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农民工区别
Ⅰ 关于社会保险里的问题,有个失业保险和失业保险(农民工)的
国家颁布失业保险条例,设置了农民合同制职工的失业保险,和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是不一样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Ⅱ 非农村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区别
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领失业金的区别:
城镇户口: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农业户口领取一次性失业补偿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
以此类推,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领取10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Ⅲ 失业保险有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区别吗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和是不是城市或者农村户口没有关系,更没有区别。只要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有缴纳,在失业以后都是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办理领取的。
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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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第一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步,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三步,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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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农民工社保和普通社保有何区别
职工社保虽然包含了五险,但是有一些地方在参保时会区分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其主要体现在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方面。仅就存在且应用该方面政策的地方而言:
失业保险:二者的公司缴费部分没有差别,但农业户籍参保者可以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城镇户籍者必须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符合条件申领失业待遇时,农业户籍者领取的是一次性的生活补助,城镇户籍者按月领取失业金;
医疗保险:农业户籍参保者可以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城镇户籍者必须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前者公司缴费部分相应较低,后者较高。报销时,前者只有住院治疗的报销,后者包含了门诊(医保卡余额的方式)、住院。
Ⅳ 什么是失业保险农民工有权参加失业保险吗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起施行)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均规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另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因此,凡是与上述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均应依法为他们参加失业保险。
Ⅵ 为什么农民工不缴失业保险那下岗后有失业待遇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应该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从法律方面出发,失业保险是面向所有从业人员的,只要双方产生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人员购买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有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一是连续工作满1年,二是用人单位已为该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再续订或者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工往往工作时间达不到所规定的世界,其次是农民工本身没意识要求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再是用人单位往往不给缴纳,最后则是农民工本身往往会主动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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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农民工失业保险金和非农民工的有什么区别
农民工失业保险金和非农民工的区别:
农民工交的钱比工人少,到时候拿的钱也比人家少。
如果失业,只能一次性领取现金,不像城市工人可以办理失业证,按月领取。
农民工如果失业,也就是回家务工了,也就是就业了,所以,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及机会比工人少许多,农民工最多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间一般也比工人短。
Ⅷ 为什么公司社保里面有失业保险(农民工)
1、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2、失业保险,是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导致经济收入受到影响时,按规定在法定时间内补贴其因失业而损失的部分经济收入,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项目。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3、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其特点: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
Ⅸ 关于农民工失业保险
农民工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农民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上述工资总额,包括了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部分,但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农民合同制工人流动性较强,且离开原单位后可以回乡务农,有一定生活保障,应与城镇失业人员有所区别,采取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办法较为可行。对农民合同制工人采取不同办法,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与目前尚不具备城乡一体、待遇统一的现实相适应,这是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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