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储蓄利息税多少
❶ 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利息税是多少
利息税其实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税目,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目前国家规定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利息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6号)要求,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但是应注意不是从2008年10月9日后取得的利息都免税,而是根据储蓄存款孳生利息的时间不同,分段计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❷ 现在银行居民储蓄的利息税是多少
目前银行是没有代扣个人储蓄存款利息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是20%的税率
不过很久前就规定个人储蓄存款收入暂时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❸ 目前我国居民储蓄 利息税是多少
利息税其实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税目,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目前国家规定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利息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6号)要求,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但是应注意不是从2008年10月9日后取得的利息都免税,而是根据储蓄存款孳生利息的时间不同,分段计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❹ 最新的存款利息税率是多少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 0.81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2.61
半年 3.15
一年 3.60
二年 4.23
三年 4.95
五年 5.49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2.61
三年 3.15
五年 3.60
3.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二、协定存款 1.53
三、通知存款 .
一天 1.17
七天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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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是5%
❺ 利息税的征范围包括哪些
一、利息税的征范围包括哪些
利息税的征范围包括香港来自债券、房地产的典当、抵押借据、存款、借款、暂支或其他债务所获得的利息,除另有规定免税外,都应当按规定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确定利息来源的方法分提供信贷检验法和操作检验法两种。
前者适用于对营业和个人利息来源的确定,即根据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地点来确定其利息的来源;
后者适用于对银行和金融机构利息来源的确定,即根据进行交易并由此赚取实质盈利的地点确定其利息的来源。
二、利息税的征收效果
利息税的征收对抑制储蓄的增长几乎没有任何作用。相关数据清晰地表明了这一点。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在2000年只有60000亿元,利息税收入150亿元。2001年储蓄存款余额为70000亿元,增长比率为16.7%,利息税收入为279亿元。2002年储蓄率增长比率达到24.29%,而在2003
年更是达到最高增长比率26.44%。同样,利息税也就逐年增加,2004年利息收入达到320亿元。储蓄率从2000年到2004年,每年都以10%以上的比率递增。这说明,征收利息税无法阻止储蓄的增长。大量调查表明,居民储蓄的目的并不是单纯的为了“吃利息”,而是由于对预期收入不确定性和未来支出不确定性的预防,目的是为日后养老、子女教育、防范失业等做准备,不论利息税多高,这些储蓄都不会有明显减少。利息税对分流储蓄的作用因此而变得无效。
利息税的增收同样也没有能够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从1996年到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可以查到,居民消费由1996年的32152.3亿元逐年递增,到2004年已经达到58994.5亿元。居民最终消费构成在1996年最高为80.4%,到1999年下降为79.1%。2000年由78.6%下降到2004年的78.2%。这说明,尽管居民消费绝对数每年递增,观察消费构成就可以看到;在开征利息税后,居民消费再也没达到1998年以前的水平,农村居民消费更是逐年减少。当然利息税只是影响消费的一个因素,不能一概而论,但至少可以证明,政府试图通过征收利息税来刺激消费的目的收效甚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如果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再加上利息税,很多时候存款实际上已经是负利率,这等于间接减少了居民收入,而增加居民收入从来都是刺激消费的强大推动力量,开征利息税等于反其道而行之。
利息税也没有能够缩减贫富差距,相反,从开征利息税至今,恰是我国贫富差距以更快速度拉大的时期。我国的储蓄状况是,80%的人拥有20%的存款,而我国的利息税征收既没有采用世界各国通行的所得税收优惠原则,也没有采取累进税率的规则,而是按照20%的比例“一刀切”征收,这对富人的影响有限,而对穷人尤其拥有预防性储蓄的损害则比较大,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社会公平。
征收利息税也是为了国家的储蓄需要,在一些国家共有的建筑上面以及福利捐献上面存在非常重要的意义。利息税不仅仅体现一个国家的发展,同时也能促进人们的消费,因此推动国家的富强等等。以上问题如果存在疑问,欢迎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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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最新存款利息税税率是多少
利息税指香港地区对获得利息收入的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包括在香港来自债券、房地产的典当、抵押借据、存款、借款、暂支或其他债务所获得的利息,除另有规定免税外,都应当按规定征税。确定利息来源的方法分提供信贷检验法和操作检验法两种。 前者适用于对营业和个人利息来源的确定,即根据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地点来确定其利息的来源; 后者适用于对银行和金融机构利息来源的确定,即根据进行交易并由此赚取实质盈利的地点确定其利息的来源。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11月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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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您好,请问利息税发票怎么开,税率是多少谢谢!
个人开收取利息发票,按“金融保险业”依5%税率申报缴纳营业税,然后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依20%税率申报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征税范围包括在香港来自债券、房地产的典当、抵押借据、存款、借款、暂支或其他债务所获得的利息,除另有规定免税外,都应当按规定征税。确定利息来源的方法分提供信贷检验法和操作检验法两种。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
1999年11月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7)居民储蓄利息税多少扩展阅读:
征收利息税作用
一、通过税收影响居民的收入水平,调节财富不均和贫富差距。
二、通过实际利率变化影响居民储蓄。
三、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领域转移。通过降低私人投资的机会成本,推动私人投资的增加,形成社会投资持久的增长机制。
四、抑制储蓄增长、扩大消费支出。
五、增加财政收入。
❽ 利息税怎么算
我国现行所谓“利息税”实际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停征或减免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对经济具有一定的调节功能。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征收利息税。
据财政部提供的世界上26个国家和地区对个人存款利息征税的资料表明,这些国家和地区均将利息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的一部分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在具体 计征办法上,利息所得不仅限于个人获得的银行存款利息,还包括企业债券利息、国债利息、投资收益等。总的来说,国际上征收利息税有三种方法。第一种,先对 个人利息所得按比例税率预扣税款,年终再并入个人全年综合收入,按超额累进税率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这种做法属于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办法。实行该办 法的多是发达国家。第二种,对个人利息所得在支取利息时分项征税,按比例税率扣缴。年终不再将利息所得并入全年综合收入进行汇算清缴。这种分项征税方法, 多在发展中国家实行,少数发达和中等发达国家如日本、比利时、芬兰、新西兰也实行这种办法。第三种,由纳税人选择综合纳税或者分项纳税。
根据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不论什么时间存入的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以后支取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滋生的利息要按20%征收所得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2007年6月27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根据这一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对运行八年的利息税调整已经被提上日程,而且利息税调整之日已经不远了。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的上涨,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相对减少,减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2008年10月8日国家宣布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同时存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因为利率调整幅度小于利息税转化为利息的调整幅度,所以此次调整对居民储蓄的影响是正面的。具体办法为,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作用
国外利息税的征收
一、通过税收影响居民的收入水平,调节财富不均和贫富差距。 二、通过实际利率变化影响居民储蓄。 三、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领域转移。 通过降低私人投资的机会成本,推动私人投资的增加,形成社会投资持久的增长机制。 四、抑制储蓄增长、扩大消费支出。 五、增加财政收入。 利息税作为目前财政的一个稳定收入来源,每年的规模不断增加。2006年利息税总额达到459亿元,约占税收总收入的1.2%。 在征收利息税的初期,全国居民储蓄存款增幅确实出现了明显下降的趋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幅上涨,居民消费也开始出现活跃的局面。
相关算法
〔1〕国家规定,存款的利息要按[5]%的税率纳税。
税前利息
〔2〕税前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利息税
〔3〕利息税=[本金]×[利率]×[存期]×[税率]
纳税后的利息
〔4〕纳税后的利息=[本金]×[利率]×[存期]-[本金]×[利率]×[存期]×[税率]
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1999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我国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8年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的上涨,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相对减少,减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