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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成立是不是资金

发布时间: 2021-08-27 11:33:31

1. 保险合同成立以后,是不是没有交保费,但是除了意外也可以获得赔偿

没有缴纳保费,保险合同就不会生效的。而且一般情况下,都是先缴纳保费,然后保险公司核保, 核保通过,合同才会生效。合同生效后,制作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出来以后,邮寄或者亲自送个客户,客户认可并签字确认后,由业务员将回执条交回公司,开始计算犹豫期和等待期。等待期内,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必承担保险责任的。

2. 保险合同成立就意味着生效吗

保险合同成立,在一般情况之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约定了附属条款,则保险合同从符合附属条款约定的生效情形开始生效。

使用保险注意事项:

  1. 合理利用犹豫期: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设有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5日内的一段时期。消费者若对所投保的险种或者所选择的保险公司等不满意,可以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工本费(一般为10元)后退还全部保险费。在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一定损失;

  2. 配合接受回访:如果保险公司对您进行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的回访,请回答保险公司的问题,同时可以就保险合同的相关问题要求保险公司答疑解惑;

  3. 及时续缴保险费:如果您购买的是分期缴费的保险,一定要记得及时缴费,以避免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续期保险费的缴纳有一定的宽限期,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收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3.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区别

出立保险单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必要条件,并且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也是不一样的。
一、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之分析
(一)保险合同成立及成立要件
我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就保险合同的内容协商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从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看,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又称投保与承保,一般来说,投保是一种要约;承保是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承诺。承诺生效时保险合同成立。按照合同法理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转化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具备了成立的要件将宣告成立,但已经成立的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成立解决了保险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但并没有解决保险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即是投保人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在实践中表现为投保人主动要求填写投保单,或经保险代理人的要约引诱而填写投保单,即投保人向保险人发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单后,经逐项审查,认为符合保险条件,愿意接受投保人
的保险要求并表示同意。这种同意承保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保险人的言词、书信表示同意,或者保险人将保险费收据交付投保人,也表明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在保险合同的成立过程中,无论是通过投保单的形式,还是通过保险人与投保人当面洽谈协商或者其他形式,订立保险合同都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不断协商的过程,是要约、反要约、再要约直至承诺的过程。应当明确的是,投保单虽然为要约,但如果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或保险费收据内载有其他条件,且必须由投保人同意的,则保险单或保险费收据应视为保险人向投保人发出的新要约,只有经过投保人的反承诺,保险合同方能成立。因此,一项保险合同的成立,关键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是否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达成一致即告成立。
(二)保险合同生效及生效要件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据此,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投保人和保险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那么保险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是否都会发生法律效力,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只有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即依照《保险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而成立。具体言之,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三:第一,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投保人而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就保险人而言,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且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营业范围内订立保险合同。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己的真实内在意思。如投保人故意谎报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而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由于受欺诈,虽然与投保人就保险合同达成了协议,但没有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内在意思,也即表意与真意不一致,由此产生的保险合同应属无效合同。第三,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保险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保险合同而言,则要求双方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应严格遵守《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如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由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与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我们不难看出,保险合同的成立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是一种合意。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只须考察双方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确立了双方之间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判断只是事实上的判断。而保险合同的生效,即已订立的保险合同的内容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法律对于已成立的保险合同的评价,这种评价是对保险合同法律价值的评价,它已超出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角度,而从更公平、公正的法律角度,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评价保险合同,维护保险合同的安全与信誉。因此,判断保险合同是否生效,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都更具有重要意义。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一般来讲,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不能脱离合同成立的时间而独立确定,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笔者认为,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因此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是成合生效的前提条件,不成立的合同不存在生效的问题,而成立的合同也关非当然有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一般认为,两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们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制度范畴。虽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联系比较紧密的概念,在起始时间上往往很难区分开来,但从逻辑分析的角度来讲,它们毕竟是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合同成立是判断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谈得上生效问题。
2、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合同的成立,应具备成立的条件;合同的生效,应符合生效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3、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合同的成立仅仅是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如当事人间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将被赋予法律拘束力;否则,不仅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拘束力,而且还要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指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它们分别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制度范围,而且还表现在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的本质区别上。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 保险合同是如何成立的

订立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双方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是投保人和保险人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才能成立。订立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一方要约,另一方承诺,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由于保险活动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而由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保障。具体来讲保险人为便于业务开展,应就各种保险险种的投保单,投保人在认可保险人设计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的前提下,将投保单交付给保险人,便构成要约。保险人经过对投保单签章,便构成承诺,这时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或者说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合同属于非即时清结合同,其有效期往往比较长,而且内容比较复杂,因此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采用书面形式的基础上,保险合同的具体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1.保险单。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它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是最基本的保险合同形式。2.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文件,它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作用和效力。3.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递交的书面要约,为准确迅速处理保险业务,投保单的格式和项目都由保险人设计,并以规范的形式提出。在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后,投保单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4.暂保单。暂保单是在正式保险单出立之前先给予投保人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它具有与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于正式保险单交付时自动失效。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由于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不能采用标准的保险单时,投保人与保险人需要就保险标的及保险保障的一些问题进行具体的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在保险合同中增加新的内容或对部分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如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出具批单,以注明保险单的变动事项,或者在保险合同上记载附加条款,以增加原保险合同的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上述四种形式之外的诸如批单和附加保险条款等其他一些保险合同形式,它们也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5. 保险合同能成立吗

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保险公司对你做出了保险承诺,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在保单上盖了章,那就需要严格执行保单上的约定,承担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所以你不能说这份合同无效。除非保单上说明你不签确认书合同就不成立~

你没签合同附件的话(客户权宜保障确认书),理赔时可能会有纠纷,但无论如何保险公司都是需要按保单履行赔偿责任的,你有保单正本的话打官司也不用怕的。

如果现在已经因为确认书的问题产生了理赔纠纷,你应该和他们主管理赔的人说清楚情况,因为毕竟你不是故意不签的,如果是经办人的错就让他们自己去搞定。

6. 保险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区别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订立保险合同。由此可见,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要件,实质上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但是应当注意,保险合同的生效和成立是有区别的。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合同具备了成立要件将宣告成立,但已经成立的合同必须经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说,保险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基础条件,保险合同成立不必然导致保险合同生效。如果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保险合同中,除了当事人双方约定生效的情况,一般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即告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7. 保险单与保险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一种载体,投保书、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条款均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保险单应当记载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先签订保险合同,后签发保险单。

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与保险单的交付无关。

保险合同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就某项保险业务达成协议以后,就意味着保险合同已经成立,至于保险单是否签发,则不影响有关赔偿责任,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以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人承诺的唯一形式。

也就是说,没有签发保险单,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三、保险合同成立,但保险单不一定生效。

附生效条件的条款,保险费交清之前,保险单已经成立,但是并没有生效。

也就是说,只有投保人交清了保险费,保险单才生效,保险单生效的条件就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

对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的事故,由于保险单并没有生效,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没有生效的保险合同向投保人索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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