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保险行业健康险新规
❶ 短期健康险新规解读
银保监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规定主要针对“短期健康险”产品,也就是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不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通知于2021年1月11日下发,要求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产品,应于2021年5月1日前停售。可见这次给各家保司准备时间并不长,也是因为此次短期健康险的调整,各家产品停售潮出现,在互联网上引起了渲染大波,那么,就让我们来解读一下,这次备受关注的新规重点:
重点一:短期健康险要有“不保证续保”条款。至少要包括以下文字:1)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2)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重点二:短期健康险不可以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或“终身限额”等字样。
(终身限额”就是限定客户一辈子赔付的总额不得超过某个数值)
重点三:保险公司每半年要在官网披露一次赔付率。
重点四:不允许设定虚高的保险金额。新规后我们就很少看到动辄近千万的超高保额了。
重点五:短期健康险如果是主险,不得强制搭售其他险种。短期健康险如果是附加险,要明确告知客户,对应主险是什么,由客户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另外,客户有权单独解除附加险。
重点六:销售时要出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须知书”。
重点提示:(一)投保人如实告知及未如实告知的后果;
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免赔额;
赔付比例;
等待期;
投保年龄与保费高低具有关联性等情况;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告知事项。
重点七:严禁设定拒赔率等考核指标。因产品定价假设不合理、不科学造成的实际经营损失,由保险公司自担。
重点八:停售信息要披露,并要为已购客户在保险期间内继续服务。保险期满,还要提供转保建议。公司主动停售,要提前30日披露信息。因产品被监管责令停售的,要在停售之日起3日内披露信息。
❷ 保险法重疾险真的有新规了吗
近期,不少重疾险都调整了,具体哪些重疾险产品发生了调整呢?下面是奶爸整理的几款重疾险的变化:
1.即将停售的重疾险
表中前5款产品是即将停售的重疾险,是比较优秀的旧定义重疾险。
妈咪保贝今年已经经过了3次保额调整,到现在为止,这款产品的最高保额可以达到80万元,如果想给孩子更有力的重疾保障,可以考虑这款产品。
3.择优赔付的重疾险
以上几款重疾险产品都可以择优赔付,投保了也不需要担心理赔受到影响。
重疾新定义的出台,对于重疾险市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不少网红重疾险也因此调整了赔付比例和范围。
如果我们想投保旧定义产品的,就要赶紧上车啦,否则可能没有机会哦~
❸ 重疾险调整新规实施时间
重疾新规已经发布了,在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旧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详细内容可以点这里查看:《重疾险新定义发布,做了哪些变更?》
主要改动如下:
1、增加了三种重疾
原有25种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重疾新规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保障范围更大,对用户更有利。
2、规范轻症定义
新规新增了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轻症,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对用户来说都是积极的变化。
3、一些疾病理赔更规范
重疾新规让有些病种的赔付条件更加合理,更符合当下的医疗水平。比如重大器官移植术中的器官扩展了小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扩展为可以采用自体的造血干细胞移植等,理赔更规范,有效减少理赔纠纷的事件发生。
了解清楚什么是重疾保险,可以便于大家更好地选择适合的产品,此次重疾新规的出台也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大家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因此在投保重疾险时,没有必要总是去挑包含重疾种类最多的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
❹ 短期健康险新规
2021年1月11日,银保监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规定主要针对“短期健康险”产品,也就是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不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
解读通知有以下几个重点:
重点一:短期健康险要有“不保证续保”条款。至少要包括以下文字:1)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2)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重点二:短期健康险不可以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或“终身限额”等字样。
(终身限额”就是限定客户一辈子赔付的总额不得超过某个数值)
重点三:保险公司每半年要在官网披露一次赔付率。
重点四:不允许设定虚高的保险金额。新规后我们就很少看到动辄近千万的超高保额了。
重点五:短期健康险如果是主险,不得强制搭售其他险种。短期健康险如果是附加险,要明确告知客户,对应主险是什么,由客户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另外,客户有权单独解除附加险。
重点六:销售时要出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须知书”。
重点提示:(一)投保人如实告知及未如实告知的后果;
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免赔额;
赔付比例;
等待期;
投保年龄与保费高低具有关联性等情况;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告知事项。
重点七:严禁设定拒赔率等考核指标。因产品定价假设不合理、不科学造成的实际经营损失,由保险公司自担。
重点八:停售信息要披露,并要为已购客户在保险期间内继续服务。保险期满,还要提供转保建议。公司主动停售,要提前30日披露信息。因产品被监管责令停售的,要在停售之日起3日内披露信息。
重点九: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产品,应于2021年5月1日前停售。
❺ 新版重疾险上架咨询量猛增20%,关于2021年重疾险新规你了解多少
据央视财经,从2月1日开始,各家保险公司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必须符合新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记者在北京一家健康险公司网点了解到,近一段时间新版重疾险的咨询量提升了近20%。重疾险新规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轻度疾病,将按照不超过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30%进行赔付。赔付过轻度疾病之后,还可以赔付一次重度疾病,而旧版重疾险只能赔付一次。
重疾险也即重大疾病保险、大病保险,当被保者发生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的任一疾病时,保险公司会依据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重疾险上多少保额是因人而异的,个人需要以自己的家庭情况、个人身体状况、个人收入情况等方面作为参考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重疾险的保额选择不宜过少,最低保额也要十万元作用。如果个人收入较多,家庭情况较好的投保人,保额越高越好。新规对2007年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进行了修订,主要有优化分类、增加病种数量、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三大变化,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
❻ 今年保险业将有哪些精彩看点
2016年以来,为切实防范风险,保监会密集出台了多项监管规定,加大对重点公司、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从2017年1月1日起,靠中短存续期产品“发家致富”的人身险公司将被严格限制,激进的险资举牌行为将得到遏制。那么,2017年保险业还将有哪些新看点?
看点1
理财险急刹车
一些公司通过负债端期限短、收益高的万能险抢占市场进行“长险短卖”,而资产端又集中投资于股权、不动产等变现能力较差的资产来“短钱长配”,从而引发期限错配,流动性风险可想而知。
2016年,保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万能险进行监管,3月发布通知从销售端限制短期万能险的销售,9月明确监管新规从产品设计端和投资端独立账户进行细化监管。2016年监管层对于短期万能险的趋严监管可谓不遗余力。去年二季度伊始,行业主体便开启了保费结构的调整,行业万能险整体降温,大部分公司万能险增速放缓,万能险结算利率持续回落。预期2017年万能险定价利率和负债成本将进一步回落,产品激进定价和高结算利率行为将受到显著遏制,业务结构将逐步优化。
看点2
健康险要爆发
自2013年起,相关部门陆续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等,均对发展健康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方向,尤其是在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险、与医院深度合作等方面,未来前景广阔。
数据显示,商业健康险同样实现了高增速发展,去年1-11月,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841.8亿元,同比增长73.08%,占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18.21%,一年便提升了3.65个百分点。平安证券的研报显示,2006-2015年的十年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复合增长率高达118.4%。如果以新“国十条”所定位的保险密度发展目标来计算,我国健康险规模在2020年将达到1.5万亿元。
看点3
举牌更理性
随着险资举牌的愈演愈烈,保监会加大监管力度,明确表示对于激进的股权投资行为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未来,预计在低利率、优质资产荒的背景下,险资举牌仍会持续,但激进的险资举牌行为将得到遏制,险资举牌将更加规范,股权投资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少量的战略投资应当以参股为主。
数据还显示,自2016年四季度以来险资再度站上风口浪尖,但相较于2015年,险资整体举牌规模已缩减了很多。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年有超过60起举牌事件,至少30家上市公司被险资举牌。而截止到2016年11月底,险资举牌上市公司仅不到10家,且大多集中在下半年。
看点4
牌照争夺降温
保险牌照持续走热,引各路资本争相竞逐,目前仍有约200家公司排队静候新牌照,但随着保监会不断抬高股东准入门槛,这一现象将在2017年降温。
近日,保监会对外征求意见进一步严格股东准入标准。此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股权的性质、转让、投资、比例等均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股权更加趋向分散化,外来入股或对外转让被严格限制。以投资为目的的保险公司将逐步被迫转型或退出,以回归传统保险业,实现“保险姓保”的目的。
有机构预测,2017年监管批筹的保险公司序列将与2016年的情况较为相似:传统寿险、财险公司按节奏批筹;符合监管倡导方向、保险业发展趋势的细分专业化保险公司获批成功率较高。
看点5
保险精准扶贫
保监会一边在圈定保险牌照审批四大硬指标,一边又给排队拿牌照的各路资本指出一条明路。保监会明确优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服务民生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开展相互保险试点,支持贫困地区企业投资保险业。
保监会还表示,将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保险公司双总部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保险公司开展与扶贫密切相关的保险业务。
此外,还鼓励保险公司在贫困地区设立与保险产业链相配套的非保险子公司,提供医养护理、客服后援、汽车维修等多门类培训;鼓励保险机构呼叫中心、后援中心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项目转移落户到贫困地区。
看点6
车险电子化加速推广
对广大车主来说,给爱车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后,时不时地还会遇到纸质保单丢失、交强险粘贴标志损毁等麻烦。经过两年的试点后,2016年12月28日起,北京地区将全线启动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电子保单,正式开启车险保单“无纸化”时代,而2017年车险保单电子化加速全国推广。
目前,在北京经营车险业务的40家保险公司在销售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时,将不再统一印制和签发纸质保单、纸质交强险标志。保险公司将给消费者发送手机短信,消费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或登录保险公司官网查询、下载保单。同时,北京地区的保险公司配套推出电子发票,供车险消费者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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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包括什么
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包含: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在京举办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这是2007年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后,重疾险疾病定义规范13年来首次修订。
本次重疾定义修订后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重大疾病病种数量将由25种扩展到28种,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并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同时,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新规》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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