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条款与保险条款区别
1. 工伤伤残与保险伤残认定的区别
区别很大,工伤伤残鉴定又叫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国家标准,商业人身意外伤残标准,是保险行业标准。从评残门槛来说,工伤伤残标准比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残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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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伤和保险的区别吗
区别:我们常说的工伤保险是指社保里面的,而团体保险属于商业性的人身意外险,一般保险责任为:身故伤残,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当然现在还可选附加一些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责任,扩展自费药等。
社保的工伤是一定要买的,团体保险则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由公司决定是否给自己员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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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无过错赔偿.
商业保险讲求自愿,当事人可以自愿加入.
在赔偿时,只要发生工伤事故,社会保险中心或用人单位就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伤者以各种赔偿。但商业保险要看是否满足当事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
4. 工伤与工伤保险有区别吗 什么区别
工伤是因工作原因受伤,而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社会保险制度。
5.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有一部分企业前些年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等险种,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和职工想参加工伤保险,但不知道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区别?正确区分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利于划清两者的根本属性,更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意外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施保险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给予基本生活的保障,有利于社会安定,不以赢利为目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虽然也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保障,但商业性较强,以利润为经营目标。
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不管本人是否愿意‚只要在实施范围之内的人都必须参加,并由政府授权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强制实施;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纯属自愿投保,并可中途变更保险公司,遵循的是契约自由原则。
实施范围不同。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被保险的对象限定在一定范围属于劳动保障范畴;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任何人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就可投保,双方根据保险合同而产生权利和义务。
保险基金来源不同。工伤保险是贯彻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单位承担,摊入成本,当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负担,被保险人为了获得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必须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国家并不给任何补贴。
保险金额确定和给付不同。工伤保险金额的确定是根据整体社会的经济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福利政策由政府单方面确定的,在保险金额的给付上,完全依照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给付,待遇水平既要考虑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需要,又要考虑他们过去贡献的大小;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金额则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确定的,双方约定后,投保人按规定交纳保险费,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保障程度不同。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
法律关系不同。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法规范畴‚受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属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由经济合同约定的内容调整。管理体制不同。工伤保险一般属国家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则属金融系统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
总之,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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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伤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都属于保险的一种,但是在缴纳强制性和保险性质方面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为:
1、保险性质不同。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而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社保来进行承保的。
2、强制性不同。商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选择为员工购买,是自愿费强制性的;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
3、保险适用法律要求不同。商业保险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来执行;而工伤保险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按照社保法的要求来执行。
4、赔付单位不同。商业保险由承包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而工伤保险由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
7. 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和《劳动法赔偿》有什么区别吗
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只有职工发生工伤,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劳动法并未规定工伤的赔偿条款,只要发生工伤,执行的法律文件只有一个,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8. 新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差异
新旧工伤保险条例五大区别:一、关于工伤适用范围:旧《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新《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在旧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二、关于工伤的认定:
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是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新《工伤保险条例》对于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进行了扩大,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而不再是局限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三、关于工伤认定的程序:
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更加简化了工伤认定的程序。
四、提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关于职工因工受伤致残的:
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