15。
12附息国债15(120015)为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期限为10年,于2012年8月23日发行,发行额为300亿元,发行价为100元,票面利率3.39%。
传成交对手方为农业银行,光大证券8月19日表示,当日上午,公司金融市场总部在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现券买卖点击成交报价时,误将“12附息国债15”债券卖价收益率报为4.20%(高于前一日中债估值约25个基点),债券面额为1000万元,后被交易对手点击成交。光大证券正与对手方沟通并协商处理。 光大证券2013年8月20日晚间向媒体记者确认,公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已被暂时停职,配合相关调查工作的进行。当日在公司内部下发通知,宣布了这一消息。同时,根据光大证券此前公告,上海证监局在8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暂停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活动。因此,杨剑波所在策略投资部的其他工作人员目前也暂时停止工作,配合相关调查。
杨剑波领导的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于8月16日使用独立套利系统时发生事故,导致光大证券在短时间内向上交所申报买单234亿,实际成交72.7亿元,并造成上证指数短时间内大幅波动。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下发了一份人事任命文件,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李海松担任策略投资部总经理。 2013年8月20日,光大证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规范自查的通知》,称光大证券近日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公司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交易商协会关于主承销类会员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决定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司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光大证券采取以下措施:
一、待相关问题查明后,协会将依据协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类主承销商管理要求对你公司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二、你公司应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
三、你公司对于此前主承销的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继续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你公司应协调联席主承销商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在调查和整改期间,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范开展银行间市场各项业务,履行各项义务和职责,并对协会相关调查和自律管理予以配合。
光大证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光大证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光大证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立案调查
2013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8月16日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应急处置和初步核查情况。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相关业务,责成公司整改,进行内部责任追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交易有效
2013年8月16日11时5分左右,上证综指突然上涨5.96%,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权重股均触及涨停。中国证监会对此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单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核查。
经核查,上交所各交易和技术系统均运行正常。核查发现主要买入方为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后,上交所立即向光大证券电话问询,并与上海证监局共同派人赶赴光大证券进行核查。
根据光大证券申请,午后暂停其股票的交易。核查发现事故原因为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的问题后,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立即督促其采取对外公告说明情况、答复投资者询问、在故障排除前停用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等措施。依据有关法规,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够顺利交收,整个结算体系运行正常。
问题所在
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发言人表示,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
加强监管
此次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的首例,是一起极端个别事件,但暴露出的问题足以引起整个证券期货行业的高度警觉。发言人表示,必须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期货交易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线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确保市场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3年8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知悉异动真正原因,投资者并不知情,公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卖空合理避险,但其具体作为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认定,公司在信披前转化卖出ETF、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指光大董秘回应误导公众。证监会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为证券史上最大罚单。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中国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证监会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组织外部专家对问题进行论证咨询,调查审理已终结,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将作出处罚决定。而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之后,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销业务也被暂停。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也被停职,而总裁徐浩明也于8月22日辞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的调查情况显示,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化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发言人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其新业务,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正式处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另外,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证监会发言人介绍,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公司风控系统,该交易系统自7月29日上线运行后到事发运行仅15个交易日,其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过,当日该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
2013年11月14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证监会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光大证券原总裁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助理总裁杨赤忠、原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
证监会对原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证监会同日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入者。
“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自2013年12月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公司证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件陆续诉至上海市二中院。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杨剑波诉被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两案一审公开宣判,两案均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不服上诉,2015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对首批8起同类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驳回两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6名投资者分获2220元到200980元的民事赔偿。
2015年10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23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作出一审裁判:5件案件因投资者申请撤诉而经法院审查裁定予以准许,对其余18件案件分别作出了判决,支持了投资者共计66万余元的赔偿款。 5.23亿
光大证券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被最终认定为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被处以罚没违法所得及罚金共计5.23亿元。
『拾』 求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案例
不知道 你是什么企业,生产商 贸易商 还是加工商 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的时间 采取的方案是不一样的,这个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具体实例:
A铜加工厂2007年11月25日签订了一份1000吨铜丝供应合同,2008年3月底交货,价格为58000元/吨。经成本核算及生产计划安排,加工周期约为一个月,电铜1000吨务必在12月上旬准备好,加工费约为2000元/吨,这样电铜的价格就要求不得高于56000元/吨。由于担心电铜价格上涨,就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买进套期保值,以当日54000元/吨的价格,买进铜期货0506合约1000吨(期货交货期一般在当月下旬)。
一种情况,到3月时,铜价涨到了60000元/吨,A铜加工厂就可以将1000吨期货铜全部卖出平仓,同时在当地现货市场以60000元/吨买进1000吨。这样,虽然该铜加工厂在买铜原料时,每吨多花4000元,可在期货上每吨赚了6000元,这样就保证了原料采购价格仍然稳定在58000元/吨。虽然铜价上涨了,但没有影响铜厂利润,铜厂通过套期保值有效地锁定了利润。(同时将加工费2000元/吨转移到了期货上,由于在我国期货盈利不用交税,减小了生产的进销差,还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到3月时,铜价下跌了,铜价下跌到50000元/吨,该厂虽在期货上亏损4000元/吨,可在现货市场却能以低于当时价格4000元/吨买进现货,同样能得到弥补,起到了锁定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