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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 2021-09-02 14:43:41

1. 常用的股票,债券,基金的绩效评价方法分别有哪些

股票
主要是看公司有没有好的年收益和发展前途

债券
主要是看它的安全性和年利率

基金

要看它的业绩比它的比较基准好多少
因为基金有很多种

有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待
不同性质的基金是不能比较好坏的.

当然还有很多别的方面的基金

2.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介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3.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前期准备、项目单位自评、财政局组织复评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财政部门主要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评价人员分工,落实人员责任。工作组成立后,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及时与被评单位进行联系,取得评价共识和支持。明确评价重点,并针对项目特点,按照可比、适用、准确,又易于操作的要求,研究设计业务、财务类评价指标,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提供量化依据。最后,下发评价通知文件。项目单位自评阶段,评价组主要加强与被评单位的沟通,指导帮助被评单位开展好自评工作,督促自评工作按时高质完成。复评阶段,评价组选择工作方法,针对不同项目,查核财务资料,测算财政补贴标准,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实地核查,组织开展座谈或问卷调查。外围工作结束后,分析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再结合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评价项目进行全面综合打分。最终,提出综合性的评价报告或编制《情况反映》,提交被评单位、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部门参考。

4.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评价依据指标

第十六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五)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六)相关行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七)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八)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评价专项资金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第十八条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专项资金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指标可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一)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评价对象的指标,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控等。
(二)个性指标是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业绩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以及项目效果。
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个性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5. 地方政府债券的作用有哪些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担保,而对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保证。

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并负责偿还的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

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要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5)地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扩展阅读:

为了筹措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满足市政建设、文化进步、公共安全、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资金需要。美国的地方债券称市政债券,主要分两类:

一类是以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为担保的普通债务债券,其资信级别较高,所筹资金通常用于教育、治安和防火等基本市政服务;

另一类是以当地政府所建项目得到的收益来偿还本息的收入债券,政府不予担保。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收费大学生宿舍、收费运输系统和灌溉系统等。

日本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债,其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原则上不在交易所上市(东京都债除外)。地方债分公募地方债和私募地方债。英国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当局债券,可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方当局发行债券的额度由英格兰银行负责控制。

6.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主要指标有哪些

仅供参考:
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的总体要求可概括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经济性是指支出是否节约;效率性是指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取得一定的产出或者是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效果性是指是否达到目标。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取向,应围绕这三个要求来进行筹划、组织和实施,并在审计的基础上,提出恰如其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首先,是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
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应以财务审查为重点,把握好专项资金的特点和用途,将总体工作目标分解和细化,对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评价。
(一)审查和评价制定的项目计划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和立项,是否经过前期论证,是否存在项目过于分散、平均分配资金、投资重点不突出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内容以及项目规模等问题。如对我地2007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审计时,发现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5509.39万元,当年结余-1187.32元。支出超标准,违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结余应控制在当年度集资基金总额的10%左右的要求。其主要原因,合管办于2007年初对合作医疗资金补偿标准进行了一次调整,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全面提高了报销补偿比例,使07年医疗基金报销支出较上一年有较大增加。
(二)审查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检查资金的接收、分配、会计核算和管理等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资金分配是否以有关政策和规定为依据并严格把关;对资金的使用、拨付和管理是否跟踪反馈,是否按规定专账管理。我地在对农村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乡镇未能按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在使用范围、使用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现象,未能发挥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三)对救灾、涉农补贴等专项资金,要审查款物的发放是否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检查分配依据的科学性、标准的合理性。基层发放款、物是否将分配对象和数额公开,发放过程中是否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其次,是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进行审计评价。
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节约有效,应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标准,采用定量定性的分析方法,对专项资金的经济性作出审计评价。一是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同行业标准、历史对比资料以及市场情况等,尽量使标准量化,以利于定量分析;二是要保证一定的调查量,调查抽样要兼顾好中差等多个层面,以保证评价客观和公正;三是看主流、抓重点,使审计结论切合事项全貌,抓住问题要害。
再次、是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评价。
专项资金的效率性审计评价,应分别从建成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如期发挥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的问题;并通过走访、实地查看形式,对未按期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等,从检查共性、个性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入手,检查分析项目立项、建设情况及投资效益。如对我地第六期农业综合开发审计调查发现,某镇科技示范区蔬菜大棚由于设计不够合理,大棚抗风载及雪载能力不够强,受前期风灾影响,造成48个大棚中有6个坍塌,10个部分损坏。且项目区内还存在排水不畅,灌水设备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灌水管道堵塞等问题。另外一“大口井”项目发挥的使用效益不够明显,主要原因是配电设施跟不上,导致建好的储水设施处于闲置状态,形成了资产闲置及损失,审计后,我们从防止项目资金浪费,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这一目标出发,提出了今后在实施此类项目时,应采取审慎原则,严格管理控制的审计

7.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不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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