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保险公估考试通知
A. 2019年保险公估师报考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07年全国统一的笔试时间和报名时间:
2007年全国统一的笔试考试有两次。第一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2007年7月1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12月16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
2007年单科笔试时间和报名时间:
2007年全国统一的单科笔试考试有两次。第一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2007年6月29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6月30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实务”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2007年12月14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12月15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实务”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
具体以当地保监局公告为准。
B. 甘肃省保监局任职公告
保监局是保监会下属领导机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
(二)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四)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五)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六)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八)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九)制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 2020年甘肃西部计划考试公告
一、招募对象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
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2020年西部计划设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六个专项。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参加甘肃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西部计划官网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报名系统同时报名,两个报名系统分别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统一考试。
(一)西部计划官网报名
2020年4月10日至6月10日
(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报名
只限报考服务甘肃(不含临夏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
1. 提交报名申请
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
2. 报名资格审核及信息修改确认
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
3. 打印《准考证》
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9∶30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扶贫、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五、政策支持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考试被录取的甘肃籍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以上政策外,可根据《关于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的通知》(甘团联发〔2013〕14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县级团委会同当地人社、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未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考试的其他志愿者不享受服务期满后的工作安置政策。
D.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19年甘肃省招考信息网已报名什么时候考试停止是11月14日,但还在接收简历
你好,考生。
2019人保总共发了两次招考,其中第一次是“千人工程”招聘,第二次是人保招聘,由于全国各地的招考时间不同,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也不同。而且,在部分岗位方面,依然再招聘,楼主所提到的11.14号截止,只是部分岗位截止,还有有一部分岗位还在接受简历。
想要了解更多,点击:网页链接
E. 2019广东金融学院保险公估成绩查询
在各个省的保监会报名
保监会的网址是
你应该在广东保监局报名
广东保监局
局长:黄洪
纪委书记:张辉烨
副局长:江裕棠
局长助理:赵巍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22楼
邮编:510600电话:020-38361222
在广东保监局报名,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请随时留意上面我给你那网站.
以下是去年的关于考试的公告:
现将2008年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2008年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函[2007]347号)的要求,2008年起,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原有全国统一纸质考试将不再举行。广东省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电子化考试由广东金融学院承办。
二、考试题型及命题范围
2008年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题型、命题范围和及格分数线与2007年相同。
三、考试科目
(一)单科考试
单科考试仅限于保险经纪或者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005年(含)前单科考试成绩失效。
单科考试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保险经纪实务》及《保险公估实务》3个科目。2008年广东省单科考试将各举行两场,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和4月。自2008年5月开始,我省将不再举行单科考试。
(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008年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共举行18场;其中3月和4月各举行一场,5月至12月每月举行两场。
(三)年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008年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共举行18场;其中3月和4月各举行一场,5月至12月每月举行两场。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均需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交本人小一寸正面免冠同版近照两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并缴纳考试费90元/人/科。
(三)报名地点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邮编:510521,联系人:刘家生、黄小莉,联系电话:020-37216207。
注: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报考者需要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寄至报名点(以邮戳为准)。
五、考试事项(详见附件)
六、成绩查询方式
考生结束考试后,可在考场考试系统中查看考试成绩。
七、资格证书的领取
通过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向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电子化考试服务中心申请领取资格证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二)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两张。
(三)由考生亲笔签名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
领证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并缴纳工本费
5元/本。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电子化考试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F座10楼(广汕路武警医院斜对面),邮编:510507,联系电话:020-87636091。
特此公告
附件:《考试事项》
二OO八年二月
这个公告的地址是: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F. 保险公估人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2007年全国统一的笔试时间和报名时间:
2007年全国统一的笔试考试有两次。第一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 2007年7月1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 12月16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
2007年单科笔试时间和报名时间:
2007年全国统一的单科笔试考试有两次。第一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 2007年6月29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 6月30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实务”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2007年12月14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 12月15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实务”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
具体以当地保监局公告为准。
G. 附件3:保险公估机构持证通报 发布时间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上海市2008年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本市各保险经纪机构、各保险公估机构: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2008年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函[2007]347号),自2008年起,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实行电子化考试,不再举行全国统一笔试。鉴此,现就2008年上海市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命题范围和参考用书
(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只考一科。
2008年上半年考试命题范围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两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分值占比60%,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分值占比40%,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
(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只考一科。
2008年上半年考试命题范围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两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分值占比60%,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分值占比40%,参考用书是《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06年版)。
详细命题范围请见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2008年下半年的参考用书和命题范围另行通知。
二、题型、题量
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和及格分数线相同,具体为: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组织
上海保监局授权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承办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对同业公会承办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业公会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包括考试报名、考场安排、数据统计和证书发放。
四、考试报名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保险经纪或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五、报名地点与时间
报名地点:市保险同业公会(中山南路1228号华普科技大厦8楼)
报名时间:详见2008年考试安排表(9:00-11:00、14:00-16:00)
六、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每科90元,在报名时收取。
七、报名方式与资料审核
报名采用集体报名与个人报名两种方式。
1、集体报名
本市各保险公司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采用集体报名方式。报考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08年上海市公司集体报考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清单(附件2);
(2)2008年上海市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3)报考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集体报名单位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真实有效,并在公司集体报名清单上加盖公章。上述(3)、(4)项材料原件经集体报名单位审核后退回报考人员。
集体报名单位请从同业公会网站下载“2008年上海市公司集体报考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报名数据电子格式”,按规定格式输入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并在报名时将有关电子数据交同业公会。
2、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可到同业公会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集体报名材料中的(2)、(3)、(4)、(5)项。身份证明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由同业公会审核后退回报考人员。
八、考试时间与地点
1、保险经纪与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008年考试安排表
考试期次报名日期经纪考试时间公估考试时间
第1次3月31日至4月3日4月18日上午4月18日下午
第2次4月21日至4月25日5月16日上午5月16日下午
第3次5月19日至5月23日6月13日上午6月13日下午
第4次6月16日至6月20日7月11日上午7月11日下午
第5次7月14日至7月18日8月15日上午8月15日下午
第6次8月18日至8月22日9月12日上午9月12日下午
第7次9月16日至9月19日10月17日上午10月17日下午
第8次10月20日至10月24日11月14日上午11月14日下午
第9次11月17日至11月21日12月12日上午12月12日下午
报考人员报名时可选择各考试期次,由同业公会根据“先报先考”原则及考场安排确定考试场次。每场考试人数限制为75人。如报考人数较多,同业公会应酌情增加考试场次。
2、保险经纪与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地点为:上海市电视大学阜新路校区(阜新路25号7楼),增设场次的考试地点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九、2008年上半年单科考试安排
1、报名要求
仅限于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2008年上半年单科考试参考用书和命题范围
“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保险经纪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保险公估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06年版)。详细命题范围请见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3、题型题量、及格分数线和报名费
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费每科90元。
4、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
2008年上半年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2008年5月30日9:00至11:00举行“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5月30日12:00至14:00举行“保险经纪实务”考试;5月30日15:00至17:00举行“保险公估实务”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008年下半年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十、资格证书发放
考生交卷后即公布考试成绩。
除参加单科考试外,考试合格者在考试结束后即领取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在考场内填写《2008年上海市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签收表》,并交付资格证书工本服务费。
相关网址与咨询电话: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网址:
联系电话:63155989*82563155989*832
H. 2021年甘肃三支一扶考试待遇保障是
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按照《关于提高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28号)给予每人每月3100元的生活补助,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办理,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市(州)、县(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帮助工作。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允许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地落实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I. 报考2020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国籍要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
品行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6日至2001年7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6日至2001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16日至2001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证书要求:普通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在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