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的含义与特征
㈠ 医疗保险的定义及特点是什么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基本医疗保险以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服务为基本原则,主要通过建立国家、雇主、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合理分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医疗费用共付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
广泛性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论是国家机关、企业单位,还是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都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
共济性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后,一旦生病住院或患长期慢性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医疗费不与单位经济效益挂钩,费用的风险由全部参保单位和人员共同分担。
强制性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全部城镇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险,因此它不同于任何商业保险的自愿参加行为。
㈡ 健康保险有何特点
确诊合规就可以在4到5个工作日得到赔付,保障60种重症,25种轻症。有三次理赔
㈢ 健康保险合同有什么特征
健康保险合同有以下主要特征:
1.健康保险合同的承保风险具有综合性:承保风险包括合同约定的疾病、合同约定的费用支出、伤残和死亡等,不是单一的风险。
2.健康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健康利益:既包括疾病或意外所致医疗费用的支出,也包括疾病、伤残、或死亡导致的收入损失。
3.被保险人的资格会受到一定限制: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要达到一定水平;如果投保人非被保险人本人,签订健康保险合同涉及身故责任,那么必须经由被保险人的同意并亲笔签名;不能以无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来签订含身故责任的健康保险合同。
㈣ 健康险的特点是什么
【摘要】健康险是以被保险人身体的健康状况为基本出发点,以提供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补偿为目的的一类保险。那么健康险都有哪些特征呢?种类又有哪些?同时它也区别于意外伤害保险。判断一个保险产品是不是健康保险,主要是看它的保险责任,看设计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购买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健康保险的责任不仅包括对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损失方面的经济补偿,而且还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残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损失的经济补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时所需要的护理经济补偿。健康保险关注的不仅是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后的事后的经济补偿,而且更加关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因此,不论是现在的医疗保险,还是失能保险和护理保险,都应该加上对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对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有哪些特征?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一样,属于短期性保险,两者在保险期限、保险事故、保险费的计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有些国家把商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第三领域保险三类,其中第三领域保险就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可见,这两种保险和人寿保险有着较大的区别。但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也有一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保险责任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强调事故的外来性,而健康保险则把身体内部疾病引起的治疗作为保险事故;两者的区别,在意外伤害上表现得很明显,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健康保险将给付医疗保险金,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待医疗终结,确定为残疾时,才给付伤残保险金;由疾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是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㈤ 健康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一样,属于短期性保险,两者在保险期限、保险事故、保险费的计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有些国家把商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第三领域保险三类,其中第三领域保险就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可见,这两种保险和人寿保险有着较大的区别。但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也有一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保险责任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强调事故的外来性,而健康保险则把身体内部疾病引起的治疗作为保险事故;两者的区别,在意外伤害上表现得很明显,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健康保险将给付医疗保险金,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待医疗终结,确定为残疾时,才给付伤残保险金;由疾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是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2) 给付的性质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大都是定额给付,具有给付性,即经济帮助的性质。健康保险的给付保险金大都具有补偿性,其形式有三种:定额给付 ---类似于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实际补偿 ---按实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虽然有最高额的限制;预付服务 ---由保险人直接支付医疗费用。由于保险金给付的补偿性,健康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存在着重复保险和代位追偿的问题。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可能出现医疗给付保险金高于实际医疗费用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而如果保险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可以在给付了保险金后,要求被保险人把向第二者追偿的权利转交给保险人,也可以在第三者赔偿后,补足赔偿金和保险金的差额。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不存在上述问题。
㈥ 健康保险有哪些特点,健康保险包括哪些
一、健康保险有哪些种类
所谓健康保险,就是投保人无法预测自己在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就通过这个保险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一旦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出现了相关的问题,这个时候就会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现金的赔偿。在当代社会,健康保险也是受到了大多数人的青睐。那么健康保险到底有哪些分类呢?健康保险种类的第一种分类就是医保,其次包含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与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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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随着各类疾病风险的增加,商业健康保险在近几年备受广大消费者的关注。那么,您知道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哪些特点吗?下面我就为您介绍商业健康保险的特点。
(一)保险期限:除重大疾病等保险以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常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
(二)精算技术: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主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付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
(三)健康保险的给付: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费用型健康保险适用该原则,是补偿性的给付;而定额给付型健康险则不适用,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
(四)经营风险的特殊性: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其影响因素远较人寿保险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更严重。此外,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难加以控制。对于中国人寿怎么样,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国人寿怎么样?十大人寿保险产品排名榜单!
(五)成本分摊:由于健康保险有风险大、不易控制和难以预测的特性,因此,在健康保险中,保险人对所承担的疾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往往带有很多限制或制约性条款。
(六)合同条款的特殊性:健康保险无需指定受益人,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常为同一个人。
健康保险合同中,除适用一般寿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等外,还采用一些特有的条款,如既存状况条款、转换条款、协调给付条款、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等。对于买保险体检的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买保险体检体测十大注意事项!
(七)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战争或军事行动,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残废,堕胎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等。
保哥提示:综上可知,商业健康保险具有保险期限短、精算技术、成本分摊、合同条款的特殊性等特点,它能为广大投保人带来定期的医疗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投保人的看病负担。重疾险怎么买划算?关于选定期还是终身,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省钱攻略!重疾险期限买30年还是终身,这样选!
㈧ 健康保险的特征有哪些
【摘要】健康保险顾名思义是为保健康而设置的保险,一般偏重医疗保障方面。具体健康保险有哪些种类,有哪些特征,投保人还需要针对需求仔细了解比较好。判断一个保险产品是不是健康保险,主要是看它的保险责任,看设计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购买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健康保险的责任不仅包括对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损失方面的经济补偿,而且还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残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损失的经济补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时所需要的护理经济补偿。健康保险关注的不仅是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后的事后的经济补偿,而且更加关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因此,不论是现在的医疗保险,还是失能保险和护理保险,都应该加上对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对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有哪些特征?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一样,属于短期性保险,两者在保险期限、保险事故、保险费的计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有些国家把商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第三领域保险三类,其中第三领域保险就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可见,这两种保险和人寿保险有着较大的区别。但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也有一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保险责任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强调事故的外来性,而健康保险则把身体内部疾病引起的治疗作为保险事故;两者的区别,在意外伤害上表现得很明显,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健康保险将给付医疗保险金,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待医疗终结,确定为残疾时,才给付伤残保险金;由疾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是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和死亡。2.给付的性质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大都是定额给付,具有给付性,即经济帮助的性质。健康保险的给付保险金大都具有补偿性,其形式有三种:定额给付 ---类似于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实际补偿 ---按实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虽然有最高额的限制;预付服务 ---由保险人直接支付医疗费用。由于保险金给付的补偿性,健康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存在着重复保险和代位追偿的问题。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可能出现医疗给付保险金高于实际医疗费用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而如果保险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可以在给付了保险金后,要求被保险人把向第二者追偿的权利转交给保险人,也可以在第三者赔偿后,补足赔偿金和保险金的差额。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不存在上述问题。健康保险的种类有三种:1)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2)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医疗保险。即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额进行补偿。 3 )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收入保障保险。即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使工作能力丧失或降低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其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