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借款利息如何做账
1.融资租赁企业。
(1)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
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第三条关于融资租赁企业的规定:
(一)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在财税106号文件发布前,已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可以选择按照财税106号文件有关规定或者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二)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其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按照财税106号文件和本通知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执行;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次月起,其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按照财税106号文件和本通知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执行。
财税10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销售额扣除凭证的规定,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承租方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② 借款利息属于什么会计分录
借款利息应按借款的用途进行账务处理。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一应交营业税。
1、一般短期借款目的是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的临时周转之需,其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1)如果银行是按季度扣息的,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如果是按月支付的,银行扣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长期借款一般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研发无形资产等。
(1)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人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数应当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成本;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2)账务处理方法为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科目。
③ 支付借款利息怎么做会计分录
公司向支付宝的借款,通过“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核算。
1、计提短期借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基金会借款利息如何做账扩展阅读:
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可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还起着施工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经营所需垫底资金底作用。
2、企业为了扩大施工生产经营、搞多种经营,需要添置各种机械设备,建造厂房,这些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长期占用的资金,而企业所拥有的经营资金,往往是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如等待用企业内部形成的积累资金再去购建,则可能丧失企业发展的有利时机。
3.举借长期借款,可以为投资人带来获利的机会。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投资人投入的资金;二是举借长期价款。从投资人角度来看,举借长期借款往往更为有利。
一方面有利于投资人保持原有控制企业的权力,不会因为企业筹集长期资金而影响投资者本身的利益;另一方面还可以为投资人带来获利的机会。因为长期借款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利润列支,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就可少交一部分所得税,为投资人增加利润。
④ 借款利息账务处理
错了.向银行贷款不是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而是通过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账户核算.支付利息通过财务费用账户核算.
贷款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付利息分录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⑤ 支付借款利息怎么做记账凭证
公司向支付宝的借款,通过“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核算。
1、计提短期借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5)基金会借款利息如何做账扩展阅读:
利息结算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⑥ 投资公司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对于投资公司来说,主要业务是对外投资,对外借款也属于企业的业务范围,只是相对投资公司买卖股票、债券这些主要业务,借款业务属于其他次要业务,所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比较妥当。 而对其他企业来说,如果是对外借款取得的利息或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应计财务费用比较妥当。 如何区分一个的企业的主要业务和次要业务,应以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内容为准。
⑦ 借款利息财务怎么做账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⑧ 如何做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要看长期借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构建固定资产,利息应资本化。
如果不是构建固定资产,11月份一次支付的利息要根据借款期限分期计入财务费用,当月支付的直接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⑨ 基金会利息怎么做帐
干的好可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