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与银行利息扣税
⑴ 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中应该扣除吗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因此国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
⑵ 债券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其他债券的利息收入,企业收入的记入应纳税总额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般是25%)纳税,个人收入的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⑶ 去买国债要交利息税吗
把钱放在银行分两种:一种为正常存款;另一种为买国债.正常存款要交20%的利息税,经过刚才的验证,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买国债的利息比一般存款的要多,不用交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税啊.可我们发现到银行存款的人往往比买国债的人多!老兄,你的选择是good德,是very理智的。
⑷ 国债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购买国债所获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 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第二款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⑸ 债券利息收入怎么算所得税
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应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企业收入的记入应纳税总额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般是25%)纳税,个人收入的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债券利息收入是指债券投资而实现的利息收入。
(5)国债利息与银行利息扣税扩展阅读
(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1、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⑹ 国债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国债收入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 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迹憨管窖攮忌归媳害颅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第二款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6)国债利息与银行利息扣税扩展阅读:
国债利息收入计算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关于国债转让收入税务处理问题
(一)国债转让收入时间确认
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2.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二)国债转让收益(损失)计算
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三)国债转让收益(损失)征税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⑺ 债券的利息收入要不要纳税
如果是居民个人的债券的利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国债利息与银行利息扣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⑻ 国债利息征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八条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据此,对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⑼ 国债利息税前扣除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国债利息收入"不包括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但对城市商业银行取得的国库券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27号),按以下规定处理:
1.城市商业银行直接向国家(一级市场)认购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可用于抵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抵补以前年度亏损有结余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2.城市商业银行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库券所取得的收益,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城市商业银行因办理国库存券业务而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因办理此项业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宣传、会议、奖励、人员培训费等支出,可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