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考试多选题
A. 《保险学》考试题:结合自身实际,论述投保时如何选择保险公司。是一道论述题,求一个全面的答案
论点一,是否是A类公司。指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情况正常的公司,是保监会分类监管最高的评价结果。
论点二,《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允许解散。
论点三,保险合同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选公司实则为选保险合同
B. 保险学题目
保险学的题目是一个专业的问题。作为对保险知识有一定了解的人希望能给你一点儿帮助,你请出题吧。
C. 北师大保险学作业三
1、BC 定义没什么好说的
2、abd不确定,不过保险利益指保险标的的损失能直接引起经济利益的减少,猜的。
3、abd损失补偿只使用财产保险
4、ad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因保险合同的成立,而享有合同所生的利益或者承担某些义务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5、ad委付定义,不解释
判断:错 对 错 错 对 错 对 错 错 对(哪个要有问题请追问)
简述财产保险的特点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具体从标的特点、保险利益、承保期限、赔偿方式等方面说明吧
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网络说的是七个条款:不可抗辩条款 自杀条款 宽限期条款 复效条款 不丧失价值条款 误报年龄条款 受益人条款 我记得老师上课讲的不只这些,但具体不记得了
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普通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
与健康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健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健康的变化。
代位求偿的含义和实现条件。
一、权力代位: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二、物上代位: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时,保险人按照合同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实现条件
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论述
张三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疾病是除外责任),张三外出打猎时不慎摔伤无法行走,在树林里等待救援,结果受凉感冒引发肺炎,最后因肺炎死亡。(1)什么是近因原则?(2)指出本例中的近因?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近因原则是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有效的原因。如果一系列事故连续发生,且后面的事情是前事合理或必然的延续,则初因是近因。题目中张三摔伤——等待救援——受凉——肺炎死亡,都是合理延续,后面的是果前面的是因。所以近因应该是摔伤,属于意外伤害险范围,赔偿责任。 (我们考试考过这道题,这是答案~)
D. 保险学案例分析考试题
你好,你所说的是属于不足额投保的情况,保险金额只是实际财产的一半,所以事故之后保险公司的赔偿也会按相应的比例赔偿,但以不超过总的保险金额为限。在没有免赔额的情况下计算如下:
1.20*30/60=10万元。即是损失20万元只能获得保险公司10万元的赔偿。
2.40*30/60=20万元。即是损失40万元只能获得保险公司20万元的赔偿。
E. 保险学的,帮忙解答这题
《保险学概论》互动学习体会
这学期,我们上了保险学课程,通过学习使我收获颇丰。
1、XXX老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学习方法,在与现实的对接中深化理解,了解所需所求,吸引学生,激发了学习热情。XXX老师的教学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注重案例教学,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难点讲的非常细致。
2、通过学习使我们对保险公司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保险学这门课有了一个比较具体、形象化的认识,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
3、在保险学案例分析中,xxx教师通常不给出标准答案,先启发我们思考再总结归纳结论。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综合性强,学生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大,不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从而拓宽我们的思路,积极思维,想方设法地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学生学会了相互沟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同时也增强了他们说服别人以及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能力。
4、保险学学习使我们在校期间就能通过案例学习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切实理解保险概念、理论和原理。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和保险改革发展实际,吸收保险研究的新成果,反映保险市场的新动向,使我们不仅掌握保险专业的基本原理,而且还能紧跟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拓宽专业知识视野。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同学们对保险学科的基础理论、保险学的基础知识、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学习本课程后,同学们对保险业在市场经济、金融经济中的特殊作用有宏观上的认识,对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市场操作等也要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把握。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保险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各项保险业务的实际操作手段和方法,熟悉保险市场动作的基本规则,知悉保险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
2、使学生能够了解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变化与发展历程,将保险专业基础知识融会贯通于保险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之中;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掌握就业所需的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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