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出债券的利息调整怎么算
㈠ 请问债券中途卖出时,已获得的利息是如何处理的
债券中途卖出时,已获得的利息作为投资收益,直接成为我的收益。
扩展阅读:
1、购入的时候
借:债权投资-成本
借: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2、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贷: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3、处置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贷: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㈡ 利息调整要怎么算
溢价购入,所以利息调整等于票面利息减去实际利息(投资收益)
具体:
年初摊余成本 41730.8 第一年利息调整等于 40000*6%-41730.8*5%
第一年摊余成本 41730.8*1.05-40000*.06
第二年就是用票面利息减去第一年摊余成本乘以0.05
以此类推
此外,你还会发现财务成本上的一个规律:
溢价的债券,随着到期日临近,他的摊余成本(就是财务管理所称的价值)越来越低,而且降低的越来越快(因为利息调整越来越大)
㈢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摊销怎么计算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初学者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对于投资者而言,债券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即期初摊余成本;对于债券发行方而言,期初摊余成本意味着自己实际承担着多少债务。对于双方来说,实际利率和票面利率不一致时,表面上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即根据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本身并不是双方实际得到的收益或承担的费用,而实际利率法摊销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实际利率法下根据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得出的金额即为债务人应该确认的财务费用,同样,它也是投资者应该确认的投资收益。在债券市场上,这个投资收益是要形成债券的公允价值的,也就是债券必需要反应投资者应得的报酬率,因此实际利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增加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形成了现金流入,那么对于债券来说就是公允价值的下降,这个下降同时也反应了投资者的风险要求,现金流入等量的降低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另外如果债券发生了减值损失,说明债券的摊余成本大于其公允价值,此时要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减至公允价值的水平。综上,因此期末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
实际利率法摊销就是上面的思路,当实际利率大于票面利率时,人们宁愿把资金存入银行或进行其他投资,而不愿购买债券,从而债券的发行受阻,发行方只能折价发行,折价的金额作为发行方将来少付利息的代价和投资方少收到的利息部分的补偿;同理,当实际利率小于票面利率时,人们争相购买该债券,债券供不应求,发行方适当提高发行价(即溢价发行)也仍然有人购买,此时溢价的金额作为发行方将来要多付出利息的补偿和投资方将来多收到的利息部分的代价。实际利率法就是目的就是将溢价和折价金额在持有期间逐期确认调整投资方的收益和发行方的费用。
实际利率法的运用在后面章节中还会出现,主要体现在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摊销,以及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购买或者出售产品涉及到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它们在原理上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的摊销的原理是一致的,我们可以从下面这个角度来理解: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付债券的摊销可以将摊余成本理解为本金,而每期的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可以理解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现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其中“现金流入-实际利息”可以理解为本期收回的本金;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其中“支付利息-实际利息”可以理解为清偿的本金。
而未实现融资收益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原理是类似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这很好理解,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应收款的余额理解为本利和,而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理解为利息,所以用“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或“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就是本金的期初余额,然后用本金×实际利率,就是当期应该摊销的利息。因此,从本质上说,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原理是相通的,掌握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处理,之后的贷款、应付债券、融资租赁、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购买或销售商品涉及到的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处理就迎刃而解了。
㈣ 债券利息应该怎么算
1、债务利息计算公式:本金X年利率(百分数)X存的总时间
2、含义:债券利息(debentureinterest),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利息核算:债券利息分期支付的,债券到期的账面价值等于面值,企业只需按面值偿付债券本金,则会计处理为: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贷;
银行存款债券利息同本金一起到期偿付的,债券到期企业偿付本息时,会计处理为: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应付债券——应计利息贷:银行存款
(4)售出债券的利息调整怎么算扩展阅读:
债券利息所得税的收取: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付息:
以现金方式,自动计入客户账户。不扣利息所得税。若是到期还本付息,资金到账包括本金和当期利息。
2、其他债券付息:
以现金方式,自动计入客户账户。对个人投资者按利息收入的20%收取个人利息所得税,机构投资者不用扣税。
其中债券日常交易的价格与利息税没有直接关系,客户在中途卖出得到的利息不用扣除利息税,只有在派息和到期兑付时,才涉及利息税问题。
我国交易所市场对附息债券的计息规定是,全年天数统一按365天计算;利息累积天数规则是“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不计息。”
㈤ 利息调整本期摊销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利息调整本期摊销额与实际利率法相关。
实际利率法又称“实际利息法”,是指每期的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债券账面价值计算,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的差额,即为本期(摊销的溢价或折价)。
计算方法:
假设不考虑本金的收回以及资产减值因素,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累计利息调整摊销额
也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借方余额+“利息调整”借方余额(贷方余额以“-”列示)+“应计利息”借方余额,即账面价值,在持有期间将“利息调整”明细账户余额摊销至零。
(5)售出债券的利息调整怎么算扩展阅读:
金融资产(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即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㈥ 债券初始入账时确认的利息调整金额是什么
个人观点: 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者分期付息、一次还本两种。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企业应按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者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从上可知,你的问题答案应该是:AB 希望对你有用
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的利息调整是怎么计算的
面值和实际支付的差额就在利息调整,应为交易费用也要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㈧ 债券利息怎么算
债券按天付息,持有一天就有一天利息;12月1日付息,2月1日买入,8月1日卖出,可以得到半年的利息。付息日那天才扣利息税,正常交易日内得到的利息不扣税。
8月1日买入,持有到12月2日,还是只能得到4个月的利息,并且还要扣除利息税,是按全年扣除;所以,个人投资者一般在付息日前卖出债券避税!
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㈨ 债券交易利息的计算问题
你的计算94.10明显是错误的,11月13日开始计息,到2月3号,算头不算尾,这将近3个月,债券票面利息7.8%,53000元乘以7.8%乘以11月13日到2月3号之间的82天除以365等于928.734元,从11月13到2月16日这是95天,计息1075.973元!你付出息962.71元,而当你2月16日卖出时只是给回利息1087.32远,净收入利息124.61元!1075.973元减去928.734等于147.24元,利息税10%,外加你来回交易手续费的扣除等费用,证券公司的手续费扣除方式各种各样,你要2月4日的数据和2月17日查询的数据才准确,你的530张53手应该不是一次性买入,里面里算差不多也接近124,一般不会有啥问题,你不要给出2月3日当日的数据和2月16日当日的数据,你刚买卖,证券登记公司晚上才进行结算,中间数据有出入,你立刻买卖后引用的数据百分百是错误的,不管任何一家证券公司,你绝对算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