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税收和国债的区别
Ⅰ 《财政与税收》(3)国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国债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有其明显的特征。
(一)有偿性
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而如期偿还。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在这里,政府是以债务人的身份,以国家的信誉为担保而举借债务的。而通过税收取得的财政资金,政府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国家是以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身份而参与的分配。即使国家将收入的一部分投入到生产领域或服务于大众,但不会直接返还给纳税人。利润上缴是国家向国有企业收取利润而取得的财政资金,政府也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而完全归国家支配和使用。利润上缴是国家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只要国有企业在缴纳商品税之后,实现了税后利润,就要按照国家财政制度的规定与国家进行分配。企业上缴利润的多少以国家占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份额为标准。以后利润收入的使用方向与该缴利企业并无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即使政府可以通过向国有企业拨付投资的形式而将一部分财政资金再分配给国有企业,但这种再分配与其上缴的利润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国债的发行既然是政府作为债务人以还本付息为条件,而向国债认购者借取资金的暂时使用权,政府与认购者之间必然具有直接的返还关系。
(二)自愿性
所谓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认购者买与不买,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自己根据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国家并不能指派具体的承购人,此时,是否充当承购人须以自愿为前提,进而在购买数量、利率高低及何时兑现等方面,承购者均有相对选择的自由(相对指限制于国债品种设计的范围内)。而税收的课征以政府的政治权力为依托,政府课税就要以国家的法律、法令的形式加以规定,并依法强制征收,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强制性是税收的形式特征之一。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是以国家的资产所有权为依托的,因为国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对国有企业利润具有占有权和支配权。任何国有企业都有义务依据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地将企业实现的利润的一部分上缴给国家,因而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形式,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征。国债的发行是以政府的信用为依托,政府发行国债就要以借贷双方自愿互利为基础,按一定条件与国债认购者结成债权债务关系。任何个人和单位由于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强制他们认购国债,而只能由其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和购买多少。
(三)灵活性
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由政府根据国家财政资金的丰裕程度灵活加以确定,而不通过法律形式预先加以规定。这是国债所具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形成与税收的固定性的明显区别。税收的取得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种、税率来征收,不能随意改变,收入的多少取决于经济发展的状况,如果出现自然灾害、战争等事件,不仅满足不了国家急需大量资金的要求,还将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减少税收收入。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虽然随企业的盈亏状况有所变动,但一般说来,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总要依据一个大体固定的比例进行。即使其绝对额在不同时期可能不一样,但其相对额(上缴比例)在一定时期常常是固定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有比较固定的特征。国债的发行则完全不同,其发行与否或发行多少,并没有一个较为固定的国家法律规定,而基本上由政府根据财政收支状况灵活加以确定,也就是说,它既不具有发行时间上的连续性,也不具有发行数额上的相对固定性,而是何时需要何时发行,需要多少发行多少。因此国债与其他财政收人形式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在满足财政支出、稳定财政状况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国债的以上三个特征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国债的有偿性决定了国债的自愿性,因为如果是无偿的分配形式就不会是自愿认购。而国债的有偿性和自愿性,又决定和要求发行上的灵活性。否则,如果政府可以按照固定的数额,不论经济条件及财政状况如何,每年连续不断地发行国债,那么,其结果,或者是一部分国债推销不出去,政府所需资金得不到保证,甚至可能出现国债的发行额远远满足不了财政需要量的窘迫情况,或者是通过发行国债所得到的资金处于闲置,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益,政府可因此而无力偿还本息。所以,国债的有偿性、自愿性和灵活性是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三个特征,才能构成国债。
Ⅱ 公债与税收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公债是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政府可向社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个人借债,向中央银行借债,也可向国外借债。
所以,可以将公债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举借的债,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向国内外取得的债务。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2、形式不同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公债是指的是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格式化的债权债务凭证。
3、作用不同
公债在举借的年度虽然可以暂时解决财政困难,但因为仍需用以后财政年度的收入来偿还,因此有人把公债称作财政预支。 而税收是当年财政的实际收入,以后毋须偿还,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真实财力。
生产性公债,只要以后年度中以债款投资所增加的财政收入能够超过所需的还本付息支出,就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消费性公债,情况就不相同了。它通常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条件下才发行的。往往逐年有增无减,最终使财政陷入严重的困境。
Ⅲ 国债收入与政府税收
税收和公债都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人类社会自有国家产生以来就有税收,而国债的出现则是后来的事。
税收是国家凭借国家的强制力按照税法规定无偿、因定的向纳税人征收的收入;是一种强制行政行为,没有利益回报。
国债收入是国家以发行国债的方式向社会蓦集的资金;它是社会公众以投资、自愿作为基础的,有利益回报的。
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
国债不同于税收,首先在于国债是一种国家信用,而税收则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强制征收的。作为国家信用,必须遵循信用关系的原则。这就是说,国债发行人——国家,与国债认购人双方,在法律上应该是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国债的发行,必须以国债认购人自愿认购为前提。而在税收中,国家与纳税者双方在法律上是分别处于执法者与守法者的不同地位,它以征收者强制征收,纳税者依法无条件缴纳为前提。同时,国债发行人作为债务人,是在筹措以偿还为条件的借款;国债认购人作为债权人,是以预期收回本息为条件向国家贷款。它不像税收,征收者是在进行一种不付任何代价的无偿征收,缴纳者是在履行一种纯义务的缴纳。
其次,国债不同于税收,还在于两者的财政作用不一样。国债在举借的年度虽然可以暂时解决财政困难,但因为仍需用以后财政年度的收入来偿还,因此有人把国债称作财政预支。而税收则不同。税收是当年财政的实际收入,以后毋须偿还,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真实财力。当然,就国债本身来说,生产性国债和消费性国债对于财政的作用,也并不能一概而论。生产性国债,只要以后年度中以债款投资所增加的财政收入能够超过所需的还本付息支出,就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消费性公债,情况就不相同了。它通常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条件下才发行的。往往逐年有增无减,最终使财政陷入严重的困境。
Ⅳ 比较国债与税收,谈论你的理解
当年英国实行的是金本位制;政府的大量开销均需支付黄金;但是国库没有足够的黄金;于是开始大规模的发行国债。以未来的税收作抵押。这样实际上;就是的国债和税收挂钩;等同于黄金。而当纸币开始流通时;也于黄金挂钩,这样使得货币与国债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是我个人的理解,不过《货币战争》这本书很多内容是夸大了的,不少内容是是他作者的个人猜测,这本书有点外行人看热闹。
Ⅳ 国债收入和税收收入有哪些不同
税收和国债的相同点是都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建设,而税收由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激纳,而国债的对象不仅仅是中国公民,还包括全世界人民.当然税收是有责任性质和强制性质,也是无偿激纳.国债具有互动性质和自由买卖性质,是有偿有息的经济交易.
税收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国债是为了弥补国家财证赤字的,
Ⅵ 政府债券和税收的区别是什么
国债不同于税收,还在于两者的财政作用不一样。国债在举借的年度虽然可以暂时解决财政困难,但因为仍需用以后财政年度的收入来偿还,因此有人把国债称作财政预支。
本人在投资方面一直都比较谨慎,安全性不可靠的根本不考虑,没想到却在政府债这里栽了。。。我是2016年购买了这款《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直接债务融资》产品,产品的用途是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农贸市场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但是,早已经到期一个月多了,别说是利息,就连本金我都没收回来,巨坑啊~官方连一个正式的说明都没有,这是要被割韭菜的节奏!!!
当初之所以敢入手,也是因为看中是国企融资、国资担保,想着大企业不会耍阴招,但我错了,政府债TMD也开始坑投资人的血汗钱了???我投的项目募集资金规模还不到2亿元,想着仅是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都有30亿元呢。哎,现在我就想问:5.05亿的土地抵押哪去了???国有公司连我们这点钱难道都兑付不了吗???不是政府三函支持吗???人呢?出了这样的事情,三都县人民政府、财政局、人大常务委员会就视而不见吗???这么做,将政府信用置于何处?将我们百姓对国家的信任置于何地???一辈子的积蓄不能空凭你们随便的一纸通知,就打水漂了吧???这可是我们全家的血汗钱呐,无理由延期、展期,我们不接受!!!现在,事件中是否存在挪用项目资金???是否存在贪污受贿????请领导们重视,望中纪委介入调查,尽快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不要让我们失去对政府的信任!!!
Ⅶ 债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区别是什么,联系是什么
一、债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区别是:
1、从二者的性质看,税收收入是国家按税法的规定而取得的收入,不形成债务:债务收入是国家财政通过借贷的方式取得的收入,成为国家的一种债务。
2、从是否具有无偿性看,税收收入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是无偿上缴的,国家不需要偿还给纳税人:债务收入(如国家财政部门在国内发行的国库券和国外债券等各种公债)是国家要在一定时期偿还本金并支付约定的利息,是有偿的。
3、从是否具有强制性看,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纳税人不依法纳税要受到法律制裁:国家财政部门为取得债务收入而发行国债具有自愿性,是否认购和认购多少,完全由认购人决定。
4、从是否构成财政支出看,税收是无偿上缴的,不常返还,不形成财政支出。债务收入要到期还本付息,因而成为国家的财政支出。所一,债务收入一经形成,同时也就形成了财政支出,这也是债务收入与其他三种收入形式相比较而言所具有的突出特点。
5、从是否具有转让性看,税收是国家强制征收的,不具有转让性:国家财政部门为了获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公债,投资者可以随时将公债券按市场价转让给他人,具有较强的转让变现能力,这对投资者可以发生变化,但国家的债务收入额不发生增减变化。
二、债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联系是什么?
债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联系是:
1、它们都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定形式和渠道,都是财政收入的来源。
2、主体相同。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为取得债务收入而发行公债的发行者也是国家。
Ⅷ 税收收入与国债收入的区别
税收是国家凭借国家的强制力按照税法规定无偿、因定的向纳税人征收的收入。是一种强制行政行为。没有利益回报。
国债收入是国家以发行国债的方式向社会蓦集的资金。它是社会公众以投资、自愿作为基础的。有利益回报的。
Ⅸ 国债所具有的税收的基本特征
税收和国债的相同点是都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建设,而税收由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激纳,而国债的对象不仅仅是中国公民,还包括全世界人民.当然税收是有责任性质和强制性质,也是无偿激纳.国债具有互动性质和自由买卖性质,是有偿有息的经济交易. 税收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国债是为了弥补国家财证赤字的,
Ⅹ 税收与国债的区别与联系,在线等,速给分!!!!!!
税收和公债都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人类社会自有国家产生以来就有税收,而公债的出现则是后来的事。
公债不同于税收,首先在于公债是一种国家信用,而税收则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强制征收的。作为国家信用,必须遵循信用关系的原则。这就是说,公债发行人——国家,与公债认购人双方,在法律上应该是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公债的发行,必须以公债认购人自愿认购为前提。而在税收中,国家与纳税者双方在法律上是分别处于执法者与守法者的不同地位,它以征收者强制征收,纳税者依法无条件缴纳为前提。同时,公债发行人作为债务人,是在筹措以偿还为条件的借款;公债认购人作为债权人,是以预期收回本息为条件向国家贷款。它不像税收,征收者是在进行一种不付任何代价的无偿征收,缴纳者是在履行一种纯义务的缴纳。
其次,公债不同于税收,还在于两者的财政作用不一样。公债在举借的年度虽然可以暂时解决财政困难,但因为仍需用以后财政年度的收入来偿还,因此有人把公债称作财政预支。而税收则不同。税收是当年财政的实际收入,以后毋须偿还,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真实财力。当然,就公债本身来说,生产性公债和消费性公债对于财政的作用,也并不能一概而论。生产性公债,只要以后年度中以债款投资所增加的财政收入能够超过所需的还本付息支出,就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消费性公债,情况就不相同了。它通常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条件下才发行的。往往逐年有增无减,最终使财政陷入严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