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基金资金督查
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经费监督
第二十条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重大项目外)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项目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清理账目,根据批准的资助项目经费预算,如实编报资助项目经费决算,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编报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一条 重大项目结束后,先由课题负责人编报经费决算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一份存入课题结题档案,一份送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依托单位编报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并附加说明,于六个月内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二条 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中止和提前结题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并列入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检查与监督。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项目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资助经费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二十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依托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等处理措施。项目依托单位应对情节严重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会同财政部制定适合自然科学基金特点的绩效考评办法,对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评。
第二十七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建立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库,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资助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依托单位,必须纳入项目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㈡ 请问一个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科研经费300万,这项经费除掉开支,一般导师能拿多少
不同单位提成不一样。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八
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新规出台 经费今后怎么花
按此前规定,自由探索类基金的分配是劳务费15%以内、国际交流费15%以内、管理费5%,剩下部分为出差、仪器设备、材料等研究费用。重大立项类基金的分配,是劳务费10%以内、国际交流费10%以内、管理费5%。
按办法中规定,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以调剂使用,这样一来,资金安排更合理、更灵活。
㈣ 为什么要做基金监管,资金监管分几种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利益,确保基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对证券投资基金实施严格的监管。主要内容包括: 制定法规。1997年1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实施准则,对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管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和从业人员管理等进行严格的规范,为基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规环境。 资格审查。对证券投资基金运营机构实行严格的资格管理,包括资格认定、资格年检、资格核销等内容,通过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建立,保证基金投资人资金的安全。如:对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的设立、商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资格实行审批制。 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对基金从业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与认定。根据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考试并具备任职资格,才能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对其员工进行持续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 信息披露监管。制订严格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基金严格履行定期公告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义务。其中,定期公告包括基金净值周报、季报、中报和年报;当发生可能对基金投资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有关基金管理人、托管人还须进行临时公告。目前,我国的基金信息披露体系已与国际惯例基本接轨。 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基金管理人实行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全面、动态地把握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对基金运行中出现的违规活动及时处罚、曝光,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规范基金运作,保护投资人权益。 督促基金管理人建立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对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予以规范。主要包括:要求基金管理人与其股东在人员、资产和运作等方面严格独立;严格限制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的运用范围;要求基金管理人制定和执行有效的、高标准的业务规程;基金投资要有科学的研究、决策、执行程序;防范内幕交易和不当关联交易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内部设立独立于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督察员拥有充分的监察稽核权力,专职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各项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对托管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实施严格监管。
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资金来源怎么填
项目资金预算表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填写
一、编制总体要求
本表用于项目申请时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二、编制内容
本表所指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申请基金资助的各项费用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与项目申请)、国家重大科研食品研制项目资金采用成本补偿式,其他各类项目资金采用定额补助式。
项目资金预算按照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项目资金来源编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在预算说明书中进行详细说明。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请说明购置或试制单台价值5万元以上设备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新设备用途、新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请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示各种材料的名称、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测试化验与加工项目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测试化验加工次数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4)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的测算依据等。
(5)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说明预算的各项出差任务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出差次数、出差标准的预算依据。
(6)会议费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会议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预算的会议次数、会议标准的预算依据。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请说明预算的各项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出访或邀请来华专家的国家或地区名称、机构名称、人数、天数、标准的预算依据。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请说明各项预算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的预算依据。
(9)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请说明各种聘用人员在研究中承担的任务,以及聘用人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10)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说明预算的咨询专家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咨询专家人次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11)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直接费用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请说明预算的其他支出的各项支出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及预算依据。
(12)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无需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填报,绩效支出按照5%的上限由系统自动计算出结果,可按照实际需要修改为不超过上限的任意数值。
(13)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按来源渠道的不同分为: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和自筹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是指除基金资助资金以外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其它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资金等。
(14)合作研究资金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其中,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测算,并明确各承担单位的金额。
请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三、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编制预算必须以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预算期间应当与项目执行周期一致,预算需求测算的周期不得超过项目执行周期。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预算说明书是课题经费预算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内容详细编写。
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预算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签字(盖章),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剩余多少,结题时会被国家收回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未通过结题验收和整改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或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验收结论下达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6)自然基金资金督查扩展阅读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㈦ 科研经费今后怎么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使用出新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由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发布。作为科研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改革新举措,相关政策制定有何考虑?身处科研一线的工作者怎么看?如何让科研资金财尽其用、真正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就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科研一线工作者。
依托单位从只拿5%管理费,变为水、电、暖、绩效等可依规列支间接费用
“多年来,来自国家财政投入的科研经费,只能用于科研本身的直接成本,对于支撑学校整体科研实力的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运行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一直都没能发挥补偿和支持作用。由于经费不足、资源紧张,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往往面临‘无锅下米’或‘锅小了不好盛米’的尴尬。”南京一所理工科高校教授李伟(应要求为化名)告诉记者,此番改革有望从制度层面,改善科研成本补偿机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局长郑仲文介绍,从前项目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管理费及劳务费。修订后,与科学研究直接相关的部分,即设备费、材料费等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及劳务费被作为直接费用,原来的管理费被单列成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为项目提供的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及绩效支出。
“以前,对依托单位的管理成本补助,只占项目经费总额的5%,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新办法以间接费用的形式,提高了对依托单位的管理成本补偿,以绩效支出形式提供了对科研工作者的激励。”郑仲文表示,建立了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不仅是落实国家政策要求,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例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很早就实行了间接费用政策。一般来说,NSF会通过与各高校进行谈判,来确定间接经费在整个资助经费中所占的比例。谈判学校科研水平越高,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间接经费所占比例就会相对较高。
郑仲文表示,办法中的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结合了我国科研管理实际。“我们对间接费用,制定了统一的上限比例,同时要求间接费用的核定,要和依托单位的管理状况、信用等级挂钩,以促进依托单位履职尽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为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
㈧ 很多人根本不懂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如何计算
来看看每项的资助力度面上项目16194项,资助经费1200000万元; 平均每项74万重点项目564项,资助经费166330万元;平均每项294万重大项目1项,资助经费1800万元;平均每项1800万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99项,资助经费39900万元;平均每项100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5367项,资助经费370000万元;平均每项24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497项,资助经费120000万元;平均每项48万创新群体29个,资助经费17040万元;平均每项587万海外与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40项,资助经费6400万元;平均每项45万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9项,资助经费30000万元;平均每项275万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钢铁联合研究基金和民航联合研究基金项目16项,资助经费9913万元;平均每项619万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50项,资助经费15000万元;平均每项300万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40项,资助经费30000万元;平均每项750万科普项目27项,资助经费800万元。平均每项2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