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炒股群做融资融券被骗
Ⅰ 我被拉到微信群说蒋哥帮大家申请券商通道炒股,结果是股票期权20万血本无归,请告诉我您是怎么维权追回的
建议你,收集整理“蒋哥”涉嫌证券欺诈的所有证据(包括转账委托买卖往来电子票据),登陆中国证监会门户网站,实名举报这个“蒋哥”。最近证监会抓证券欺诈查的很严。一旦立案你的损失还是有希望追回的。只是不知道你自己有没有不当的地方。反正试试看吧,毕竟20万不是小数字。能讨回一点是一点,今后小心点。
Ⅱ 炒股建群被骗之后怎么办
炒股建群被骗,这是一个骗局,如果没有留下转账记录,等信息是很难够识别的,并且立案都是很难侦查的,这个时候能做的话,就是打一零
Ⅲ 同志们注意啦!微信群炒恒指都是假的,先说炒股,后来变成恒指,我知道是被骗了,被骗了30000多美元
我也在这个群里,前面带单几乎百发百中,4月26日那天,所有人带单几乎全部出错,估计是开始收割了吧。你的资金出来了吗?
Ⅳ 加入股票群,被骗58000会员费,报案有用如果有该如何报案
被骗58000会员费,可以报警,有没有用,看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情况而定。如果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你被骗的财物也就会随之追回。
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再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局所报案。当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也将被立案调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4)微信炒股群做融资融券被骗扩展阅读: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
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河南省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2]
上海市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单位诈骗在5万元以上满10万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并审查起诉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Ⅳ 你好,你是进炒股群被骗了吗能加一下微信吗
操作股票买卖不要擅自加什麽推荐股票群都是骗人的。
Ⅵ 微信上有个炒股群 是骗子吗亲们!
骗子倒不至于 只要你账户是自己操作就行 推荐个软件给你
Ⅶ 微信上做融资融券业务是能相信吗
当然不能相信了,搞不好就是非法集资,或者你投了钱了,他们跑路了
Ⅷ 我被拉进微信群,先说炒股,后来变成恒指,我知道是被骗了,被骗了14000多美元,怎么把他们绳之以法
我现在就在一个股票群里,还没一个星期就转话题炒恒指了,一看就是骗子。网络真心好,避免上当。
Ⅸ 马华平融资融券被骗大家成立一个群己报案
马华婷公司就是一个大的骗局而已,大家应该是集体去报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