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A. 债券市场的作用有哪些
?债券市场在一个发展完善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许多重要作用。首先,债券市场是一个为长期投资提供资金的重要机制。银行也履行这项职能,在像中国这样一个银行占金融体系主导地位的经济体中,银行是正式的长期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由于银行负债(主要是存款)的短期性质,因此,债券市场比银行更适合履行该项职能。此外,由于银行负债的短期性质,银行比债券持有人更倾向于规避风险 ,且更不愿向长期投资提供资金。的确,银行业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日益严重是中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重要缘由。因此,发展拥有各种期限品种和风险特性的债券市场,可以使银行业更多关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金融服务 ,从而有助于银行业增强实力。
B. 如何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面临不少新情况、新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产能过剩、地方债务、影子银行、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逐步显性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融资融券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底,融资余额已超过1万亿元,交易杠杆率显著提高,少数证券公司短借长贷问题突出,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个别信用交易客户高比例持有单一担保证券,信用风险凸显;股价结构分化严重,有些股票估值过高,2014年末,市盈率超过100倍的达500余家;部分上市公司亏损加大,存在退市隐患等。
要着力抓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促进股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继续引导长期资金入市,在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上,适时适度增加新股供给,促进资本形成。二是加强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建设,壮大主板市场,改革创业板市场,完善“新三板”市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继续优化并购重组市场环境,为深化国企改革、促进产业整合、推动结构调整和促进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发展证券交易所机构间债券市场,建立覆盖所有公司制法人的公司债券发行制度,缓解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四是平稳推出原油期货、上证50ETF期权和10年期国债期货等新产品、新工具,推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实体经济风险管理需求。五是积极发展私募市场,健全私募发行制度,推动私募基金规范发展,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资本与创业创新对接。六是适时放宽证券期货服务业准入限制,探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叉持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七是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新要求,以开放促改革,优化沪港通机制,便利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完善QFII和RQFII制度,运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参与全球竞争。八是加强风险防范,督促市场参与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妥善处置违约事件。
在股票发行注册制初步方案方面, 改革总的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要坚持市场导向,放管结合。尊重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明确和稳定市场预期,强化市场内在约束,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新股发行制度安排。同时,加快监管转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坚持法治导向,依法治市。健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完善股票发行上市监管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要坚持披露为本,归位尽责。
要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肖钢表示,与以事前审批为主的机制相比,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活力激发型监管。要大幅精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市场准入放宽,对市场主体微观活动的干预大幅减少,让更多市场主体有机会参与公平竞争,自主创新活力可以充分发挥。二是信息驱动型监管。监管工作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三是智力密集型监管。监管执法人员必须不断改进知识结构,持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四是成本节约型监管。需要更有效地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争取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最佳的效果。
C. 如何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发展与完善企业债券市场的方略
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证明,没有债券市场的证券市场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举债是公司发展的最本能的融资方式。因此,在发展我国股票和国债市场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1.修正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实行国民待遇和国际惯例的要求,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条款应明确地界定企业债券的含义和内容,统一规范提法和管理,《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和《证券法》中有关企业债券的条款必须统一,使债券融资行为有统一的法规约束。尽快出台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条例》。应尽快颁布实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新条例应该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市场化改革基本方向,要在审批制度、利率水平、资金使用、中介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各个方面,全面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企业债券融资的基本要求。另外,要我们应当在相关的证券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与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从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运作。必须尽快出台新“破产法”,允许发债企业破产,同时还应加强《破产法》有关条款的可操作性,完善破产机制,使企业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从制度安排入手,在发行制度、交易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诸方面进行改革,为企业债券的发展拓展出较为广阔的空间
具体说来,应在以下几方面实施新的制度安排:第一,要改革企业债券的发行制度。将企业债券的发行方式由过去的审批制变为核准制,监管机构只需对合规性进行审核,不介入具体事务;放松直至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额度控制,在符合市场规则的情况下,企业有能力发行并能及时兑付,就应给其扩展规模的机会,等等。第二,逐步实现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使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按信用级别的差异增加不同的幅度制定,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定价的市场化和风险差别收益的补偿性。第三,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力度,增强企业运作的透明度,增强证券交易的透明度,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开的投资环境。第四,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保护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第五,要加强市场投资者结构建设,主要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逐步放宽对社保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其他机构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同时应设立以企业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企业债券基金。市场投资者结构的改变,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信息的不对称,也能有效解决“搭便车”问题。’
3.通过产权改革,塑造真正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
从性质来看,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借贷契约,是拥有独立财产的借款企业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签订的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对发债企业而言,它代表其按约向持券人支付本息的财产义务,而对持券人而言,则代表其要求发债企业如约还本付息的财产权利。财产是实现企业债券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而拥有独立的财产则是构成企业发债的制度前提。而我国的现状是企业债券的主要发行者——国有企业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无力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为从根本上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企业与政府间的产权关系,使企业能以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承担发债责任和风险的载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明确界定和充分保护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机制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后产生的我国公司制企业和公司制金融机构才能拥有真正独立的法人财产所有权,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也才能成为真正理性的“经济人”或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样,企业在做出发债决策时才会具有内在的约束力,即才会根据融资成本的大小及融资行为对企业资产价值的影响来确定最佳资本结构和相应的发债规模。进而,企业也才会根据对自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预测,灵活选择不同的债券期限和本利支付方式等。
4.提高企业债券信用程度
为树立企业债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规范举债企业行为,提高企业信誉。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应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合理约束和监督,同时应解决企业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问题,挑选最优质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使企业债券成为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投资产品,确保企业债券的到期偿还。企业债券在我国没有得以充分发展也和我国部分企业的不守信用有很大关系,所以,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是我国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的必要条件。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市场演变,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无数次的博弈,偿债保障机制已经比较完善。主要包括抵押、担保、可转换,以及破产清算与重组、“戳穿公司的面纱”等。除此之外,债券保险应该说也不失一种不错的保障机制。第二,建立企业债券评级体制,树立中介机构信誉。我国自2001年开展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目前,我国的评级行业才初具雏形,面对人世的挑战,我们应借鉴并吸取国外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深入研究和开发评级技术,建设强大的评级队伍,创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评级体系,借助政府的推动作用,逐步发展成为有影响力的权威评级机构,使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向国际化和规范化迈进。第三,完善相应的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由第三方托管的偿债基金,保证企业的偿还能力。
5.调整企业债券的期限结构,并不断进行品种创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我们要打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利率的僵硬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进行创新的能力,由企业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及偿债能力制定相应的利率,将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与风险进行挂钩,或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相对自主地确定发行利率。同时,加强对企业债券期限结构的设计,发债企业可根据自身对于资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应的还债期限,改变目前债券期限单一的格局。在品种设计上,针对投资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债券品种,期限上做到短、中、长期连续,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贴息与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种齐全,便于投资者按自身需求选择持有。我国可借鉴美国企业债券市场的经验,在市场条件成熟时,推出具有灵活的期限、还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时债权人具有不同优先地位的债券品种。最简单的如浮动利率债券,它是发债企业即使在债券到期前亦能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调整息票利率,而可转换债券则是普通债券与期权结合的产物,它赋予持券人在将来按约定价格将债券换为该企业股票的权利,受到那些对公司股价持乐观态度投资者的欢迎,也使发债企业因提供了这种选择权而可压低债券利率,有利于在保持股价稳定的前提下完成筹资计划。又如附提前赎回权的债券,它是发行企业可按约定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原发行的债券,作为补偿,该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债券面值,它使企业在利率下降时以更低利率重新发债成为可能。
6.加快企业债券运作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广义上讲,参与企业债券运作的中介机构主要应有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业债券作为一种信用工具,能否发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时兑付,关键在于发行人的信用级别的高低,投资者判断某种企业债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信用评级公司作出的评级结果是其最重要的依据。国际上著名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和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的每一项评级结果都直接影响了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决策。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核查审计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让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律师事务所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企业债券发行章程作为一种契约,是一种法律文件,其是否合法,需要由律师把关。投资银行作为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将企业债券发行出去,并且代理发行人兑付企业债券本息。
7.增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活跃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是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增强其流通性,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大量引入专门从事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其他社会法人。第二,逐步放宽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都是AAA级,且都是中央企业债券。为了扩大上市的债券规模,可以把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适当放宽到AA级,上市债券可以是地方企业债券,为了刺激交易,改变目前企业债券交易不活跃的状况,要适当降低债券交易的交易费用。上证所2003年已经降低了企业债券的佣金和交易经手费。第三,应考虑建立企业债券的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具有门槛低、交易成本低的优势,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场的现状,我们建议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设立场外交易市场,考虑以省、区为范围建立企业债券柜台交易,并把这一交易纳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使银行间债券OTC业务一般不对个人投资者,为解决这一问题,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有银行间债券会员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委托代理。第四,增加企业债券回购交易,使交易方式不只局限于现券交易。例如,2003年初,上证所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评估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增开7天以下的短期企业债券回购品种,作为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五,发展债券基金。债券基金应当成为非金融企业和个人间接投资债券的主要渠道。设立债券基金有利于吸引资本向债券市场流动,增加各类债券的发行量,刺激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第六,建立做市商制度。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推进市场化进程是十分有益的。在做市商制度下,由于做市商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远远胜过普通投资者,他们对包括公司的各种信息来源进行各方面的汇总分析之后进行做市,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以及公司风险,这样有利于增强市场投资的信心。美国垃圾债券市场(由于无等级或等级不高而难以在市场流通的低等级债券)发展历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正是米尔肯敢于对垃圾债券进行做市,从而创造出一个独立于美国传统债券交易市场之外的“垃圾债券”市场,并由此衍生出包括“杠杆收购”等方式在内的一系列全新的资本市场运用模式。与做市商制度推出相配套的是,推行开放式债券回购,以全面提升企业债券流动性。 (来源:《中国证券期货》2005年第1/2期)
D. 债券市场的发展,对于债券发展的影响及意义
这段市场的发展对债券发展的影响力很大,在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产生一定的经济数值。
E. 如何改善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第一,扩大市场交易主体,提高国债交易活跃程度。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入市;1999年初325家城乡信用社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1999年9月部分证券公司和全部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2000年9月人民银行再度批准财务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至此,代表中国批发债券市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其组织成员达到了693家金融机构,基本覆盖了我国的金融体系。但是,目前的投资者数量还很少,一般的非金融企业无法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
第二,对国债的发行进行长期规划。现在财政部国债发行是按年度发行额管理的,这是制约短期国债发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国债发行如果实行额度管理,在长期内统一规划国债的品种与数量,将有利于国债期限结构的改善,改变目前偏重于中期国债,长期和短期国债不足甚至空缺的状况。
第三,发展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债券投资基金。由于债券投资基金具有专业投资和规模经济的优势,它们的投资风格更加稳健,有利于国债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但我国目前仍十分缺乏专业的债券投资基金。在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同时,建立债券做市商制度。做市商的双向报价,有利于发现市场价格,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第四,进一步完善市场法规,加强市场监管。随着国债市场的快速发展,债券市场的风险防范问题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为防范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冲击国债市场,必须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
第五,提高国债发行计划透明度。提高国债发行计划的透明度可以使投资者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行为,也能避免国债发行市场上对个人投资者的不公平行为。从2000年开始,我国已经做到了按季公布国债发行计划。今后需要继续加以完善,为市场有序、平稳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F. 为什么债券市场如此重要
马丁·谢克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为满足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发挥着重大作用。作为一种灵活、有效而又安全的市场机制,债券市场可以通过推动储蓄转化为投资,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提供多元化的投资产品,为资本的流动与定价创造便利条件。 债券市场是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支柱。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市场达到资本监管要求,政府通过债券市场满足日益增长的财政预算。多元化的固定收益产品(大部分存量都在银行间市场)能为社会财富的稳定增值提供良好的“蓄水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展有助于刺激民间投资,降低经济发展对政府债务的依赖。债市需要丰富的层次与广阔的空间 债券市场的层次越丰富,空间越广阔,对经济的益处就越大。按照地域范围不同,债券市场可以分为国内债券市场和国际债券市场。国内市场适合小规模、增长型的公司和国内投资者以及承受外汇风险的公司债务发行人。创业公司和小型企业可以先利用国内债券市场成长为行业龙头,再通过国际债券市场完成投融资体系的国际化,以获得进一步发展。相较于国内市场资金池的有限规模,国际市场更能满足有着较大项目融资需求的大型公司和跨国企业。 按照发行人不同,债券市场可分为企业债券市场和政府债券市场。政府能够通过债券市场应对老龄化趋势带来的公共政策挑战、推动经济发展、修复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结构性失衡。企业债券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与政府债券市场形成了竞争,有助于限制政府债务水平。 按照投资者不同,债券市场可分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在欧洲,批发市场因参与者专业程度较高,整体上一直运行良好,也取得了一定的管理经验,未来发展的要点就是要防止被过多不必要的监管政策所限制。而零售市场作为欧洲债券市场未来最有潜力的区域,目前发展却不尽如人意。虽然当下采取的监管措施都是很有必要的,然而若要充分满足中小投资者市场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还需要采取更大力度的促进措施。 行之有效的自律管理模式在国际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发展管理模式。例如,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制定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行为规范标准,就为推动国际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指引作用。 以债券发行为例,目前债券发行通常由银行组成的辛迪加承销团主导,所有客户的报价将会被统一汇总到一本报价书。报价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将与发行人协商具体发行细节,既要最好地完成发行人的目标,又要确保债券的有序分配和发行后的稳定交易。这种机制和十余年前的保留制度(retentionsystem)相比更加透明和公平。这种发行机制的转变并非在官方推动下强制完成,而是市场成员依据ICMA一级市场操作指引通过自觉合作实现的。 规则无论由谁制定,都可能产生正反两方面的效果。监管当局如果对市场做出错误的预料,就可能使规则产生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例如,目前欧洲市场对欧盟新推行的一些举措普遍存在担忧情绪,认为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金融交易税的引入、对卖空交易的监管以及对MiFID的修订等会损害二级市场的流动性,进而破坏一级市场。 在政策制定的早期阶段,让包括立法者、监管机构,市场中介组织和投资者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加强对话、携手合作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利于监管当局了解市场以及政策对市场的影响,也能让市场了解监管机构的政策意图,并为如何最佳地实现这些意图提出建议。 在发展中前进全球监管变革带来的各项新政将对债券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债券市场应该通过新一轮改革变得更加完善,更好地实现为实体经济融资、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带来稳定收益的核心功能。政府不应对债券市场施加更多管制,而应着力于促进投资人和发行人之间的互动。 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原来行之有效的政策也可能阻碍市场发展。当前,因发行成本较高,债券市场多为大型企业参与。但随着市场的扩容,发行人群体也迅速扩张。长期来看,发行成本需要不断下降才能吸引更多发行人进行债券融资。因此相关监管政策应支持发行人在合理的成本水平上发行债券,从而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在关注新规具体效用的同时,也需要对整体的市场格局和监管框架进行透彻地审视。以中国为例,在金融危机后的宏观调控背景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并形成了目前银行间市场占据企业债务融资主导地位的现实局面。这充分体现了债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未来的政策应当允许发行人和投资人参与国际市场,为市场成员带来更大发展机遇。 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经济全局,抑制债券市场发展的政策最终将给社会带来负面冲击。债券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应该沿着市场化方向继续前进,在发展中解决遇到的问题。(作者系国际资本市场协会首席执行官)
G. 债券市场的发展条件有什么哪些因素有关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
现阶段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小,满足不了投融资需求,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运输、电力、煤、制造业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而且主要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加上发行额度的限制,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很小。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少、期限不合理、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一直是困扰债市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发行的多为固定利率担保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无担保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出现较晚,发行量较少。
②企业债券品种少,结构单一。在企业债券市场,目前市场交易的品种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两种,与股票市场相比,就显得品种单调。债券品种的单一,不仅难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业债券二级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发行企业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不能根据具体的资金需求特点设计合适的发行品种。
③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债券发行实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同时,债券价格、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业债券流通性差。相对于发行市场而言,我国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则严重滞后,缺乏统一、有效的流通市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在尽可能不改变价格的迅速买卖债券的能力。流动性是衡量一个市场成熟重要标志。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发债融资能力和筹资成本,也关系着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场充分的流动性有助于增强市场的稳定和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稳定的信心。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大障碍是市场分割流动性不足变现能力弱的问题。原因:过严的管制,严格的审批制度,导致了企业债卷的发行规模小,直接影响了企业债卷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也不利于投资者拓展投资渠道,规避投资风险;中介机构存在缺陷。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流通,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参与。中介机构本身的独立性、客观公正性以及投资者对中介机构的认可程度等等都会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流通。而我国的中介机构曾受计划经济限制,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并很多都是从政府机构中脱胎、衍生而来,从而导致了它们在业务内容、人际关系等方面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严重影响了其本身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使得潜在的企业债券投资者望而却步。
5)多头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债券市场现有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分属四个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国债一级市场由财政部管理,二级市场一部分由证监会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银行管理(银行间市场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由人民银行管理。发改委管企业债,证监会管公司债,不同的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中监管宽严不一,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制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由于严格的发行限制、复杂缓慢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及须主要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严重阻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6)公司债券融资额远小于股权融资额债券融资额在我国债券市场总体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量在债券发行总量中又只占很小的比例。近年来,我国国债和金融债的发行量都在不断增加,国债年发行额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97. 2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亿元,金融债也从最初的不到10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亿元。但与国债和金融债发行额的快速增长相比,企业债券发展相对滞缓。从1990年到2005年企业债券发行量从100多亿变到650亿,仅增长了500多亿,而且其间发展极不稳定。虽然我国从1998年以来发行了多只“企业债券”,但是这些企业是属于政府分支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并且有财政性资金提供担保,所以这些债券本质上是属于中央政府机构债券,而它们却占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额的40%以上。所以,从本质上看,企业债券总的发行量相对来说是很小的。
与国债和股票交易市场相比,我国公司债券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在二级市场明显偏低。2001年沪深两市共有15只公司债券,总市值约300亿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几十万元。即使在2001年债券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公司债券的换手率仅为0.23,而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换手率为2.1,A股市场(上海交易所)的换手率为192。可见,投资者对公司债券投资需求远不如市场中的其他交易品种。无论从一级市场的筹资额度还是从二级市场的交易量状况,都可明显地看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明显存在着股市强、债市弱,国债强、公司债弱”的特征。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适应的,与我国日益增长的企业融资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已经成为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
7、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国信用评级由于存在着许多问题,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都是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但在我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大都是政府部门或人民银行的附属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权威的评级技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出的信用级别的权威性较小。(1)缺乏高信誉的评级机构,评级市场尚未步入良性循环。2)债券评级需求不足,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3)外部环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评级的发展。
8、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这使得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问题。
指标配额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的是额度管理的审批模式。在对企业债的发行额度进行行政分配时,往往按“济贫”原则,把企业债额度分配给有困难、质量较差的企业,而并非进行资金的优化配置。
发行利率管制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采用的收益率不可高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这样的定价既不能有效反映风险状况,也使债券的发行方和购买方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强制担保既然债券发行是计划分配的、价格是管制的,没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又是面对大量散户来发行,自然就需要银行担保,这就使得债券的发行不是自由化的。
违约处理我国对发行企业的违约行为通常也不是通过市场约束原则来解决,而是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通过行政干预,要求销商后续发行。这样,发行企业的违约责任就转嫁给了承销商,使得承销商面对的压力极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规范发行企业的一些行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税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构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直接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着模糊,冲突或限制市场发展的因素。
(2)较高的税负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基金和国债由于利息免税,成为人们优选的长期持有的品种。因此,从税收角度看,公司债券在各种金融产品中并不占有优势,而处于相对劣势。
10、基础设施不配套
(1)登记结算系统不统一,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系统分割为两部分:发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沪分公司。
(2)转让交易系统不完善,证券交易所是我国公司债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场所,而交易所的报单驱动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大宗非连续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清淡,大资金无法进出。
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现有市场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交易所过高的交易成本影响其上市交易。由于发行人利用债券方式融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此出现单只企业债券在发行金额、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级、赎回与回售、担保方式、发行对象等发行条件上的巨大差异,而交易所证券交易品种一般具有设计标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业债券整体而言并不适合交易所的上市机制,只有少数具有市场指示意义的品种才采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种则应在场外市场交易。其次,债券具有低风险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机性较小,企业债券购买者一般做长期投资性持有,这样也会导致债券交易的非连续性,使得有价无市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现象。另一方面,债券投资又具有现金管理的作用,债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现出大宗批发交易的特征,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企业债券的大宗非连续性交易。
再次,从现有企业债券市场管理体制看,发行和流通分裂为两个系统(发行系统由国家计划部门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统归中国证监会管理),由于两个系统管理体制的差异和衔接的困难,企业债券发行和上市不能形成连贯的机制,这也是造成企业债券流通不畅的重要原因。
社会横向信用体系缺失
经过长期的制度演进,我国形成了一种计划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所谓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而言之就是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个人对集体的信任这样一种信用体系)。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横向信用体系(所谓横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单说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这样一种信用关系所形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依赖这种纵向信用体系,国有银行能够大量吸收社会储蓄,同时,这些储蓄又因为这种依托于国家信誉的纵向信用,转换成为国债资金、银行贷
款、股市资金等,从而构成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国有经济比重的过快下滑。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瓶颈
1、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过多
第一,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实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发行债券是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发债条件的公司都可申请发行,没有额度限制。
第二,政府采用行政方法对企业债券进行定价,使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缺乏弹性。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其利率密切相关。
第三,政府实行优先发展股票、国债的倾斜政策。政府发展证券市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顾的情况下,通常选择后者。因此股票市场的发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视了企业债券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权威的债券评级机构
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企业债券规模大的一个原因在于有权威的评级机构对各种债券进行评级,从而使投资者能够识别其风险和收益,以便进行选择,对发行者和承销商来说也便于销售。我国《公司法》虽然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但离国际通用的债券发行基准还有一定差距。
3、担保机制不完善
企业债券发行的根本风险在于企业效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债券担保是影响企业债券发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有效的担保不仅可以使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还会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但实际上,一些担保单位不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或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使企业债券的担保常常流于形式,一旦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政府往往采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销商垫付资金或用财政资金来解决。
4、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但对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间和真实性没有明确要求,中报、年报以及重大事项等信息
持续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与资信状况也缺乏有效的公开披露渠道,使投资者对购买企业债券疑虑重重。
5、缺乏给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
从国际证券市场来看,一般将国债的收益率视为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因为国债风险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变现能力强,且期限品种多,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一般都以其利率为市场利率的基准。而我国国债市场不发达,在整个证券市场上没有一个基准利率,给企业债券的定价带来了困难,使企业债券利率很难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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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中国债券发展有什么建议
很多人对于企业债券筹资可能不是很理解,债卷用通俗一点的叫法就是“发票”,其实所谓的企业债卷筹资就是单位通过发放这种“发票”向市面上的民众来集中资金。这种发放“发票”来向民众集中资金是很多企业通用也是最重要的方法,这种方法好的地方就是成本低,还有就是更好的使持有者对单位的掌控力度。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这种方法的限制要求条件比较多,还有一个就是在资金上面的风险相对来说会比其他的高一点。另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方式有一定的最低额度,就是金额累计的总和不能超过这家企业单位的净资产百分之四十。另外呢就是这种“发票”一定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才可以使它在市面上更好的流通使用。
企业债卷筹资发展的建议:
第一步:目前来说我国对于这种“发票”发行的管理体制有些许的不足,首先在管理上应该成立出一套对于这种“发票”的管理体制,在发放这种“发票”的审核过程中中应该严中之严,而对于违法发放的企业单位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
第二部:政府应该加强对“发票”的扶持力度。大方向延展出出企业债卷的类型。之后呢可以向海外大力度的推行这种债卷,接着呢就是上市。
第三步:成立出一套合理合法有规范的评估体制。首先,就是要加强对部分单位的信用评估,使其可以独立的拥有这份财产并对它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则要给予大力度的惩罚,让弃对那些持有“发票”的人进行赔偿。这样才能让那些企业单位秉着诚信,对人负责的态度去做事。另外就是要有国企或者机构进行担保。
I.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的文件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债券远期交易,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债券远期交易(以下简称远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卖标的债券的行为。
第三条远期交易标的债券券种应为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现券交易的中央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债券券种。
第四条远期交易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远期交易的市场参与者应为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第六条市场参与者进行远期交易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远期交易风险进行监控与管理。
市场参与者在开展远期交易业务前应将其远期交易内部管理办法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同时,抄送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
第七条市场参与者进行远期交易应签订远期交易主协议。
第八条市场参与者开展远期交易应通过同业中心交易系统进行,并逐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其书面形式的合同为同业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交易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
远期交易主协议、同业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和补充合同构成远期交易的完整合同。
第九条依法成立的远期交易合同,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交易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条远期交易双方可按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建立履约保障机制。
第十一条远期交易从成交日至结算日的期限(含成交日不含结算日)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65天。
第十二条远期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第十三条远期交易双方应于成交日或者次一工作日将结算指令及辅助指令发送至中央结算公司。
第十四条远期交易到期应实际交割资金和债券。
第十五条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远期交易的,为单只基金)单只债券的远期交易卖出与买入总余额分别不得超过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远期交易卖出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可用自有债券总余额的200%。
第十六条市场参与者中,任何一只基金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基金资产净值的100%,任何一家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营运资金的100%,其他机构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金或者净资产的100%。
第十七条市场参与者不得以任何手段操纵标的债券远期交易价格或者通过远期交易操纵标的债券现券价格。
第十八条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和授权,及时向市场披露远期交易、结算等有关信息,但不得泄漏非公开信息或者误导市场参与者。
第十九条同业中心负责远期交易的日常监控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负责远期交易结算的日常监控工作,发现异常交易和结算情况应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二十条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依据本规定分别制定远期交易、结算规则。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加强与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的沟通,对辖区内市场参与者的远期交易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市场参与者进行远期交易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远期交易发生违约,对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接到仲裁或诉讼最终结果的次一工作日12∶00之前,将最终结果送达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接到最终结果的当日将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市场参与者以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违反本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可视远期交易业务发展情况适时对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6月15日起施行。
J. 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意义和作用有什么简述下~
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允许两家外资机构发行主体(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人民银行除了要促进中国经济金融发展,还要深化债券市场发展,并在此过程中吸收先进的国际金融运作经验,如制度规范、支付清算、监管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促进中国债券市场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其作用如下:
一是有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发展。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金融工具创新和培养专门人才,并改善我国目前直接融资比重过小、融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二是有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人民币经营资格的外资商业银行可以参加债券承销团参与债券的发行承销,也可以通过准入备案制进行债券买卖;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引入第一家境外机构投资者——泛亚债券指数基金。现在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进行债券发行是国内债券市场对外开外的又一个重要步骤。
三是有利于降低目前,国内贷款企业汇率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国内企业所筹集的国外资金是国外发行外币债券,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波动频繁,不仅影响国内贷款企业的实际用汇金额,而且企业在购汇还贷时也将承担一定的汇率风险。债券市场开放后,国内企业获得的将是人民币贷款资金,从而减少了国内企业资金汇兑的风险,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