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固股票影响
❶ 上市公司资产转固什么意思,利好上市公司吗
上市公司资产转固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是本部门的事宜,主要是下面几点:
1、资产本企业进行改制,做一些内部的调整。
2、资产分配内需出现的调整。
3、财务分配出现的调整。
所以说上市公司的资产方面的转化,不影响本企业的估值,不会影响股票价格。
❷ 转债被提前赎回 对股票来说 有什么影响
属于利好消息。可转债提前赎回,虽然上市企业要付出一定的利息。由于可转债可以转成股票,赎回后就不能转成股票,股本不被增加,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对股价有正面影响。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绝大多数都含有赎回条款。赎回条款一般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债的持有者在向公司购买一份股票期权的同时,又向发行者出售一个看涨期权。一旦公司发出赎回通知,可转债持有者必须立即在转股或卖出可转债之间做出选择。
在利率相对较高的时期,公司债或市政债券的发行一般附有提前赎回条款。可提前赎回债券的债券发行人保留提前赎回债券的权利,可以按一定的金额,在债券到期日之前赎回债券。提前赎回条款给予发行人一种保障,使它可以在债券市场利率下降时赎回债券,以避免高息票利率的损失。对于证券投资者来讲,实行期前赎回条款则不利,因为银行出售证券后只能以低利率再投资。因此提前赎回风险也导致再投资风险。债券发行人的期前赎回价格通常高于票面价格,其差额称为期前赎回收益。
❸ 可转债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对于想要从股市中赚取额外利润的朋友来说,炒股虽然收益高但存在高风险,存银行安全性虽然有了,利息却太少。那有没有什么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低,收益很好的呢?确实有,不妨来考虑一下可转债。可转债到底是什么呢,学姐今天就为大家讲一讲,以及如何去调控它。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可转债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向投资者借钱,可通过发行可转债的方式筹集资金。可转债的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代表的就是,它既是债券,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换成股票,让借出钱的一方变成股东,这样盈利更多。
讲个例子,某家上市公司现在发行了可转债,当面值为100元的时候,假设转股价格是5块钱的话,也就是说后期可以换成20股的股票。假如之后这只股票的价格上涨至10块钱,那么就100元面值是可转债,现在,就直接可以换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体收益翻了整整一倍。但是,当股价下跌我们也可以选择不转股,那么,就在持有期间公司还是照样给你支付利息,同时,有些可转债也可以接受回售,例如,说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我们也能要求公司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的利息的价格回售我们的债券。所以可以看到的是,不仅可转债有债券的稳健,同时,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刺激感依然存在,而且还可以作为资产配置的工具,不但能追求更高的收益,也可用来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好比之前的英科转债在一年的时间里面,都由开始的100元涨至最高3618元了,非常不错。然而不管你们投资哪一个品种,信息永远是最重要的,为了让大家不错过最新资讯,特地掏出了压箱底的宝贝--投资日历,能及时掌握打新、分红、解禁等重要日期: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可转债怎么买卖?如何转股?
(一)如何买卖
1、发行时参与
当你持有该债券所对应的股票之时,这样的情况你是能够获得优先配售的资格的;假使没有持股,那就只能参与申购打新,买入的资格是中签。优先配售和申购打新两者同时需要等到债券上市之后才可以卖出。
2、上市后参与
与股票买卖操作没啥区别,和股价一样,但转债的价格同样都是随时变化的,差别就在可转债的1手有10张,而且遵从的是T+0交易的运转模式,也就是说投资者是可以随便交易的。
(二)如何转股
只有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目前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那么在此期间的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进行免费转股。
三、可转债价格与股票价格有哪些关系?
可转债的价格与股价是有很强的关联性的,如果在股市牛市的时候,可转债的价格会跟着股票的涨幅一起涨,在熊市的时候一起跌。与股票相比,可转债的风险已经属于小的了,毕竟有债券和回售保底。如果对可转债比较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一定也要了解个股的趋势,如果时间有限,不能去研究某只个股的话,这个链接可以帮大家,输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码,进行深度分析:【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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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股票转增会带来什么影响
股价上升,大多数情况是这样
❺ 股票转板对股价的影响
如果从一个垃圾板块改变主营行业或者重组到其它行业到了其他好的板块,如果此行业属于朝阳产业,新技术,新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等题材,那么股价应该会大涨,重组后的开盘一般都是涨停,甚至接连涨停! 如果是一些相似板块之间的转到,影响不大! 主营放着呢,一两年业绩是不会那么巨变的! 但是重组导致转版的要好好把握赚钱机会! 若是被转到次级板块,那这股潜力不大!
❻ 转债到期对股票会产生哪些影响
相信很多人在投资股票的时候通常都会了解到转债到期这样一个概念,那么对于转差到期的股票,其实对于一些股票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就像是我们自己在一种特定的时间,或者是一种特定的条件的驱使下,就会转换为特定的一些普通股票的特殊业务。而对于这样的一些债券来说,是可以随意的转换公司债券的,所以我们会感觉到这样的一个可转换的债券也是兼容了债券和股票的共同特征。
因为毕竟对于转债到期的股票来说,通常都会让这样的一些股票的有效期会实现转变。那么在对于这样一些股票的改革方面来说,也会让这样的一些股票的利益出现亏损的状态。这对于一些消费者来说,他们通常在购买了股票之后就会想要去出现一个比较好的局势,但是通过这样的一个转债到期的问题,也会让一些消费者,他们认为股票市场会出现一些反转。
❼ 转债股利好还是利空 转债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可转债股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利空,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就是扩容。
转债股对股价的影响:
1、是一个“多赢”的局,这些股权分两类。一类是养老金社保来“垫底”。另一类是专门成立的私募来接盘。无论谁接,最后都是需要与A股对接变现。要完成整个流程,就要保证A股的估值水平只能高不能低。
2、通过债转股,提高权益占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整个社会的杠杆率水平。同时国内的供给侧改革必然伴随着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在这过程中银行不良将加速暴露,此时一刀切的抽贷并不是好的处理方式。
而以债转股的形式一方面给企业重组、整合以喘息之机;另一方面,在经济形势好转之后为银行带来丰厚回报。
(7)转固股票影响扩展阅读:
可转债股票的特点:
1、债权性。
和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这是分析转债股利好还是利空的要点之一。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
这是分析转债股利好还是利空的重点,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❽ 转增股票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转增就是股份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之后,也是需要除权的,股票价格会有所下降,具体股价要根据转增数目和所持股票数量,转增前的股价等信息来计算,但是股民持有的总资产是不变的。
❾ 股改之后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股改的全称是“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那么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了?
什么是股权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幺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什么要改革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我们该做些什么
-不要以为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
流通股股东应当通过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来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有了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此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即由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解决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所谓对价,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是牺牲。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确“对价”概念。这次改革实践中,“对价”往往指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共同认可的形式)。首批试点大都选择了送股或加送现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数流通股东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方案正在陆续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创新的方案,如缩股、权证等。
首家改革试点公司三一重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时,投资者李先生在现场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从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后,他就开始认真研究,并数次打电话给公司表达他的意见,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员认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为10股送3.5股,正是听取流通股股东意见的结果。李先生认为,很多投资者觉得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寻找利益的平衡点。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充分沟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试点中,试点公司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应当说,投资者参与改革的途径还是很多的。
改革赋予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清华同方的方案没能通过就证明了其“威力”
不仅如此,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结果也是决定性的。根据规定,改革方案要在股东大会通过,必须满足两个“2/3”,即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赋予了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它的“威力”在首批试点中已经体现——清华同方的方案虽然总体上得票率很高,但由于流通股股东表决赞成率为61.91%,最终还是没能通过。
改革后市场能否承受
-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批试点结束后,将加紧做好全面推开的工作,力争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有投资者因此担忧,短期内完成改革,是否意味着大量非流通股将上市流通,市场能否承受这一压力?
不能否认,非流通股上市后会给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但在很多时候,这一压力被过分夸大了。以首批试点公司金牛能源为例,按照有关规定,金牛能源大股东必须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绝对控股地位。该公司实施改革方案后,其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持股比例将降至57.63%。这样,大股东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金牛能源的情况并非特例。6月中旬,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根据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见,在改革完成后,依然会有相当比例的股票不会上市流通。
另外,如前面所述,获得流通权与减持并不是一回事。对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大股东不但不会减持其股票,或许还会增持。这在成熟证券市场中相当常见。
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
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2个月期满后,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首批试点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业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东还主动提高减持门槛。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