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高管考试后任职时限
㈠ 职称评聘 年龄,毕业年限,任职时间等时限怎样计算
年龄就是多少岁以下可以评该职称,毕业年限就是从你最高学历毕业开始算起至今多少年,任职时间就是你在最高职称上任职的时间。评职称时看你毕业年限、工作时间、年龄主要是为了卡学历资历。
㈡ 后,代理人多长时间才能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
从进入保险公司或是中介公司第一天就应该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里可以查询到
㈢ 关于保险公司经理连续任职年限有规定吗
你问的这个问题太广了。
第一 保险公司太多
第二 保险有很多类经理。大类就有 内勤及外勤经理
㈣ 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机构,中介业务的管理规定。
银保监会新规正式施行,没有信息系统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工保网
二、行业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一直存在中介机构数量庞大、经营水平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兼业代理机构市场经营不规范等多方面市场发展问题。《办法》对保险中介机构与兼业代理机构提出全面信息化建设要求,无形中提高着保险中介行业准入门槛与监管要求,实现了保险中介市场新一轮的优胜劣汰,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保险中介经营水平与服务质量。
具体而言,国内2600多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与32000多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只有少数机构实现了与保险公司的系统对接,大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尤其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依旧使用传统的邮件、社交媒体等线下人工方式进行对接。而客观上,信息系统的研发费用动辄可达百万元,对于中小型保险中介机构形成沉重的企业经营挑战。
当然,《办法》中虽然提出可以采用合作开发、定制开发、外包开发和购买云服务方式实现信息系统建设任务,但从文件内容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长远发展要求来看——“提高自主研发能力,逐步降低对外包服务商的依赖”,独立的信息系统将成为未来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办法》实际上为众多保险中介机构及兼业代理机构竖起一道高高的业务经营门槛,加剧着保险中介市场竞争。通过淘汰一批“小乱差”的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提高保险中介经营水平与服务质量。
此外,“信息系统建设”要求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实现系统互通、业务互联、数据对接,同时生成符合监管要求的数据文件与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对接,解决了此前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在业务信息交互、业务流程管理、业务监管数据报送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不及时准确等问题,有利于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业务信息交互的规范、透明、可追溯,有利于解决监管部门在保险中介市场监管中面临的困境,提升监管效能。
㈤ 保监局高管任职规定
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保险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
担任保险公司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
担任金融监管机构相当管理职务5年以上;
其它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8年以上。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担任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担任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3年以上;
担任其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担任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相当管理职务5年以上;
其他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担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2年以上;
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2年以上;
担任其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2年以上;
担任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相当管理职务3年以上;
其他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支公司、营业部经理应当具有保险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十五条保险机构拟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其任职条件中从事金融工作或者经济工作的年限可以减少2年。
第十六条保险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任职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从事保险工作8年以上;
从事法律、会计或者审计工作8年以上;
在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或者国家机关担任管理职务8年以上;
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它专业资格;
在申报任职资格前3年内,个人在经营管理方面受到保险公司表彰;
在申报任职资格前5年内,个人获得中国保监会或者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
拟任艰苦边远地区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保险机构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适用本规定同级机构总经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适用本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保险机构应当与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它经营管理职务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不得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不得兼任存在利益冲突的职务;
具有必要的时间履行职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㈥ 保险高管资格证怎么考取
报考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有行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从2013年7月1日起,凡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资格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保险中介高管考试后任职时限扩展阅读:
保险代理资格证的重要性:
保险从业资格考试是建立与完善保险市场主体体系的需要。其次,是规范保险市场交易行为,降低保险商品交易成本的需要。第三,是建立一支高素质职业保险从业人员队伍的需要。保险从业资格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以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保险业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走上超速发展的"快车道",并成为国民经济生活中一个新的增长点。与快速发展的保险业相比,保险从业人员的建立与培养则显得明显滞后。
这种滞后将会阻碍或限制保险业的发展。为了顺应和促进保险业的发展,与国际接轨,并规范保险交易行为,培养保险从业人员已是迫在眉睫。此时举行保险从业人员考试,其意义已远远超过考试本身。
㈦ 2010年保监会任职规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一法指保险法
2、四令指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令2010年第2号)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会令2009年第4号)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华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会令2009年第3号)
3、两个规定指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监会令2009年第1号)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