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现状和特点
㈠ (简答题)简述我国企业融资结构及存在的问题。
摘 要:中小企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在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借鉴中小企业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较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并对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模式、内容和意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议
统计表明,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成为拉动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业岗位约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在全国整体经济中占据大半壁江山.
但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扰,从对我国中小企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所做的调查可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为经营中的首要难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已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现状与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决定了它很难得到股市融资,加之我国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缓慢,因此,中小企业资金筹措基本上依赖于银行的间接融资完成的。自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如对金融机构连续下发了两个《指导意见》,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然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未因此而明显改善,不少中小企业甚至抱怨,他们得到银行贷款似乎更难了。那么,这种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历史背景 中小企业成分复杂,存在较大的制度性风险。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来源于5种渠道: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这部分企业产权不清,机制僵化,经营状况不佳,大部分有长期的银行负债,信用记录不良。二是乡镇企业。这部分企业技术档次低,管理水平低,产品研发能力弱。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借款、内部积累和集资,一般都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三是一些机关和企业开办的“三产企业”,因其难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达不到银行贷款的条件。四是私营和个体企业,我国近期内这类企业如雨后春笋大批涌现。这些企业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业,财务管理形同虚设,银行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状况。五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项目风险较大,启动资金需求大,自身积累难以满足,银行又因担心其项目风险而不敢对其融资。
2.企业自身情况 中小企业自身积累少,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银行由于对其融资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存在着“惜贷”、“惧贷”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积累明显不足,对外融资需求大。据《上海统计年鉴2002》显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业户平均年末资产只有1914.29万元,仅为大型企业的1/55,中小企业平均年产值1741万元,约为同期大企业的1/34。全市大型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2.67%,中型企业为 55.42%,小企业为56.09%。其二,企业资信等级不够,根据对江苏省1100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2年底,江苏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中3.8%的企业已获得AA级资信等级,10%的企业获得A级资信,但尚有股82%的企业未参与评级,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这部分企业事实上产品缺乏市场潜力,技术含量低,或由于其他原因未参与评级,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不动产及规模指标难以达到信贷准人等级,未能参评。其三,大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些企业普遍都是家族式经营,少数或个别人控制现象严重,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民营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一个企业往往有几套账表甚至几十上百个账户,造成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难以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且部分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对浙江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的调查中,他们把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难找担保单位作为严重制约金融机构对其融资的首要原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第一,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第二,抵押担保手续复杂,费用较高,耗时耗力,企业不堪重负;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场窄小,变现能力弱,进一步加大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难度。
4.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 首先,国有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原因之一是没钱可赚。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庞大,冗员甚多,本身运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审贷程序复杂,使得他们几乎没有办法来经办小额贷款,一办就亏。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无论贷款额大小,其运作成本基本相同。举例来说,国有商业银行贷出一笔1亿元一年期的贷款,利息收入600万左右。而贷出一笔10万元的贷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这点利息收入还不足以支付银行运作成本,难怪国有商业银行总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户身上。其次,近年来,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为放弃中小企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认识不清,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
(一)政策性融资渠道的建立
在我国现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经独立出来,不再以银行和企业的所有者身份对它们的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控制,而是以协调者的身份对市场经济中诸主体的行为进行调控和引导。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后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已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们的融资问题已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然而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亟需推出相应措施,建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渠道。具体来说,可考虑进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 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应该先于融资体系的建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健康、有序的融资体系才能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发达的国家地区的实践也证明了这点。
日本早在1953年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为中小企业从民间机构融资实行担保。为促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日本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小企业信用保险法》,奠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基础。1958年,日本对《小企业信用保险法》进行了修改,把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保险体系理顺,避免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复。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法规,被称为日本的中小企业宪法。此外还有《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为中小企业现代化提供资金保证;《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等等,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日本政府还进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其中涉及融资的制度就有新技术企业保险制度,这是一种针对开发一种新技术需要大量资金,但技术产业化存在风险,筹措资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业,进行资助。当企业在技术开发中出现了事故,产生了损失,这一保险制度就可为其提供补助金额。
我国到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有《小型企业租赁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出售国有小型企业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等。以上这些法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和经济转轨前期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情况的变化,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变得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了。主要表现在:(1)按照所有制划分,已经不再适应现实。(2)侧重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3)许多法规为国务院或国务院各直属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统。于2003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我国中小企业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重新确定了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该法的第二章(资金支持)对中小企业融资作出了明确的指导。
2.建立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 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供借鉴。日本政府为了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来支撑日本经济,综合实施了各种相应政策,其中在资金支持方面设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包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利用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融通。这3家机构分工明确,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为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及稳定经营所需的长期资金提供融资,国民金融公库为小型企业的小额事业所需的资金提供融资,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则是具有存贷款、债券、外汇等综合金融机能的金融机构,进行推行中小企业组织化的金融业务。这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担保要求较松,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还依据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标提供特别贷款,具有更优惠的利率、期限条件。
针对我国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政府金融支持机构势在必行。在具体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议:(1)在形式上,可以设立相应的政策性银行,也可以委托现有的商业银行开设此类业务,但要保证贷款专项使用,真正体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同时,也可考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产业结构升级等特定用途。(2)在资金来源上,可以由中央财政拨款,也可以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行和企业效益的好转,我们的财政收入应能保证这项开支的来源。(3)在融资方式上,要以长期的信贷资金融通为主,也应考虑设立投资性机构。日本的中小企业投资扶持株式会社就是通过承兑中小企业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政策机构,以充实这些企业的自有资本。这样,资金支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相应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用风险较大,银行不愿对它们提供贷款。从根本上解决贷款难、银行“惜贷”的出路在于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将会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国务都道府县设有信用保证协会,在缺乏信用和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经营资本时对债务予以保证,并且对信用保证协会保证的债务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进行保险。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SBA)也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一般在75万美元以下,担保部分不超过90%。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
此外还存在着如何合理运用担保基金,如何减少政府干预等问题。虽然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
4.制定相关的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与人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是职工就业的主要场所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须推行相应的扶植政策,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金融环境,真正搞活中小企业。(1)成立统筹全局的政府管理机构,如美国的SBA、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组织,对束缚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因素统一协调解决。在此基础上,融资困难的状况自然会得到化解。(2)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和重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3)在税收上除对新改制的中小企业给以优惠外,也应对中小企业用于开发、改造的投资减免所得税。(4)鼓励居民储蓄部分投向中小企业。
㈡ 我国上市公司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特点和发展现状 有什么现存的困难 成因是什么 解决的对策
地位及作用:
(一) 上市公司是推进现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强,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作为优秀企业代表的上市公司的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增长以及经济结构优化必然发挥重要作用。
(二)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使企业更好地发展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逐步成为我国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降低了企业发展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和金融风险, 其直接融资大大提高了同期国民经济和相应区域的经济建设与发展能力。
(三)上市公司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股重要力量上市公司显示了较为优良的价值创造能力,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特点及现状:
(1)企业属性上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
(2)行业分布上,我国上市公司以资金密集型和资源导向型公司为主,例如房地产、医药、化工、机械、汽车、零售行业;
(3)A股上市公司各财务项目均衡增长,收入与利润都大幅提高,但是现金状况并不乐观。
(4)A股上市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以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将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条件。
(5)上市公司的非等价交易严重存在
(6)国有股比例过大、国有股不能流通。
(7)自我交易、内部交易和关于控制人方面的法律不完善。
对策:
(一)认清当前证券市场形势, 抓机遇促发展
(二)齐抓共管, 加大培育力度, 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步伐
仍然要稳步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并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制度安排,支持并购融资方式创新。
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并购重组将成为其重要功能。证监会统计显示,2009年全年有56家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规模达3693.5亿元。
(三)选准优势产业, 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拟上市公司
目前境内上市公司(A,B股)截止2010年9月有1976家,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截止2010年9月有108家,境外上市H股,截止2010年9月有161家。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与上市公司比例不协调,需要进一步增加上司的数量。
(四)依托优势企业规模扩张, 带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已公布的2010年报显示,上市公司四季度业绩在三季度环比增长的情况下再接再厉,全年净利润增幅达41.22%。其中,石化与银行业仍是A股“最赚钱”公司。作为国家的经济命脉,能源和银行业在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有着重要作用。
(五)提高现有上市公司业绩, 带动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
2010年是创业板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后度过的首个完整年度。但遗憾的是,整体看这一小群体中仅有少数几家公司的业绩表现出高成长特征,而绝大多数业绩平平,增速下降,另有4家公司业绩变脸,净利润增长率同比下降。因此,上市公司的业绩仍然是我国上市公司的软肋。
㈢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现状如何
我只能告诉你 我国公司的融资状况主要依靠的是股权融资,看你的问题下面所写的内容,似乎要研究的范围是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问题。我认为,我国股市的ipo基本属于暴利收入,不够的话还可以选择再融资,实在没必要选择债权融资。至于你所谓的外源,一则本身作为上市公司直接选择再融资更为合适不必从国外获得债权融资;二则如果考虑在国外上市的公司,这种公司要么规模很大,要么是我们国家给外人做秀,也没必要一定要在国外上市。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你要研究融资结构更应该倾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结构,而不是内与外的区别。我国股市还有很大的能量供我国上市公司攫取。
㈣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偏好股权资本。从长期资金来源构成看,企业长期负债比率极低,有些企业甚至无长期负债。特别是在连续数次降息,在债务成本不断下降的背景下,长期债务比例不升反降,并一直维持在低水平上,这不能不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具有明显的选择股权融资方式的偏好。西方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提出,企业融资次序应遵循内源融资优先,债务融资其次,股权融资最后的顺序。然而,从我国近几年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看,则是尽量避免借债,在企业上市时,多剥离负债,在再融资时,多推荐配股。
从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的关系看,我国企业具有强烈的外源融资偏好。1995-2000年对于未分配利润大于0的上市公司,内源融资平均只有不到15%,85%以上是外源融资,而未分配利润小于0的上市公司,外源融资更是在100%以上,内源融资为负。在外源融资结构中,股权融资又占优势,典型地表现为股权融资偏好,融资的顺序一般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负债融资、长期负债融资 中国企业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冲动去谋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上市之后在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以致形成所谓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配股热”或“增发热”;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方面保持很低的资产负债率,而另一方面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会主动放弃其利用再次发行股票融资的机会。我们将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上述特征称为股权融资偏好。这是与国外成熟融资市场的“啄食次序”所不同的,我国企业在外源融资时,表现出强烈的股权融资欲望和行动。自1990年股市成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990年,我国上市公司只有10家,到2004年已达1377家;1991年,我国股票筹资额只有5亿元,2004年达到1510.94亿元,企业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愿望仍然十分强烈,对上市资格和上市后股权融资资格的争夺一直没有停止过。从1991年-2004年我国企业债券与股票融资额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股权融资的金额远远高于债权融资。
㈤ 简述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并比较分析公开增发与定向增发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证券发行制度,这三种再融资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许多差异:
㈥ 请问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恢复市场融资功能是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国民经济建设筹集资本,为社会资金保值增值提供渠道,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也是市场发展的根本途径。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离不开融资的。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是上市公司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同时,上市公司不发行新的证券,那么就难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新的投资机会。因此,长期停止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是对投融资双方都不利的。
此外,从中国证监会“新老划断”分三步走的安排看,只有先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才能最后恢复待上市公司的融资。从中国上市公司的构成看,境内市场如果长期不能恢复发行新股,那么境内A股也存在被边缘化的可能。因此,首先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也是境内资本市场长治久安的需要。
股权分置改革进程过半的背景下,逐步让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有着多重意义。诚如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所言:“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新老划断’的一个重要步骤,既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了重要的阶段性进程,也标志着市场创新发展在新机制下的启动。同时,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也是兑现改革政策、扶持改革后公司做优做强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征求意见稿具体的制度安排看,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不是简单的再融资重新开闸,而是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变革,是在新运行机制上的新发展。中国证监会曾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是一项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它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征求意见稿反映了这样的几个新特点:一是强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市场约束机制。股权分置改革后,股东的利益基础趋于一致,以价格信号为导向的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将逐步发挥作用。二是严格募集资金管理,鼓励回报股东。三是进一步完善再融资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融资效率。如发行人获得发行核准后,可在六个月内自行选择发行时机;对两次融资的时间间隔不再限制,可以更多地由股东大会决定,等等。这些指导思想,都是原来的有关规定所没有的。
原有基于股权分置环境下制定的以财务指标和行政管理为主要监管手段的再融资规则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市场情况,因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强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市场约束机制,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实现:一、按确定市价发行原则,适度降低财务指标要求;二、配股引入发行失败机制。这样,以往增发时折价发行的情形,就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而配股失败的成本,也会引起上市公司的郑重考虑。因此,改变以财务指标为主要监管手段的再融资规则,并不等于上市公司可以大规模再融资。综合来看,再融资的门槛实际上还有所提高。
㈦ 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盈利能力需要满足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分红派息要满足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
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
发行对象。增发的对象是原有股东和新增投资者;配股的对象是原有股东;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对象包括原有股东或新增投资者;
发行价格。增发的发行市盈率证监会内部控制为20倍;配股的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而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原则上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的70%,并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一定幅度;
发行数量。增发的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数额和发行价格调整;配股的数量不超过原有股本的30%,在发起人现金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可超过30%的上限,但不得超过100%;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数量应在亿元以上,且不得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或公司资产总额的70%,两者取低值;
发行后的盈利要求。增发的盈利要求为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前一年的水平;配股的要求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发行完成当年足以支付债券利息。
㈧ 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现状、融资现状,理论界和实务界如何解释上面的现象拜托各位了 3Q
(一)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基本现状 1.股权结构的含义。股权结构是指各股票投资主体所拥有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在目标投资企业全部股份中的分布构成,表现了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各不同持股主体之间的所有权构成。 2.股权结构的分类。(1)集中型股权结构。集中型股权机构的特点是股权高度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大股东手中,中小股东所占份额很小;(2)分散型股权结构。分散型股权结构的特点是股权分布分散,股东数量较多,单个股东的作用有限;(3)阶梯型股权结构。股权相对集中于一定数量的股东手中,股权分布呈现从高到低的阶梯形态,各个股东以其持股水平为依据,决定其行使权利的努力程度。 3.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目前,在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大致包括以下三大类股份: (1)原发起人持有的尚未上市流通股份(发起人股),主要包括国家股, 内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外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其他发起人持有的股份;(2)非发起人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非发起人股),主要包括上市前募集的法人股(募集法人股),上市后形成的转配股(转配股),上市期限已确定的内部职工股(职工股),其他未上市流通的股份;(3)已上市流通的股份,主要包括A股, B股,和H股。 (二)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 1.未流通股股本比重大。未流通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比重相当大,截至2000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未流通股占总股本的38%,虽然未流通股在总股本中所占比重在最近几年中有下降的趋势,但是仍然维持在相当高的比重,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仍占绝对优势。 2.国家股股本占绝对优势。国家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占有绝对优势, 1997年国家股在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重为32.60%,期间虽略有下降,但在2000年又达到了37.32%的高峰,且一直处于第一大股东地位。 3.法人股比重相对较高。法人股股权在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比重相当高,基本维持在25%~30%;在1997-1999年度法人股比例有逐步上升并超过国家股的趋势,但在2000年国家股比重再一次与法人股拉开了差距,这表明在2000年度上市的公司中,国有企业仍然占据多数。 4.流通股比重较低。流通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重较低,流通股最主要是A股,A股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变化幅度并不是很大,这反映了中央政府近些年来所采取的“稳步减持国有股比例,增大可流通股份比例”的政策取向。 (三)我国企业股权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股权分置。首先,股权分置(人为地划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造成市场定价畸形是产生股价泡沫的制度根源。其次,股权分置是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地位不平等的制度基础。最后,股权分置造成一股独大,就没有办法彻底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2.股份种类过多。中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的股份种类过于繁多,流通股(A股、B股、H股)因流通市场的不同而彼此处于分割状态,有着各自不同的市场价格,无法遵循同股同利、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原则。 3.股权的高度集中性。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向国有股呈现高度集中性,国有股股东是大多数上市公司唯一的大股东,这导致股本结构中各大股东之间的实力分布极不平衡,产权多元化特征不明显,缺乏形成权力制衡的产权基础,极易造成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蚀。 4.证券市场市场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国股市仍是一个政府调控色彩过浓的“政策市”,证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很低,由于庄家的操纵和散户的非理性投机行为,人为造成中国股市频繁的异常波动,影响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 (四)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方向 1.股票全流通和国有股投资的优化。解决股权分置,其核心要义是赋予非流通股流通的权利,摒除同股不同权。只要股票具有了正常的流通性,就会自然而然的形成“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本来经济局面。 2.统一股份种类。统一股票市场涉及许多具体问题,如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问题,A股和B股的对接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A股与B股的接轨不是短期能够实现的。首先,A股与B股接轨的前提是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实现其还需时日;其次,A股与B股市场的对接对于投资者的风险难以预料,这些都会影响二者的顺利接轨。 3.大力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对于发展中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由数个适当身份的大股东持有公司适度集中的股权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改进。所以,政府部门在减持国有股的过程中,应积极推进各类基金组织的发展,培育机构持股者的力量。 4.发展银行持股模式。银行是公司非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它参与公司治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首先,银行自其产生以来就是公司最大的资金支持者。其次,银行相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关注企业的经营活动,因为企业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银行本息的偿付。再次,银行更有能力和动力参与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具有在人员、资金、设施等方面的强大优势,同时,通过参与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可以获取更大、更长远的利润回报。最后,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五)中国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业绩水平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和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25日在此间发布2010年度“中华工商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指数”。数据显示A股主板与中小板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2007年至2010年呈V型变化趋势。中国整体经济持续向好各 行业 盈利能力平稳增长。 该指数自2008年5月以来每半年发布一次。本期指数依据23个行业1772家A股主板、中小板非ST上市公司其中民营企业835家和209家A股 创业板 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计算得出。本期指数主要显示特征为: 一、2007年至2010年全行业平均指数呈平稳上升趋势与中国宏观经济基本走势吻合。22个行业中14个行业毛利率有所上升其中10个行业的毛利率超越2007年平均水平。 二、主板及中小板的民营上市公司在盈利能力、成长能力、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以及营运能力方面表现均优于国有及其他类上市公司。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成长能力、长期偿债能力以及短期偿债能力整体表现优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 四、在宏观经济呈现先降后升发展态势的20072010年期间医药生物、食品饮料以及信息服务三个行业盈利能力依然持续增强。 具体在盈利能力方面餐饮旅游、医药生物、房地产行业位于前三名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商业贸易最低;在成长能力方面有色金属、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行业位于前三医药生物、餐饮旅游和公共事业最低;在长期偿债能力方面信息服务、电子元器件和医药生物行业最低黑色金属、房地产、商业贸易行业最高。 此外与2009年相比2010年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率增幅最大继之是纺织服装、交运设备行业。 (六)中国上市公司经营水平的提高、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有赖于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创新是上市公司生存的根基,也是核心竞争力形成和持续的原动力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要经过长期培育才能形成,在形成过程中,创新是核心竞争力形成的最主要、最有效方式。 核心竞争力一旦形成,就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防止对手模仿的唯一方式是不断提升和改进核心竞争力的等级,而提升和改进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持续的创新能力。从小的方面来说,这使得对手模仿时投入大,花费时间长,总是望其项背。 创新要追求的是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使消费者的价值获取最大化,获取最大化的市场份额;二是使创新的发明者和应用者的成本结构发生重大改变,降低成本、扩大利润空间,提高使用价格武器的主动性,提高市场的话语权,如果有可能还可以在生产产品,或者服务产品上形成行业标准,进而整体提升竞争力。除此之外,企业创新,还包括管理的创新、技术的创新、工艺的创新、机制的创新、新产品研发的创新。 二、创新要具备三方面能力: 一是战略创新能力。战略是决定公司成败的首要因素,公司的成功,不是战术的成功,而是战略选择的正确;公司的失败,不是战术的失败,而是战略选择的失败。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选择正确,成长为行业领导者只是时间问题,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选择失误,不仅不会实现既定的目标,还会走向消亡。战略创新是战略管理最高层次的内容。战略创新是打破行业传统和行业习以为常的规则,创造出通常人们认为不可能实现的价值,而成为行业领导者。 战略创新最为挑战性的案例是面对整个市场的竞争战略。上市公司的竞争对手不是其他同行业的公司,而是整个市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放在更为广阔范围来考察,才能够打造出一流的企业--这种战略思维人们都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把人们普遍认为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得以实现,就实现了战略性的创新。 战略创新不仅体现在战略设计的创新,还体现在战略实施过程的创新,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一整套的行动系统创新的基础之上。 未来市场竞争中只有两种企业存在:一种是在价值链的某个环节上具有最佳能力要素的企业;另一种是将这些能力要素进行最优化组合的企业。 二是对市场的预测和反应能力,能捕捉和实施把握市场的机会。这种能力最为重要的是适时、适度,领先市场半步,领先竞争对手一步,就能获取竞争优势;反之,超前市场需求、高于人的需求升级发展的速度,不仅不会成功,反而会失败。 举例来说,IBM在PC机领域的成功、微软在操作系统领域的成功、英特尔在电子芯片领域的成功,都是适时适度、领先市场半步、领先竞争对手一步成功的范例。反之,施乐公司20世纪70年代就成为在PC机的研发、操作系统的创新领域最早的发明者,但由于当时市场还远没有培育出来,无论在人的观念、意识,还是支付能力方面,都还没有形成现实的市场需求,这种创新对施乐公司的发展毫无价值。 三是动员和获取市场资源的能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经营资源的占有和拓展,动员资源的能力是公司发展的条件,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如上市、发债券、战略联盟、合资合作、股权互换、兼并收购,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扩大经营能力,实现快速拓展市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