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罪退赔资金的问题
㈠ 关于养老保险的退赔问题
目前向社保部门退养老保险金是没有利息的。
㈡ 保险业中理赔的资金是从哪里提现保险业中有漏洞吗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特点主要包括现金流动性风险、会计核算工作风险、费用控制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等。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主要包括现金流动性风险、会计核算工作风险、费用控制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等。
一、我国保险业财务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会计操作缺乏规范化
目前,保险公司采取的赔付方式主要是先收取保费,而一般情况下,两者之间间隔的时间都相对较长,因此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不均匀分配各种效益的情况。在各个保险公司中,一般是由总公司将会计人员委派到各个分公司中,而这些委派人员的物色,则还是通过分公司进行决定。且委派人员的各种待遇和福利,均是由分公司进行决定,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会计人员的操作能力急剧下降。同时,对于会计人员而言,保险公司还要求其具备一定的预期能力,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就会大大增强,因而容易导致保险公司获取一些不真实的财务信息。另外由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缺乏一致性,在处理财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且做出的判断也容易出现失误,这就给保险业的财务风险管理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二)资金运用缺乏合理性
在保险业财务风险管理中,一般资金风险主要指的是划拨和运用保险资金缺乏一定的合理性,使其缺乏有效的增值利用。通常资金风险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我国保险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投资方面还存在期限短、品种单一以及工具稀少等缺陷,因而导致了资产与负债之间缺乏一定的协调性。二是在执行核赔核保制度的过程中,不够严谨,容易出现逆向承保、通融赔付的情况。三是运用保险资金的的方式单一,且渠道也较窄,一般都应用于证券买卖以及银行存款等。四是保险公司一般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对保险资金进行管理,但是在一些分公司中,由于经常出现多头开户、分散资金的情况,这对资金周转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会导致公司的运营成本以及管理成本大大增加,从而使其经济业务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缺乏充足的提存准备资金
一般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保险人需先支付一定的保费,如果处于生效期间的保险合同,一旦保险人出现财物损失或者人身事故,保险公司就可以此向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因此在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费之后,保险公司为了确保有充足的赔付资金用于应对突发事故,就会准备一定的提存金。但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还缺乏较为充足的准备金,这给保险公司的偿付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且在发生了客户退保的情况,其自身对于财务情况也缺乏较为深刻的认识。
(四)监督机制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目前保险公司在分析财务情况的过程中,通常是通过财务部门提供的相关报表和报告来进行的,这些资料中,包含了保险公司的亏损与盈利情况,以便为公司的管理者以及监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及时的了解,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的制定出方案加以解决。但是有一些保险公司,为了逃避惩罚,或者伪造经营业绩,就会做出一些掩饰财务报告的行为,这对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另外由于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制定出了一定的监管制度,因而使得信息的流通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这对于有效发挥财务风险管理的作用是非常不利的,因而在管理上还存在较多的漏洞。
二、我国保险业财务风险管理改进对策
(一)规范会计核算操作
保险业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主要的依据就是会计核算,且财务风险管理的工作主要是监管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保险公司在改进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对会计核算操作加强规范,同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财务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培训,这样才能不断的增强他们的业务素质以及管理水平。同时还应让财务工作人员树立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在管理和统计数据的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严格进行。另外财务部门还需对公司的负债率进行严格的控制,这样才能更好的平衡公司的负债率和现金流。
(二)加强管理资金运行
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在运用资金的过程中,还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加强管理运行资金,并对资金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一般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部门来对资金进行决策投资,同时安排专业的人员组成投资决策小组,对保险公司的投资项目以及资产分配做出决定。在这个过程中,要对工作人员的岗位权限进行明确,且在运行资金的过程中,需要将管理与操作分开,这样才能促使资金风险有效降低,从而确保资金的运行安全。另外还需要执行资金托管机制,对于托管的双方,必须将法律关系明确清楚,要相互写作进行资金的运行,这样才能达到改进财务风险管理的目的。
(三)健全财务监管制度
在改进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管理的制度加强建设,这样才能确保运营过程中,保险公司能够有效的、合理的防范和规避各种财务风险。而保险公司还要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发展与经营的情况,建立一定的会计工作流程以及财务监管制度,同时加以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保险公司在对财务风险加强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财务主管部门还需加强管理总公司以及分公司的财务情况,在管理的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和处理,这样才能有效的规避财务风险,从而达到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水平的目的。
(四)加强内部控制
在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内部控制指的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风险管理机制,而加强内部控制,则能确保财务风险有效的降低,从而达到财务管理强化的目的。保险公司在评估自身的财务状况的过程中,必须将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亏损情况以及收入情况如实的反映到财务报告中,并且要对自身的偿付能力进行准确的评估,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降低财务风险,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同时还需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并对会计核算的工作进行规范。也可组织一些专家预测和评估财务风险,这样就能为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建议,从而避免发生较多的财务风险。
(五)加强建设信息化管理
随着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保险公司在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也需要不断的推广和使用计算机,并且要不断的加强建设财务管理系统,并对预算的执行、编制以及考核等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这样既能够降低人力成本,又能提供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因此在财务风险管理改进的过程中,加强建设信息化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㈢ 关于保险金代领的问题。
2008年底,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根据这一新规,单次1000元以上的现金保费,保险公司营销员不能代投保人收取。所谓收付费“零现金”是指利用现有的金融工具,通过推行以转账为主的多种形式的非现金收付费方式,实现收付费管理方式的变革,确保了客户在投保、缴费、退保、索赔等环节中的资金安全。
如果您还不放心,最好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当地客户服务电话可通过114查询。
不过有一点比较奇怪,一般保单满期给付应该是需要本人办理的,若本人无法到的话,要写委托书的。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建议你尽快和保险公司落实您这份保单处理的具体情况。
㈣ 保险诈骗罪如果退还诈骗的保险金额可否缓刑
若数额较大,可以缓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㈤ 保险公司给中途退保为什么折算为他们所谓的现金价值投保人不是拿的现金去吗中间的现金到底去哪些地方
保费由风险保费与附加保费构成。附加保费包括运营成本、渠道费用和预留利润。对于长期险种,前几年(特别是第一年)附加成本(业务员佣金,运营成本)太高,这些都需要客户来承担,所以前几年中途退保价值(现金价值)特别低。
而且从风险概率考虑,身体欠佳的人不会退保,身体好才更可能退保,所以这样也变相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概率。并且如果能全额退保,也绝对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资金池和投资计划。
从合同法考虑:客户退保属于单方违约行为,投保前,投保后,业务员和保险公司都会告知客户,犹豫期后退保是有损失的,收取违约金也是合理的。毕竟交几十几百块钱就能有几十万的杠杆,不想交了又能无损失退保,想的太美了
(当然从客户角度来说,退保价值(现价)低,我也很反感,但是从原理讲就是这个样子的)
㈥ 在保险公司冒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是否为诈骗罪
这个肯定是属于骗保保险公司会起诉你的
㈦ 入保险的资金是法律也不能动吗
人寿保险的保险金法院是不可以执行的。
个人保险资产不会被查封、冻结?
个人保险资产可以避税避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合同法解释》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总结: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
《遗产税法草案》第五条:不计入应征遗产税总额的有:(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继承法》规定:保险资金受益人可唯一指定。
功用一:保险保障,规避风险
1、人身风险——生命价值
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保险。——李嘉诚
李嘉城的这句话成为许多寿险业务员名片上的宣言,其实,这句话的智慧在言语之外。
人生在世,要面临很多风险,其中最具打击力和破坏力的,就是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了。家人的一场大病,可能使我们多年的积蓄一扫而光。灾后重建,那可真是任重而道远了。更可怕的是,花光的积蓄,家人的病还治不好,四处举债而债台高筑,或举债不得而只能让病人受苦而无能为力,那么这个家庭生活之辛酸苦楚便可想而知了。除此之外,还有意外伤害,意外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遭受意外,或死或残,不死不残那是些天地造化,即使如此也得花一大笔医疗费。如果不幸伤残或身故,留给你身后亲人的,将是一种怎样的伤痛?你不忍如此,那就要早做准备,你只需要每年拿出几千块钱,买一份保险,当这些事情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款将帮助你的家人度过难关!
比如你贷款30万元买了房子,那么你的家庭需要的保障至少是30万元。你可以给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买30万元的保障,如果不幸发生意外,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保险公司30万元的赔款将帮助你的家庭还清房贷,不至于因无钱还贷而被迫搬出房子。如果没有保险,发生意外,家庭既丧亲,又无家可归,那将是何等的凄凉!
2、规避企业合伙人的风险
个人寿险保单能在企业所有者、合伙人或关键人物死亡时提供资金。
在某一个合伙人死亡后,原有的伙伴关系通常便不复存在,其他健在的合伙人可以建立新的企业。为了解决在某个合伙人死亡后企业的持续经营问题,合伙人通常签订买卖协议,规定已故合伙人所有者权益的买卖条件。
3、以保单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规避债权人的风险
假如你是债权人,那么你对你的债务人具有保险利益。为了避免债务人意外身故给你的债权带来损失,你可以给你的债务人买一份人身保险,并指定你为受益人。这样,如果债务人(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你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当于你的债权的赔偿。
功用二:子女教育,规划未来
教育对现代人的重要性是无可置疑的,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在未来教育费用看涨的今天,你准备好了吗?
有人统计,从孩子出生到大学毕业,要花大约30万元左右,这还是较保守的估计。因此,为人父母的你,应该早做准备。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子女教育类型的保险较多,从孩子出生到成人,都有适合的险种。
功用三:创造应急现金
人寿保险单大多具有现金价值,这些现金价值是属于你的,你可以保单借款,盘活资金,这是一种较快捷的融资方式。
保单借款的好处:
1、可以满足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让手上的“死”保单变成“活钱”。
2、保单借款手续简单,当天即获得资金。
3、保单贷了款,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样能够参与分红。
4、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万一到期不还,不会追究债务责任。
一般贷款是指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两者签订协议,约定债务人到期还本付息。
功用四:养老规划,安享晚年
养老并不是四十岁,六十岁以后才考虑的事情,那时候再考虑,怕是晚了,你将错过很多。越早考虑养老,你所花的钱越少,积攒起来的养老金越多。三十岁买一份养老险,要比五十岁买同样的一份养老险少花一半的钱。辛苦工作的你,为你的晚年准备好了吗?
功用五:合理避税,实现财产代际增值
1.凡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给付可不计入遗产总额
我国《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处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是法定受益人。
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受益人与前述指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虽然都是将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前者源自法律的规定,后者则来自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是遗产,需缴纳遗产税,并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后者所得的是保险金,无须缴纳遗产税,也无须偿还被保险人所欠债务。
案例:
10岁的张某的父母有1000万资产,由于担心到时要缴纳庞大的遗产税,于是张某的父母就想把财产在生前转移给张某。
方案一:可在子女未成年的时候,以父母为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同时子女为受益人的方式,投保生存保险。这样,满期给付保险金归于子女,即为子女自有财产。
方案二:可投保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而子女为受益人的终身寿险,这样,在父母万一意外身故后,子女可以得到保险金,以这笔款项作为缴纳遗产税的资金来源他们
就不必为应付遗产税而不得不考虑出售房产或其他固定资产了。
2、保险给付可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待遇
3、实现代际增值
西方国家为什么一代富过一代?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购买了高额的寿险。寿险给付的避税功能避免了资产的缩水,同时,给付金额一般又高于当初购买保险的金额,所以,寿险可以实现代际之间的财产增值,使一代福过一代。
功用六:保全资产(财产私有化)
1.债权债务活动中,对人寿保险不得提出代位权求偿,使财产私有化。
保险是企业主最好的保全资产的工具。保险法规定,保险单是不能被冻结或拍卖的,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计入资产抵债程序。美国安然公司的老板,之所以在破产后依然过着高品质的生活,就是因为在安然公司破产前他和他太太一次性购买了一大笔人寿保险,借由美国法律的规定而使自己获得了大量资金的保全。
2.进行遗产分割时,保全不宜分割的遗产。
功用七:抵御通货膨胀
72法则:72/通货膨胀率×100%=资产贬值到一半所需的年数
若以温和膨胀率3%来计算:1000万资产只需要24年就贬值了一半,即500万,也就说24年后它只相当于目前500万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因此,如何善用投资理财手段,使资产在安全保值的基本上稳步增值日益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
分红保险具有抵御通货膨胀的作用。分红险要求保险公司将分红保单帐户的投资受益的至少70%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或投保人,因此分红险具有抵御通胀和资产保值的效果。分红保险近年来已成为世界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
法院不会执行保单的,放心吧!即使离婚了保单上的所有收益还是你的,法院无权介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湖南农业保险资金问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我是湖南长沙的,在井湾子~
一、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1.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加快发展企业年金业务,积极发展企业托管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鼓励保险机构发展与养老服务产业配套的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丰富并完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产品。适时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积极争取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加强与医疗健康管理机构合作,开发配套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补充工伤保险,降低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强化职工工伤保障。
2.推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效对接。推动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医疗信息共享和对接平台。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各级医保机构与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加强基本医疗费用的管理和审核,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发挥“三农”保险在支农惠农中的重要作用
3.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完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准入、退出机制,优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加强基层服务网点体系建设。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保险机构与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完善农业保险查勘理赔技术标准,推动无人航拍、卫星遥感、远程查勘定损等科技应用,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
4.拓宽“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继续发展水稻险、油菜险、生猪险等险种。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开发多档次保障水平、可组合保险责任的保险产品。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涉农综合性商业保险产品。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展农业基础设施保险,规范发展农机保险,扩大农房保险覆盖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三、发挥保险机制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5.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推动地方立法,探索和完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火灾公众等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开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品种,完善条款费率,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参保范围,提高湘江流域重点排污单位特别是涉重金属等环境污染高风险企业参保率。积极稳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参保率。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和推广公共娱乐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逐步扩大医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提高三级公立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加快发展校方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供电责任保险和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探索开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物业责任保险、住宅等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业务。
6.健全特殊人群保险保障。提高低收入群体、社会弱势群体和志愿者群体的保险覆盖面,推广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意外伤害保险和志愿者公益保险,加快发展针对独生子女家庭、失独老人的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筹集财政资金、慈善捐款开办“一元民生保险”等惠民保险,持续开展湖南志愿者公益保险赠送活动。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发展见义勇为者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积极开发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一揽子保险,探索运用保险机制为被征地农民设立个人养老账户。大力发展农民健康养老保险、小额人身保险,推动建立小额保险与扶贫机制相结合的保险保障模式。
四、发挥保险资金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7.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机制。加大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做好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加强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关机构的沟通,积极推动省内融资机构与国内外保险公司交流合作,形成保险资金与我省引资项目对接的常态机制。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形式,支持省内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引导和支持保险公司投资我省养老服务产业,建设养老社区、健康护理机构。支持设立区域性保险资金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和落实引进保险资金投资的支持政策。
五、通过培育多层次市场体系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8.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鼓励各类资本参股或设立总部在湖南的财产保险法人机构。大力支持国内外保险机构来湘设立分支机构、地区总部、后援中心以及中小企业保险、互联网保险、保险资产管理等专营机构。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优化保险中介市场结构,积极培育区域内规范化、专业化、专属性的保险中介机构。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作用,推动地方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
9.支持地方保险法人机构发展。支持地方保险法人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综合实力。鼓励地方保险法人机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支持地方保险法人机构集团化和跨区域发展。支持地方保险法人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鼓励地方保险法人机构开发各类补充医疗和养老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地方养老和健康保障综合服务平台。
六、通过加强和改进监管防范化解保险市场风险
10.严格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完善保险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机制。加强保险业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法制化、信息化水平,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继续完善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全面建立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加强保险监管与公安、司法、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严厉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严密防范保险市场风险。提升全行业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改进风险防范技术手段,强化风险预警与动态监控,强化责任追究与惩戒,不断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建立联合应急机制,持续关注阶段性重点风险,严密防范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风险跨行业、跨区域传递。
七、通过完善支持政策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1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委托保险机构经办或者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落实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制度,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国家级贫困县县级保费补贴。提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效率。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养老产业、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养老服务设施、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供应。发挥政府引导和财政支持作用,研究建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对地震、泥石流、洪水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加大保险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鼓励和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积极开设保险学等相关专业和课程,支持保险类专业院校发展,把现代保险知识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常规学习培训内容。
㈨ 骗保险公司180000退赔了还要判刑吗
你好,会判刑,这种情况会从轻处理或者减轻刑罚处罚的。因为你将骗取保险公司180000元保险退换保险公司不清楚是几年。
㈩ 保险诈骗罪中“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是指什么
伪造受损的依据等。
例如:http://www.lc123.net/xw/yl/2016-04-14/338144.html
夸大事故损失骗保 男子保险诈骗获刑
为骗取保险理赔金,夸大车祸事故损失,伪造维修费票据理赔。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冉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