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签发和签单区别
A. 保险公司的电销是什么意思
平安财险电销岗位主要是针对私家车业务的。电销中心一般工作人员分为前线和后线。前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定负责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完成销售任务;二是为客户提供快速、准确与专业的查询及销售服务。如果是电销中心的签单岗位就是后线的工作,一般的工作人员涉及到LZ所说的录入保单信息,签发保险单证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简单的数据分析和单证归档管理工作。另外,保险单证送达一般都是委托当地快递公司送达,工作人员一般不参与送单。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解决LZ疑惑,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站内咨询。追问:就是你说的这种,能再详细说说工作流程吗?据说是不用陌生拜访,是总部把打咨询电话的客户分给当地的支公司,然后会有客户上门咨询。电销岗就等着这部分客户来,然后再给客户打单。(我在公司里见到有个柜台,上门挂电话营销的牌子的。就是这个柜台的人具体是干什么的?)应聘的这个岗位,想知道详情,需要面试。谢谢了。回答:要看你应聘的岗位是总部还是分公司的电销岗位?是应聘的前线销受还是后线的客服或者签单人员了。LZ具体说清楚一点你应聘的岗位。一般除了电销中心的前线人员,后线人员是不用拜访客户的,电销人员拜访客户也不用上面都是电话拜访。呵呵追问:应该是支公司。市级的,比省分公司低一级。据说也要拜访客户,但不是陌生拜访,同时也会接待总部初步营销出来的客户。打单时什么意思?打保单吗?是不是客户通过全国热线咨询过后,决定投保了,就到当地支公司打单?也就是支公司的电销岗业务之一?回答:打单时什么意思?答:就是录入保单信息,打印并签发保险单证。包括保险单/保险发票/保险卡等保险凭证。是不是客户通过全国热线咨询过后,决定投保了,就到当地支公司打单?答:总部电销中心确定客户投保,并核保通过后,转到当地保险分支机构,由签单内勤签发打印保险单证,单证送达一般都用专人或专门机构送达。目前,全国范围内车险业务实行“见费出单”必须要在收到客户保费后才能出单。也就是支公司的电销岗业务之一?答:在地市级公司,LZ所说的应该是电销的业务工作范围。平安公司的品牌和薪酬都还是不错的,呵呵。而且电销业务也是在全国目前来看开展得最好的。追问:据说有些客户被转到当地公司后,来咨询打单时却又反悔了?这就需要电销柜台人员进行营销了是吧。这么说整个流程应该是客户通过热线电话联系总部后由总部电销中心确定客户投保,并核保通过后,转到当地保险分支机构,由签单内勤签发打印保险单证,单证送达一般都用专人或专门机构送达。就可以了,还有其他工作吗?是不是总部也会提供一部分号码由支公司的电销人员进行交流,推动?回答:其他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简单的数据分析和单证归档管理工作,一般签单人员主要公司就是录入签发保单,最多也可能负责对上门客户进行的答疑。是不是总部也会提供一部分号码由支公司的电销人员进行交流,推动?这样问题就不一定了,绝大多数时间客户电话投保都是有总部后援中心负责的,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当地保险公司参与,肯定是很少很少。还有如果LZ是应聘签单内勤肯定不会涉及业务推动敬请放心。还有获得LZ对回答的好评好不容易啊。。。打了好多字!提问者的感言:救命稻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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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保险公司的成立条件
一、缔结保险合同需要遵循的程序
保险合同属法律行为分类上的双方行为,相对立的双方意思表示趋于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民法上有关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尤其是意思表示及合同的规定也适用于此。在保险合同的性质中已论及保险合同应为不要式合同,即诺成合同。保险合同虽然是不要式合同,但在缔结的过程中,仍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投保人的要约
投保人的要约表现为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简称为投保。投保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投保要约。投保只是投保人单方的意思表示,非经保险人接受,不产生保险的效力。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使得投保的基本形式表现为书面形式。在实务上,投保体现为投保人向保险人索取投保单,并依其所列事项逐一填写而将之呈交保险人的行为。保险人向投保人提示或者交付投保单的行为,不构成保险要约。
(二)保险人的承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作出承诺的人成为承诺人或受要约人。承诺有效应具备三个条件:
1、承诺须未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承诺须由受约人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作出。
3、承诺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合同一经当事人一方作出承诺,即告成立。
在由个人代理人或者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推销人寿保险的情况下,通常认为,投保人递交投保单和首期保费表示投保人作出要约。保险人可以根据投保单的条件签发保单,接受投保人的要约。如果保险人在投保人生存并保持健康期间作出承诺,则该合同即告生效。如果保险人要求提高保险费率等条件则视为拒绝投保人的要约,并作出反要约。投保人必须接受保险人的反要约,否则当事人之间不能成立合同。因此如果投保人在反要约被接受之前死亡,就没有合同存在,从而不必支付死亡保险金。
二、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为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具备。如果欠缺成立要件,合同不成立,自然不发生任何效力。所谓“成立要件”又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及特别成立要件。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一方为保险公司,一方在寿险为投保人,在产险多称被保险人)、标的(即合同内容,包括承保范围、保险标的、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必要事项)及意思表示(要约与承诺一致)。至于特别成立要件,则涉及是否是要式合同及是否是要物合同的问题。
如果因合同特别约定将保险合同认定为要式合同及要物合同,那么保险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才能成立:
1、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一致;
2、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简称签单);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费或一次性趸交(简称交费)。
保险合同为诺成合同(即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就保险条件(标的、费率、危险)互相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保险单的制作与交付,仅为完成保险合同的最后手续,也即证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的方法。保险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是自始系于保险单。换言之,保险单的制作与交付,是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其作用虽可作为保险合同的证明,但并不是说明保险合同的成立以保单的制作与交付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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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保险公司签单员是做什么的
真诚地欢迎新的同行加入保险行业!我在深圳做平安保险,对于你的问题,我的看法如下,供参考:
1)保险公司的签单员职位工作内容大概有以下几点:
准确无误签单;
每天及时上报业务台帐给总经理;
少量空白单证的保管;
pos机机具、客户刷卡pos底单、银联空白pos单的保管;
所用办公器材的维护保养。
2)你一经录用,将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将享受训练津贴、业务提成、达成津贴、续年度服务津贴、继续率奖金、增才奖金,养老金等。享有意外保险、定期寿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综合保障及其他福利!当然了,各个保险公司不同,这方面的福利待遇就不同!
保险是未来的朝阳行业,保险事业是一分充满爱心助人的事业,发展空间广阔,凭借自己的勤奋和智慧可以抒写自己美好的人生!
祝工作顺利!
深圳平安-华华
D. 保险里的特别约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指什么
保险特别约定又称特别约定,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约定,附加在一张保单上的特殊协议或条款。它是指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单的基本条款外所做的其他约定,其内容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内容的特殊约定,其效力优于基本条款。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3条第1款与第14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在保险合同项下,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的主要义务是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各自产生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一般说来,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有约定的生效条件和期限,则于约定条件形成或者期限届满,合同开始生效。
对于大多数合同而言,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责任开始,即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和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拓展资料:
一、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为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具备。如果欠缺成立要件,合同不成立,自然不发生任何效力。所谓“成立要件”又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及特别成立要件。
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一方为保险公司,一方在寿险为投保人,在产险多称被保险人)、标的(即合同内容,包括承保范围、保险标的、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必要事项)及意思表示(要约与承诺一致)。至于特别成立要件,则涉及是否是要式合同及是否是要物合同的问题。
如果因合同特别约定将保险合同认定为要式合同及要物合同,那么保险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才能成立:
1、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一致;
2、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简称签单);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费或一次性趸交(简称交费)。
保险合同为诺成合同(即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就保险条件(标的、费率、危险)互相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保险单的制作与交付,仅为完成保险合同的最后手续,也即证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的方法。
保险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是自始系于保险单。换言之,保险单的制作与交付,是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其作用虽可作为保险合同的证明,但并不是说明保险合同的成立以保单的制作与交付为要件。
二、什么情况下保险合同无效
已经签订的寿险合同不等于已经生效,同样,曾被认定为已经生效的合同也有可能被追认为无效,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合同条款中被认为含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违背社会公德或侵犯国家、集体、个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
合同的订立具有欺诈、胁迫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因素的;
投保人投保时不具有投保资格的,例如年龄、经济、身体等条件不合要求或是对被保人没有可保利益;
除未成年人保险外,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除未成年人保险外,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参考链接:保险法
E. 保险公司的签单保费不含税是什么意思
国家的税收另外交。
F. 保险公司签单保费和起期保费有什么不同
签单保费是在统计期内销售的保单的保费总额,包括已起保和未起保的保单,若此期间内保单曾发生批改,则按批改后的保费统计,签单保费与保费收入的差额是已签单未起保的保单保费总额。签单保费是统计类指标,而保费收入是财务类指标。
起期保费没有这个说法,从字面意思理解可以理解为第一次缴纳的保费。
G. 保险公司跟客户签单的详细流程
保险业务的展业流程大致是这样的:
1.计划与活动,就是想去拜访谁,先计划好。
2.接触前的准备。需要准备好资料等。
3.接触(这中间要有寒暄,赞美)
4.说明(保险计划的解释说明)
5.促成。(也就是说成交)
6.售后服务(保险单签成以后的各项服务)
7.转介绍。
H. 请问保险公司签单员是什么意思,主要都要干什么越详细越好。
保险公司的签单员就是保险代理人,国外也叫理财规划师,按照通俗点话来说也是保险业的营销员、业务员。先要考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证,然后选择保险公司,熟悉公司的产品,参加公司的培训,然后进行营销,销售保险,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