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股票融资条件
①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有什么
你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 股票融资融券条件和规则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你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证券公司就不能也不会向你融资、融券。也就是说,炒股不到半年的新股民首先被取消了资格,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股民也没资格。由于券商也担心风险,在制定条款时可能对客户的资金量有最低门槛的要求,这样资金量太小的股民可能就不能参与融资融券。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资金。客户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证券。
借钱还钱,借股票还股票。这意味着融资买入的证券下跌时,你需要追加资金以还款,融券卖出的股票上涨时,你也需要增加资金来买入同样数量的股票才能平仓。
《管理办法》给出了申请试点券商应满足的7项条件,其中,“已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为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和“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是两个较硬的条件。
融资融卷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借入证券卖出的交易活动,则称为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
③ 融资融券开户条件有哪些
一、融资融券准入条件
(1)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
(2)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证券类资产包含普通帐户的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如监管有另行规定,按监管规定为准);
(3)风险测评结果须为积极型/进取型,且测评时间在两年以内;
(4)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不包括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
(5)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
(6)不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或机构;
(7)未有其他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8)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准入条件以证监会要求为准,若最新监管要求有更新,以监管公布条件为准;
二、融资融券开户步骤
1、征信:投资者到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资格,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格进行审核,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资产进行评估。
2、签订合同: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合同对投资者、证券公司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3、开立账户: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资料到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4、转入担保物:投资者通过银行将担保资金划入信用资金账户,将可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
5、评估授信: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信用账户整体担保资产,评估确定可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及融券额度.
6、资金为其提供融资,资金不划入投资者信用账户,而是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收;融券时,证券公司以融券专用账户中的自有证券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交收。
7、偿还资金和证券: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进行卖出交易时,所得资金首先归还投资者欠证券公司款项,余额留存在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证券返还给证券公司并支付融券费用。此外,投资者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用现有资金、证券偿还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
8、 结束信用交易:当投资者全部偿还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将其信用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转入其普通账户易结束融资融券开户。
(3)证券股票融资条件扩展阅读: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④ 证券公司可以融资来投资吗都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
证券公司融资业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种是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这种融来的资金是只能用于证券交易。
一种是约定购回,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 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证券, 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 回的交易行为。这种融资资金可提取,用于生产经营和补充短期流动资金,限制较少。
一种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这种跟上一种类似,只是股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还有一种边缘业务属于第三方中介,可以抵押贷款,证券公司自身没有这块业务,但可以帮信托等金融机构承揽介绍需要融资客户,然后收取承揽费。
⑤ 列入融资融券的股票有什么条件
列入融资融券的股票有在该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开户6个月以上、资产是在20万元以上、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等条件要求。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证券公司就不能也不会融资、融券。也就是说,炒股不到半年的新股民首先被取消了资格,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股民也没资格。由于券商也担心风险,在制定条款时可能对客户的资金量有最低门槛的要求,这样资金量太小的股民可能就不能参与融资融券。
⑥ 可以融资融券的股票需要什么条件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6)证券股票融资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第五条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
(二)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三)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四)财务状况良好。
(五)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七)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测试;
(八)有拟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专业人员,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
(九)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同时抄报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一)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
(二)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决议;
(三)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制定的选择客户的标准;
(四)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的名册及资格证明文件;
(五)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专业评价的证明文件;
(六)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测试的证明文件;
(七)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上签字,承诺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四)、(五)、(六)项规定以及其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书面意见。
证监会依照法定程序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获得批准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业务范围的变更登记,向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取得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⑦ 股票融资融券怎么开通,需要啥条件
融资融券可以让你获得高额的利润,同时也有较大的风险,赔钱的时候也是很快的。所以,开通融资融券的条件也比较多比较苛刻。
第一个,你需要是年满十八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个,已开设实名认证证券账户,且有六个月以上交易经验。
第三个,申请人在过去的20个交易日内的证券资产不低于50万。这个条件的要求比较高,把一般人都限制到门槛外面了,但是它就像是开公司的注册资金一样,你可以先借来用,等开通了以后再还给别人。
如果你已经满足以上条件了,那么你可以携带身份证去你的证券营业厅去递交申请。
然后还需要接受心理测试,业务测试,和风险测试,其目的是让你明白融资融券的风险。
证券公司对你的申请进行核查之后会确定你的授信额度。
之后需要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证券公司会为你开设信用账户。
最后将担保物转入信用账户,账户被激活,你就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了。
最后提醒你,没有什么交易经验的话最好不要随便开通融资融券业务,它不只是更快更多的帮你去赚钱,同时它也放大了你的风险,赔钱的时候也会变得更快更多。它是一把双刃剑,只有你确认你可以避其风险之后再去尝试用它。
⑧ 融资融券开通条件
办理融资融券的条件由证券公司各自制定具体标准。一般为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过半年,交易结算资金纳入第三方存管,有证券投资经验,具有风险承担能力等。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8)证券股票融资条件扩展阅读:
对证券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美国的规定比较宽松,只要持有客户有价证券的证券公司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有关净资本的规定,则具有办理信用交易的资格。而非持有客户有价证券的证券公司,只能以持有客户账户证券商的名义,收受客户款项和证券,所以也被称为引介证券商。
而对客户的资格限制来说,美国并不要求开立信用账户的投资者具备特殊资格,对客户资格的规范仅限于资金和程序层面。其中,资金层面一般由各交易所自行规定,以纽约交易所为例,投资者开立信用账户要在其账户中维持2000美元以上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