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Ⅰ 装饰装修合同(包工包料)如何缴纳印花税
”建安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因此,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Ⅱ 装饰装修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因此,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Ⅲ 公司装修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又到了装修好时节,很多业主忙着找装修公司,装修是大事且繁琐的事情很多,是很让人头疼的,首先,在选择时装饰公司必须要有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资格。除了要检查营业执照之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都是需要仔细考察的。那么装修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因此,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以上关于装修合同印花税税率就介绍到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细心,有些细节方面的不能遗漏了。这边友情提示一下: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二年到五年不等,所以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
Ⅳ 我们公司要装修,与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那我们还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是行为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列举项目,征税对象是合同双方,所以,你公司与装修公司所签合同,双方都应缴纳印花税。
Ⅳ 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哪类合同计算税率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因此,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Ⅵ 装修、建筑及室内设计合同应如何缴印花税
一、装修:
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二、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三、室内设计:
同一应税合同中既有签订设计内容,又有签订装饰装修内容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装饰、装修合同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6)装饰装修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扩展阅读
纳税人应向家居装修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税收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纳税人按照实际取得的装修业务收入缴纳家居装修税收。凡是无法确定实际收入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房屋产权证面积核定应纳税额。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标准由区地税局会同区财政局、物价局、住房保障局每年测算一次,公布执行。
企业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时,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发布)第七条规定调整为: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Ⅶ 装修合同需要贴印花税票吗
印花税的征收不是取决于你装修了之后自用还是出租,而是取决于你这个经济业务是否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只要双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就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Ⅷ 装修及室内设计合同如何缴印花税
【问题】 装饰、装修合同是按加工承揽合同交印花税,还是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交印花税? 建筑设计合同是按建设勘察设计合同交印花税,还是以技术合同交印花税?室内设计合同是以建设勘察设计合同交印花税,还是以技术合同缴印花税? 【解答】 1、装饰、装修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规定:建筑安装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依据上述规定,装饰、装修合同应属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装饰装修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易混淆,对此,辽宁与山东对于装饰装修合同的印花税判定也分别予以了明确,江苏省无此类具体规定。 下述规定仅供您参考:《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行[1999]97号)“五、关于装修装潢业合同贴花问题 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含装潢装修内容的,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贴花;其它装饰装修合同,按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关于明确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8]126号)“1、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问题。装饰、装修合同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2、建筑设计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因此,我们认为建筑设计合同应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依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3、室内设计合同 与上述建筑设计合同相同,也应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征。技术合同的范围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普通的室内设计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范围内。
Ⅸ 企业装修时签定的装修合同按什么交印花税
应该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Ⅹ 哪些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各合同税率是多少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运输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需要缴纳印花税。
各合同税率如下:
一、购销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加工承揽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五、财产租赁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六、货物运输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七、仓储运输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
税率(税额标准):用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八、借款合同
征收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借款金额0.05‰
纳税人:立合同人
九、财产保险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责任、保证和信用保险合同暂按定额5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技术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合同所载金额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征收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书据所载金额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十二、营业账簿
征收范围:生产、经营用帐册
税率(税额标准):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纳税人:立账簿人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征收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税率(税额标准):按件贴花、每件5元
纳税人:领受人
免征印花税的情形: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可以免征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可以免征印花税;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设计的印花税可以免征。
(10)装饰装修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扩展阅读:
一、印花税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二、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