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等的区别下载
1. 建筑工程保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一样吗
三、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
我国相关建设活动主体责任机制发展较晚,于近几年初步建立相应责任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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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住建部发布《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纳入质量终身负责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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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将工程咨询单位及主持、参与该咨询业务的人员纳入质量终身负责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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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信息。
综上,我国建设活动主体责任制实行“终身负责制”,并已初步完成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总承包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覆盖。
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的发展问题
通过建立完善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度,我国建设工程活动能够实现:行为责任具体到人、追溯落实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也增加了相应责任主体的职业风险,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与应对方法,不仅难以令责任主体机制真正发挥作用,更容易引发负面的行业恐慌。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工程职业责任保险机制十分必要。
国际成熟建筑市场经验证明,发展工程职业责任保险能够有效应对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的责任风险。具体而言,如勘察、设计、监理等责任主体,通过保险合同将自身的工程质量责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其因疏忽或过失对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赔偿。此外,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保前审查机制,还能发挥准入筛选、优胜略汰的市场调节机制作用,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相较发达国家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来看,我国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在发展时间与发展程度上都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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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国内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业务开展仅以设计责任保险与监理责任保险为主,前者发展相对较快,但依据缺乏足够的政策与市场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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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涉及不同建设活动主体客观上需要的专业人才、技术、管理力量,这些都是目前国内保险行业需要进一步发展积累的。因此,完善建设活动主体责任机制,还有待国家政策与行业力量的进一步探索推动。
综上,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与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是我国近年来在建设工程领域积极探索的三大工程质量保障制度。无论是信用保证机制、质量风险应对还是活动主体责任落实,都能够在建设工程领域发挥有效的工程质量保障作用。但受限于制度发展时间与发展程度,三大保障制度的功能作用仍待进一步探索挖掘,这也将是未来我国工程质量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
2. 工程担保的定义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受合同一方的申请(委托)向另一方保证如果被担保人未能履行其对债权人的责任和义务使债权人遭受损失则担保人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偿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在一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内)
3. 什么是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什么?工程保险的具体分类-工保网
从保险属性上,工程保险属于财险范畴。但由于工程保险针对的是具有规模宏大、技术复杂、造价昂贵和风险期限较长特点的现代工程,其风险从根本上有别于普通财产保险标的的风险。所以,工程保险是在传统财产保险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计风险保障方案,并逐步发展形成自己独立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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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有什么区别呢
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都是风险转移和损失补偿的重要手段。在发达国家,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工程担保或没有购买相应的工程保险,几乎无法获得工程合同。无论是工程担保,还是工程保险,都要遵循有关的法律规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对于被保证人的综合能力都要进行全面评估。
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在运作方式、管理模式、会计制度和事故处理上具有许多相似之处。
由于根本性质不同,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工程担保是由三方当事人组成,即业主、承包商和保证人;而工程保险只有两方当事人,即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通常不涉及第三方。
2、工程担保是由被保证人申请,交付保证费来保证他人(权利人)的利益;而工程保险则是由投保人申请,交付保险费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3、工程担保所承担的是被保证人违约或失误的风险;而工程保险所承担的投保人自己无法控制的、偶然的、意外的风险,投保人的故意行为属于除外责任。
4、在工程担保中,被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根本目的并非为了转移风险,而是为了满足对方要求提供的信用保障;而在工程保险中,投保人购买保险则是为了转移风险,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
5、在工程担保中,保证人所承担的风险小于被保证人,只有当被保证人的所有资产都付给保证人,仍然无法还清保证人为履约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时,保证人才会蒙受损失;而在工程保险中,保险公司作为唯一的责任人,将对投保人的意外事故负责,相比之下,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明显要高。
6、在工程担保中,保证人往往要求被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保证人有权追索作为履约所支付的全部费用;而在工程保险中,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将按期收取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担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无权向被保险人进行追偿。
7、在工程担保中,被保证人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时,保证人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合同得以继续履行完成;而在工程保险中,当投保人出现意外损失时,保险公司只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无须承担其他责任。
8、尽管同属工程风险转移手段,工程担保是由保证人暂时承担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然后保证人可通过反担保很快追回部分或全部损失;而工程保险是将工程风险从投保人转移给保险人,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损失。
9、当承包商或业主正常履行合同之后,工程保证应当如期返还,只有一方没有正常履约,另一方才能没收对方提供的工程保证;而在工程保险中,即使没有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也不再返还。
10、工程担保所要交纳的保证费相当于手续费,因而相对较低;而工程保险所要交纳的保险费则相对较高。
5. 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有什么区别呢
您好!我是中国平安保险专员,工程担保是担保工程方面的,工程保险是保证在这个工程在建筑的时候人身安全的!
6.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障范围不同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针对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等分部工程)的保险。 主要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引水供水工程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风险开始时间不同
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之后,试车、考核所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险部分是没有的。
三、风险的成因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安装及设备(石化、桥梁、钢结构建筑物等除外),受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督促被保险人加强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四、风险损失率不同
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潜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的保费的1/3左右,而且对旧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五、除外责任方面,二者也有不同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部分)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4、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除外责任(部分)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7.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区别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为各种机器的安装,以及钢结构工程的实施提供专门保险,主要适用于安装工厂用的机器、钢结构、起重机、设备、储油罐、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建造工程项目。安装工程一切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有着重要的区别。
安装工程一切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有着重要的区别。
(1)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之后,试车、考核所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险部分是没有的。
(2)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安装及设备(石化、桥梁、钢结构建筑物等除外),受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督促被保险人加强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潜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的保费的1/3左右,而且对旧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总的来讲,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风险较大,保险费率也要高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8. 安全保险费和工程保险费有什么区别
安全保险费。。。
9. 建筑工程保险与安装工程保险有何区别
1、保障范围不同: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针对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引水供水工程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2、风险开始时间不同:
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
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
(9)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等的区别下载扩展阅读:
安装工程保险主要是指设备的安装,主体机构工程已经完毕,这样适用安装工程保险条款。在一份建筑施工合同中设备安装费用占到合同金额的60%以上时用安装工程保险条款,没有占到这个比例一般用建筑工程保险条款。
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安装及设备(石化、桥梁、钢结构建筑物等除外),受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督促被保险人加强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0. 工程款支付担保与预付款担保 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保险概念、保险责任、功能机制这三个方面:
一、保险概念区别
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以工程项目发包人为投保人,以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商为被保险人。
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承包人将发包人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工程建设的保险。
二、保险责任区别
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当超过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投保人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工程合同款支付义务,且投保人拖欠的任何一期欠款已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期限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返还被保险人已支付的预付款,或者投保人使被保险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以预付款扣抵应付工程进度款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三、功能机制区别
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国家为防止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建立的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保险担保形式,在功能机制上最大限度的发挥着“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障作用”。
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
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由于发包人预付工程款先于承包人实际施工,而建设工程项目款项数额通常较大,因此就存在工程预付款使用的信用风险。
参开资料来源:网络——预付款担保
参开资料来源:网络——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