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金理财 » 发行债券支付利息有发票么

发行债券支付利息有发票么

发布时间: 2021-09-02 14:10:06

① 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

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
1、息票方式,又称减息票方式,指通过裁剪息票的方式定期从发债人处获得利息。
2、折扣利息,即通过以低于债券票面额的价格进行发行(即贴水发行),到期后按票面额进行支付。其中的折扣额即为持券人的利息
3、本息合一方式。即通过债券到期后的一次还本付息而支付利息。它又可具体分为三种:(1)固定利息的一次还本付息,即在每一个年度都按同一的固定利率来支付利息;(2)累进的还本付息,即债券的利率随期限的延长而逐年递增;(3)复利计算的一次还本付息,即将每年的应付利息加入下一年度的本金中参与对利息的分配及使用。

② 溢价发行债券实际支付的利息

首先,投资人会选择债券,肯定是因为债券能获得比银行利率更高的利率。
当你的债券票面利率高于银行利率时,由于投资人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对于发行方来说,溢价发行相当于从投资人那里多收取一部分钱来弥补今后将付给投资人的那部分利息。
相反,当你的债券票面利率低于银行利率时,如果你不折价发行,没有人会来购买你所发行的债券,因为债券的风险比银行储蓄高,而如果你不能够提供更高的利率,投资者没有理由购买你发行的债券。折价发行,相当于弥补给投资者一部分在今后他无法从购买债券中获得的利息,使得他能够获得比银行利息更高的一个利息。
但是,现在在中国境内,债券都是平价发行的。

③ 发行债券时支付发行费用怎么回事

企业发行债券时产生的手续费,做账比较复杂,不像你所说的那样,发行债券总收入扣除发行费用后确认“应付债券”金额,应付债券的成本应该按票面价值确认。
企业发行债券时,如果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费用减去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是指发行期间,已收到的资金,但还没有全部结束时,资金产生的利息。)

④ 发行债券所支付的利息是税前支付还是税后支付有抵税作用吗

税前支付呀,他有抵税作用条件是存在所得税,债务性的利息就是有这个好处,他会增大财务风险和他对应的是权益性筹资会增大资本成本,降低财务风险

⑤ 发行债券实际例子计算表中,利息支出和利息费用有什么区别

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费用=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013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200*5%=10万
应计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194.65*6%=11.68万
2014年12月31日
期初摊余成本=194.65+11.68-10=196.33
应计利息=196.33*6%=11.78万(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⑥ 债券利息怎么付

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
1、息票方式,又称减息票方式,指通过裁剪息票的方式定期从发债人处获得利息。
2、折扣利息,即通过以低于债券票面额的价格进行发行(即贴水发行),到期后按票面额进行支付。其中的折扣额即为持券人的利息
3、本息合一方式。即通过债券到期后的一次还本付息而支付利息。它又可具体分为三种:(1)固定利息的一次还本付息,即在每一个年度都按同一的固定利率来支付利息。
(2)累进的还本付息,即债券的利率随期限的延长而逐年递增。
(3)复利计算的一次还本付息,即将每年的应付利息加入下一年度的本金中参与对利息的分配及使用。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⑦ 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问题

恩,税前。和长期借款利息一样,都是先扣除利息后在交所得税。

⑧ 关于债券发行,确认债券利息,支付利息和面值业务

1、2007年12月31日发行债券:
借:银行存款 775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45
贷:应付债券-面值 8000
2、2008年12月31日:
借:在建工程 437.38(7755×5.64%)
贷:应付利息 360(8000×4.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77.38
债券摊余成本:7755+77.38=7832.38万元
3、2009年1月10日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360
贷:银行存款 360
4、2009年12月31日:
借:在建工程 441.75(7832.38×5.64%)
贷:应付利息 360(8000×4.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81.75
债券摊余成本:7832.38+81.75=7914.13万元
5、2010年1月10日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360
贷:银行存款 360
6、2010年12月31日:
借:在建工程 445.87(7914.13×5.64%)
贷:应付利息 360(8000×4.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85.87
债券摊余成本:7914.13+85.87=8000万元
(注:7914.13×5.64%=446.36,调整尾数成为445.87)
7、2011年1月10日支付利息和面值:
借:应付利息 360
贷:银行存款 360

借:应付债券-本金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⑨ 发行应付债券的利息费用怎么算

小婷的公司1月1日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0%,发行时市场利率为8%,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小婷却因不知道该如何计算债券的发行价格,而无法进行会计处理。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发行债券也是企业日常经营中常见的经济活动,与财务人员的工作息息相关,会计科目中也有与之相关的科目——应付债券。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应付债券的小知识,以及应付债券的会计处理办法。

应付债券的种类

应付债券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1.面值发行

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

2.溢价发行

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证券时,以高于证券票面金额的价格出售证券,到期按票面金额偿还。采用溢价发行的证券,收益率通常较高,使投资者有利可图。

3.折价发行

发行债券时,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到期还本时依照票面金额偿还的发行方法。正常情况下,低价发行可以提高债券的吸引力,扩大债券的发行数量,加快发行速度,有利于发行者在短期里筹集较多的资金。

应付债券的不同情况对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有着不用的影响,因此,对于应付债券的不同情况财务人员要有所了解。另一个影响会计处理的要素是债券的发行价格,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举例说明如何计算债券的发行价格。

债券发行价格的计算方法

分期付息的债券的发行价格=每年年息×年金现值系数+面值×复利现值系数

到期一次还本并付息的债券的发行价格=到期本利和×复利现值系数

温馨提示:年金现值系数和复利现值系数的数值表格见文章末尾附带表格。

【案例1】

小婷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0%,发行时市场利率为8%,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则,发行价格计算如下:

每年年息=200×10%=20(万元);

分期付息的债券的发行价格=每年年息×年金现值系数+面值×复利现值系数=20×3.992+200×0.68=215.84(万元)。

了解了应付债券的不同情况以及发行价格的计算方法,我就可以进行会计处理,编制会计分录了。

应付债券的会计处理

【案例2】

小婷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如果发行时市场利率为8%,则为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215.84万元;如果发行时市场利率为10%,则为面值发行,发行价格为200万元;如果发行时市场利率为12%,则为折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85.48万元。(为了方便计算,例题内发行价格非精确计算)。则,做会计分录如下(以下以“万元”为单位):

溢价发行

借:银行存款 215.84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200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15.84

面值发行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200

折扣发行

借:银行存款 185.48

应付债券——债券折价 14.52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200

⑩ 向信托公司支付利息未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支付给信托公司的利息支出只收到对方的利息清单无发票,对方认为自己只是利息的代收代付方无须开具利息发票,同时支付的利息利率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我公司支付给信托公司的利息支出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SPAN>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参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0]62号)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证券公司),在取得利息收入、结算收入、经营证券收入及其他应征营业税的收入时,应统一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下列在境内依法定程序设立、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 (四)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融资公司、融资中心、金融期货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典当行、信用卡公司。 依据上述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并开具发票。企业向金融企业(信托投资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税前扣除。

热点内容
利率越低债券价格高 发布:2021-09-10 11:04:26 浏览:403
基金交易原则 发布:2021-09-10 11:03:50 浏览:464
车险如何网上买保险 发布:2021-09-10 11:03:14 浏览:970
英国邮局申根保险价格 发布:2021-09-10 11:03:13 浏览:16
果洛网上炒股 发布:2021-09-10 11:01:59 浏览:9
股市中的换手率内盘也算在内吗 发布:2021-09-10 11:01:56 浏览:80
60岁老年人保险价格是多少 发布:2021-09-10 10:58:41 浏览:606
汇博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发布:2021-09-10 10:57:17 浏览:66
河南期货从业资格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2021-09-10 10:57:14 浏览:422
乙烯期货价格 发布:2021-09-10 10:55:20 浏览: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