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基金考试
① 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一书中关于LOF、ETF场内场外认购所使用的账户的相关问题
证券公司内,银行内...应持深圳人民币用普通证券账户(我理解为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银行,或证券公司)
场外认购LOF份额,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银行)(有的证券公司是有)
以上提到的至少5个账户了...都是不同的.
ETF场内场外认购所使用的账户的相关问题(股票指数)(股票指数交易品种)(ETF基金...)
基金是基金.指数是指数...
看你有多少资金...工作人员就帮你填了(工作人员辅助填写)...
1000万元可以直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② 请问: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上海考点有哪些
每一年是不确定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在考试日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如不一致须于考试日前2天拨打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并获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者,可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参加考试,使用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2)上海证券基金考试扩展阅读: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要求规定:
1、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2、通过基础科目及任何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蓝色)。通过基础科目及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二级资格证书(紫色)。
3、证书可以累计升级,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后,再通过其他三门中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二级资格证书也一样。
③ 证券师的考试条件
一、考试的范围和要求
本次考试的范围包括与证券有关的部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中国证监会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其中法律四件,行政法规四件,司法解释二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二十八件,交易所规则三件。
通过本次考试,要求全面掌握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刑法中有关证券犯罪的规定;要求理解行政法规中有关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境内上市外资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证券投资咨询等事项的规定;要求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要求熟悉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证券公司及其业务管理,上市公司治理、股权分置改革、并购、再融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销售、信息披露等事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熟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交易规则。
二、考试的法律法规目录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三、四节)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二)行政法规
1、《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
2、《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1995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9号发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3月8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
4、《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12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
(三)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2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号)
(四)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2002年12月1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号)
2、《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2001年3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
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2001年4月2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号)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
(2003年12月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号)
5、《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2003年12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号)
6、《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
(2002年7月24日 证监发[2002]55号)
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4年12月7日 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
8、《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
9、《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2001年5月1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
10、《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1996年10月23日 证监[1996]6号)
11、《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
(2000年3月30日 证监信息字[2000]5号)
12、《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2003年12月1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号)
1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2005年6月30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7号)
1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2年9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号)
15、《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02年9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号)
16、《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1年12月10日 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
17、《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02年1月7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证监发[2002]1号)
18、《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2004年12月7日 证监发[2004]118号)
19、《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
(2004年11月29日 证监公司字[2004]96号)
20、《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6月16日 证监发[2005]51号)
2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2005年9月4日 证监发[2005]86号)
22、《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2005年12月23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2005]120号)
2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12月31日 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
24、《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31日 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05年第28号令)
2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1月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2号)
26、《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04年6月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
27、《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004年6月2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号)
28、《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2004年6月2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
(五) 证券交易所规则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
④ 基金从业考试一次考几门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由基金业协会组织实施,共设置三个科目,可以一次考一科,也可以两科或三科同时报考,这个取决于考生自己的选择。
三个考试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通过基金从业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所以,如果是仅为了考证,一般来说报名两门就可以了。
(1)如果选择科目一+科目二组合,考试通过获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但是很大程度上可以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协会在这一方面没有明确规定。
可以到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公司、投资理财顾问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工作,也可以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工作。
(2)如果选择科目一+科目三组合,考试通过后获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不能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
可以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工作。
总结:
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认定的从业资格适用于证券、股权、创投、其他类的私募管理人,而仅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的从业资格认定仅适用于非证券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名官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www.amac.org.cn)
报名入口: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费用:65元/科
考试形式:闭卷、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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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
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明确了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会移交到基金业协会。
(5)上海证券基金考试扩展阅读: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合格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
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需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并按要求通过所在机构参加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年检。
基金从业资格可申请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⑥ 基金从业资格证考试怎么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报名。
报名费为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2、报名条件
全国统考报名条件: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从事基金销售的人员或者希望从事该职业的外部人员。报名条件为: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周考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情况下符合前三条都是可以报考的。第四点是指遵守证监会出台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遵守一些规章守则。
(6)上海证券基金考试扩展阅读:
1、考试科目
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2、成绩管理
(一)、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二)、已通过协会组织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者,视同已通过"基金销售基础"科目考试。
⑦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在哪个网站报名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页链接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三个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生通过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中任意一门的,考试成绩算合格,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注册条件,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另外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需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并按要求通过所在机构参加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年检。
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
⑧ 本人有2011年6月11日上午证券考试中证券投资基金的回忆部分试题,求证券交易的试题交换
呵呵 好像是没有交错考的吧,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所有的试题来自一个试题库,每次考试都是随机抽的。
⑨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008年度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公告(1号)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提高基金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逐步建立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基金销售队伍,我会定于2008年9月举行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为“基金销售基础”一科。
参考书目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将于7月上旬出版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一书。
考试大纲及考试参考书目购书事宜见协会网站www.sac.net.cn。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将于9月20日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保定、佛山、烟台、温州、泉州等41个城市同时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个城市参加考试。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6月12日至7月1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为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五、其他说明
(一)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二)已通过协会组织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者,视同已通过“基金销售基础”科目考试。
六、考试咨询电话
021-61651128
附件:基金销售基础考试大纲(2008年)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八年六月十日
⑩ 上海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地点
每一年是不确定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在考试日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应按系统流程提示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截止日前可选择网上退考;当次考试同一科目退考两次的考生将无法再次报考当次考试的该科目考试。
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退费,逾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考试费。退费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流程进行操作(详见报名系统)。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的,费用退回原支付账户;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的,考生需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供银行卡信息。
退考产生的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退费周期约为7至14个工作日。
(10)上海证券基金考试扩展阅读:
自2015年7月起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报名参加入门资格考试。入门资格考试合格的,均可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和管理资质测试。
(一)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