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竞价新股
⑴ 怎样在集合竞价买入新股
你可根据当天的收盘价和对当天股市的预测来输入第二天要交易的股票价格,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这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输入你要买入股票的价位 ,因为系统规定成交量最大的价位才能被交易,系统在9点15分至9点20分可以接收申报,你也可以撤销申报,9点20分至9点25分可以接收申报,但不能撤单了。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我们散户买入的数量不大,不会直接影响到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如果定得太高,无效的单子,也可能就错失了本该得了。祝你好运
⑵ 集合竞价买新股的时间和价格技巧
只要在9:24:50的时候,比当时的价格高10%下单肯定就可以买到。集合竞价只成交一次,所以是取最合适的价格获得最大的成交量。 需要满足的条件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
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集合竞价主要产生了开盘价,接着股市要进行连续买卖阶段,因此有了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买卖指令继续有效,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等待合适的价位成交
⑶ 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如何买入
新股上市集合竞价基本规则和普通股票一样,
唯一的区别是,新股集合竞价的最高涨幅不能超过发行价的120%,最低不低于发行价的80%,而普通股票集合竞价是最高不超过前日收盘价的110%,最低不低于前日收盘价的90%。
⑷ 新股怎么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满足的条件:
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竞价时间:上海市场:9:15~9:25深圳市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⑸ 买上市第一天的新股怎么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只成交一次,所以是取最合适的价格获得最大的成交量。
需要满足的条件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⑹ 新股如何申购申购时需要竞价吗
申购新股不需要竞价: 首先要开有沪、深A股交易帐户及开通网上交易。 1、须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在股市交易时间到当地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沪、深股东卡(登记费一般90元,现时很多营业部都免费)。先填写开户申请表,然后将有“风险提示书”、“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指定交易协议书”(沪市须办指定交易)需要签名确认。便获得一个交易用的资金帐户(用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可办理开通网上交易手续。(或找驻银行的证券客户经理协办更方便、更优惠)。 2、带上身份证以及所开帐户资料到有证券公司营业部银证转帐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银行办一张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在银行柜台填写一份银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办理银证转帐业务。 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节假日休市)。 3、下载所属证券公司的网上交易软件(带行情分析软件)或证券公司有附送软件安装光盘在电脑安装使用。用资金帐户,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通过银证转账将银行的资金转入资金帐户就可以买卖股票操作了。 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须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应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或买卖交易。 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和买卖交易。 申购新股具体操作: 可以在有新股发行的网上申购日,并在股票交易时间里,象操作一般买入股要一样输入申购代码委托买入即可。沪市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是500的整数倍。一旦确认了申购就不能撤单。一个帐户同一只股票只能申购一次,第一次有效其余的无效。申购之后一般第四日可在帐户里查到配号,因为配号是顺序连号的,所以只显示第一个号,若中签股票就会划到你的帐户上,不中的资金就会解冻返回。 要增加中签机会,若同日多只新股发行就选择相对冷门股票,即估计少人申购的股票集中资金申购,当然资金量大中签率也相对提高。
⑺ 新股上市如何竞价
新股竞价规则:
一、新股规则:
1、新股上市当天股价较发行价最高涨44%,最多跌36%(超过最大涨跌幅区间的委托单无效);
2、开盘集合竞价时,股价较发行价最多涨跌20%(超出范围的委托单不能参与集合竞价)
3、开盘后,如股价较开盘价涨跌10%,停牌30分钟。
二、规则详解:
1、抢开盘集合竞价(9:15-9:25)新股:系统能下委托单时即下单(有隔夜委托),委托价=发行价*(1+20%),那么排在最前面的,集合竞价有可能抢到少量;
2、9:25分产生开盘价以后:下单,委托价=发行价*(1+20%)*(1+10%),抢临时停牌前的卖单。
3、临时停牌后,可下单,委托价=发行价*144%,参与涨停排队,此次新股仅盘中停牌一次,时间为30分钟,所以排队买到的可能性大。(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4、风险提示:对于基本面一般的新股不可如此。
⑻ 新股可以参与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吗
申购新股与买卖股票不同,这个要特别注意申购新股不能一个账户多次申购,对于多次申购的只认可第一笔单子,其余的作废,而且废单的资金也冻结,得不偿失啊。申购新股不能撤单,撤单无效。申购前一定要想好啊申购新股申购时间只能在交易时间申购,不能提前委托申购=================最后祝你好运,我炒股N年申购无数,o(╯□╰)o可一次新股也没有申购上。
⑼ 股票竞价时间交易规则
一。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二。 竞价规则: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目前,沪、深两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余交易时间均为连续竞价时间。在集合竞价期间内,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只储存而不撮合,当申报竞价时间一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价中作无效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⒈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⒉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⒊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⑽ 集合竞价的上市新股竞价
2013年12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股的集合竞价作了新规定。
开盘集合竞价
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以连续竞价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收盘不再实行集合竞价
《通知》规定,新股上市首日14︰57至15︰00取消原有收盘集合竞价,采用收盘集合定价,即对集中申报簿中,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即新股收盘期间,交易主机仅接受申报价格为最近成交价定价委托,任何高于或低于定价的委托均视为无效委托。
意义
新规定完善了新股上市首日开盘收盘价格形成机制,其目的主要是防范新股上市首日开盘期间价格变动过大,遏制过度炒新,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