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算师
Ⅰ 保险行业的理算师级别怎么考
得混资历啊,一般都是在进保险公司后由各保险公司组织,有时候即使分数高,由于不在这个岗位上,也不会给你这个职称的,肯定机关这块先满足,然后按资排辈,除非真的考得很烂
Ⅱ 保险理算师是具体干什么的
保险理算,是为保险产品做规划的,一般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总精算师。做这个职位的很多,带证上岗的不到一百人,也就是全国没有几个保险公司有这样的人。
Ⅲ 怎样报考保险理赔师
每年两次,4月份和10月份,你可以问问保险公司,然后他们报名的时候给你一起报了就行了。
Ⅳ 人寿保险理赔员具体做什么
岗位职责:理赔、讲师、有经验可带团、服务于买保险的客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
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Ⅳ 参加保险理赔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是什么
理赔师指调查、分析和确定保险公司在疾病、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的责任;试图解决投诉者的问题;采访医学专家、保险代理人、目击证人或原告以收集信息;在制度规定下计算和支付费用。
教育培训:保险、法律、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2年以上从事保险理赔或保险业务工作实际经验,拥有保险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Ⅵ 请问同行或了解此行业的网友,中国保险行业的理算师失业的人多吗40岁以上失业保险理算师可以做什么工作
本人觉得在保险公司里做过1年以上的,应该适应任何行业的呀!关键看你的心态如何,试着去适应这个社会吧!永远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Ⅶ 成为保险理赔师。需要哪些条件
保险理赔师的工作内容:
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
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
检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代理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
向客户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
理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研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
Ⅷ 保险公司的理算岗位
1、理算岗是理赔岗位。一般是指赔款理算。主要是赔案缮制,也就是整理赔案材料,并根据条款规定,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对费用进行第一次审核。下一环节是核赔岗。是一个事务型岗位,技术含量相对不高,一般大专毕业或中专毕业,经过培训即可上岗。一般在分公司和支公司设,在总公司一般没有理算岗。
2、和精算完全不同。精算岗是一个技术岗位,主要负责公司准备金的评估和提取,产品费率的测算和评估。要求具备相当高的专业素质。一般只在总公司设专门的岗位。
3、需要掌握的技能:做理算的话,数学基础要好一些,因为会算一些东西,最好逻辑思维较好,打字速度也要快,具体电脑使用常识,不要犯电脑没插电就说开不好机找人维修的笑话,常用办公软件EXCEL和上网软件、看图软件等使用要好。如果做精算的话,先去大学学一个精算或统计的本科,考上3-4门的精算师资格考试你就知道了。
Ⅸ 海损理算师的理算师同其他理赔人员的关系
说到这里,有人就会提出,上面所说的海损理算师的工作,保险公司及船公司内部的理赔人员大多都可以做到。事实也是这样。目前除共同海损由海损理算师理算完成已经被接受外,其它索赔都是很随便的。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同船公司协商,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委请理算师来编制理算书,又可以由船东直接委请理算师,等等这些都可根据不同国家或不同公司的习惯而决定。象在英国或香港,理算师是在事故一发生就已介入,无论是共同海损还是单独海损的案件。而在中国,单独海损索赔大多都是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直接商议完成的。
但是,从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上看,笔者认为越来越多的人会接受使用海损理算师进行单独海损理算等来协助索赔。尤其是在中国,随着保险市场的开放,共保的出现,较小船公司内部的运作,以及竞争的日趋激烈,就象下面所提到的,理算师会在这其中起到不可忽略的作用。 由于经济发展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和船公司内部减少了从事理赔的专门人员。就船公司而言,她的目的是营运中的盈利,投入过多的人员在理赔方面本身就意味者经营中的缺陷。应该说,经营越好的公司,理赔人员的相对比例就越少。而小公司就更要考虑是否有必要或能力设立一定数量的专职理赔人员。一旦有事故出现,船公司也希望尽快解决索赔以留出时间在盈利的工作上面。理算师作为专业的理赔人员正解决了这一问题。
同样,在保险公司中,保险公司的主要收入之一是保费,良好的服务是保费收入的保障之一。在共保和分保情况下,由良好声誉的理算师编制的理算书可以成为良好的依据,使索赔尽快达成。从而提高了服务质量。同时,理算师作为索、赔双方的缓冲往往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从经营上总的来讲,理赔在一个公司中不属于创利部门,个别公司内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分配制度也造成了从业人员的不良情绪。 在我国,共同海损事发生后,船东会及时同理算师联系,宣布共同海损,通报有关情况,询问有关意见等。但同国际上一些理算师相比,我国的理算师在案件的早期介入的时间要少了许多。这其中有许多原因,在此暂不作分析。
无论是在共同海损或单独海损案件中,海损理算师在事故早期介入的目的是很清楚的,一就是为了尽量减少损失和发生不必要的费用,二是尽量保证事故中的垫款人(通常是船东)的利益,使其所花费的金钱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得索赔。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理算师会从金钱的角度分析船东所作决策的结果,向船东提出多种方案以供船东决策。但是,由于着重角度不同,当出现法律问题时,理算师仍不能代替律师的工作。总的来说,理算师在早期事故中的介入是以协助当事人为方向,他能帮助垫款人或船东清楚的明确他们所做决定的利益结果。
具体工作的内容会根据各种案件的情况不同而不同。但在共同海损案件中有一项工作基本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收集共同海损担保的工作。收集担保的工作有时是非常繁琐的。但由于理算师的经验及在工作中同一些保险公司建立起的关系,由理算师从事这项工作同船东比较起来就相对容易多了。除共同海损担保外,理算师还可以协助收集象救助担保等其它性质的材料。 收集材料的工作有一部分其实在早期事故处理中就已进行。在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理算师会向船东要求更详细和全面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事故以及损失的证明材料、费用账单以及船东等对有关材料和账单的解释。由于理算师对材料的要求全部是针对索赔目的而产生的,它节省了船东面对大量材料挑选的局面,从而节省了船东及保险人的时间。
接触过海损理算报告的人可以认识到,海损理算报告的编制是以索赔为目的。它会对事故给予简单的事实陈述,包括一切有关的证明材料,陈述索赔的理由,划分有关的损失和费用,解释一些必要行为和费用,最终提出索赔的申请。事实证明,有良好声誉的理算师编制的优良的理算书会给各有关方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就船舶保险单的索赔而言,无论是共同海损还是单独海损案件,理算师都无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因为保险单中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所以,当案件理算完毕后,理算师会将理算书交给被保险人,由他们去完成船舶保险单下的索赔。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理算书只是索赔的一个依据。
而在共同海损案件中,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通常是由理算师代船东收取的。这主要是由于:(1)理算师在理算过程中已经与有关的货物关系方取得了联系;(2)在收集共同海损担保时,一些共同海损担保函是出具给海损理算师的。(3)货方对于理算的一些疑问可以直接由理算师答复。理算师收到的共同海损分摊会存入一有利息的银行帐号中,到最终全部或大部分收到时再转给垫款人。目前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收到的共同海损分摊在理算师保管过程中只能有非常低的利息。
应当清楚的是,海损理算师并不是在理算书编制完毕送交各有关方后就完成了全部工作。他对理算书随时有解释的义务,直到全部索赔完成。当在结算中发现新的情况或发现理算书中的错误时,理算师有责任对其进行更正。
另外还有一点应明确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为了使垫款方的费用可以尽早得以收回,海损理算师可能会就现有的材料编制报告。象碰撞案件中碰撞责任索赔尚未完成前的仅就共同海损进行的理算,单独海损下的预付报告,一部分修理尚未完成前提交的索赔报告等。在这些情况中,理算师会对未完成的工作有所交代,象碰撞案件的二步理算等,以使有关方可以清楚他们的最终的利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海损理算师是由于市场的需要而存在。他们的存在也是由于第三方身份的优越条件以及作为特殊工作者所拥有的专业技能。他参与理赔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省当事人的金钱和时间,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费用,使索、赔各方的利益都可以得到公正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