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债券承销价格战领首张罚单
Ⅰ 企业债券发行承销费如何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第三十一条规定: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由于应付短期融资券属于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因此承销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应付短期融资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内(相当于作为折价),并在存续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作为利息费用的调整。如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使用直线法摊销。
Ⅱ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我国《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专章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的承销资格。根据办法规定,从事股票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
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2)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
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3)2/3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未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近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3年以上证券业务或5年以上金融业务工作经历;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有关的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2年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2年以上证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4)证券经营机构在近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2年内未受到规定的取消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处罚。
(5)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超过半年;证券兼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账管理。
(6)具有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符合规定的风险管理要求。
(7)具有能够保障正常营业的场所和设备。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 债券发行费与承销费的区别
区别:
发行费是给交易所的,承销费是给承销的券商的。
Ⅳ 券商如何获利
券商获利分为三种:
1、券商在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
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产品的销售和交易、传统投资银行业务、证券的融资、结算和托管等。今年第二季度,全球绝大多数股票指数以双位数降低,全球并购业务和承销业务量也因此而持续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GMI)第二季度的净收入基本与第一季度持平,但税前盈利和保证金都继续上升。这种良好的表现主要在于美林证券采取了积极的业务措施。
(1)充分把握了债券等固定收益性证券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下的优势表现,推动债券市场业务的发展并带动利率和其他产品的交易。
(2)开拓新产品提高收入来源的多样化。
(3)在有关提高效率和降低费用开支的管理方面进行坚持不懈的训练。
2、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在美林的主要业务中占据最大的份额。美林的资产管理业务是为零售和机构客户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共同基金、养老基金的管理。今年以来,美林资产管理的税前利润为2.1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高25%。在今年美国股票指数跌幅超过20%的情况下,美林的资产管理业务能保持如此高的收益应该说是极为不易的。美林集团的主席也称2002年第二季度代表了美林投资管理历来表现最好的季度。
自去年以来,美林调整了有关的投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投资管理的绩效评估体系。今年上半年美林资产管理收益率的提高,显示出投资管理业务采取"流线型"投资管理平台模式所带来的收益。资产管理水平的良好表现和广泛的销售网络带动了美林资产管理业务在全球的增长。目前美林管理产品的销售通过私人客户渠道已经获益。管理零售产品的销售在欧洲获得增长;而在美国,资产管理则侧重于机构业务的增长。
3、券商私人客户业务
私人客户业务是为个人、中小企业和雇员福利计划提供全球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经纪、银行、福利和投资计划、信托、信用贷款等方面的业务。今年第二季度美林私人客户业务取得相当大的发展。私人客户部第二季度的税前收益为3.3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7%,几乎翻了一倍。在目前具挑战性的市场环境下,越发显示出专业投资咨询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客户认同了美林专业金融顾问服务的价值。
Ⅳ 券商在地方政府债券承销上有哪些优势
所谓“定向承销”,就是指哪个银行借给地方政府的债务,就去找哪个银行定向发行置换债券。 允许地方债纳入抵质押品范围,意味着商业银行等地方债券持有机构无需等待债券到期,就可以通过质押再贷款从央行获得流动性。一方面,纳入抵质押品范围后,银行可以通过再贷款获取相对低成本的资金,进而可以解决银行由于负债端成本上升而导致的购置需求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流动性和刺激信贷投放。
Ⅵ 券商里的债券融资部和固定收益部有啥区别
债券融资部可能多为国内券商的说法,当然具体工作内容可能会有些区别,后者感觉侧重发行多一些。这块业务在不同的投行里有不同的人员及组织架构设置,有些是固定收益产品设计、发行、承销三者都放在一个部门,有些会将发行的工作交给投行部或者分一部分给资本市场部里面做债的组(也有的投行里,尤其是外行,会有专门的债券资本市场部),甚至有可能是投行部下属的专门做债的细分部门。
国泰君安的固定收益部,只做二级市场,下属有报价回购组,销售交易组,自营组,FICC组等。海通的债券融资部,做一级市场,主要就是发债,投行业务,现在海通都是属地化管理,国君也有债券融资部,做的和海通一样。西部证券的固定收益部,兼做一二级市场。另外一般大型券商的固定收益研究都会放在研究所里。
Ⅶ 债券承销 好做吗 提成高吗,和销售什么区别啊
不好做
债券承销业务作为一项新兴业务,具有资源投入少、资本消耗低、经营效益高的显著特点。
很多是基本工资加年终奖,基本工资 + 年终奖(也即项目奖其实就包含在年终奖里面)
至于金额很高,某些小券商债销部门人均百万+,部门领导千万,职业路径,其实就是销售,只不过面向的都是机构同业而已。
总体来说还是有多金发展前途的职位,但问题是,倘若你们手中有个非常不好卖的券,你能给卖出去?
Ⅷ 我国券商承销可以采用全额包销吗
根据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可分为包销、尽力推销及余额包销三种形式。
??(1)包销(firm commitment)。即投资银行按议定价格直接从发行者手中购进将要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出售给投资者。投资银行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包销证券所筹的的资金全部交付给发行人。采用这种销售方式,承销商要承担销售和价格的全部风险,如果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承销商只能自己“吃进”。这样,发行失败的风险就从发行者转移给了承销商。然而,承销商承担风险是要获得补偿的,这种补偿通常就是通过扩大包销差价来实现的。对于发行人而言,他无需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特别适合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发行人。
??(2)代销(best efforts)。即承销商只作为发行公司的证券销售代理人,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证券,发行结束后未售出的证券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尽力推销也称代销。采用这种方式时,投资银行与发行人之间纯粹是代理关系,投资银行为推销证券而收取代理手续费。尽力推销一般再以下情况下采用:①在投资银行对发行公司信心不足时提出;②信用度很高、知名度很大的发行公司为减少发行费用而主动向投资银行提出采用;③在包销谈判失败后提出采用。
??(3)余额包销(standby commitment)。通常发生在股东行使其优先认股权时,即需要在融资的上市公司在增发新股之前,向现有股东按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比例提供优先认股权,在股东按优先认股权认购股份后若还有余额,承销商有义务全部买进这部分剩余股票,然后再转售给投资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