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金会做募集资金难吗
一、募捐对象不同:
1、公募基金会:可以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2、非公募基金会:不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二、募捐活动的地域范围不同
1、公募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只能在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开展。
2、非公募基金会:因不面向公众募捐,所以无地域限制。
三、登记注册的原始基金(单位:人民币)不同
1、公募基金会:全国性的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的不低于400万元;
2、非公募基金会:不低于200万元。
四、登记管理机关不同
1、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登记;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非公募基金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都可以登记。(但是原始资金超过2000万,且发起人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出申请设立的,可以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
(1)在基金会做募集资金难吗扩展阅读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 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五条 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
(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
(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⑵ 私募基金会靠谱么会不会有风险
私募基金靠谱,至于风险,任何投资都有,只能说尽量规避。私募基金的特点:
私募基金购买门槛较高。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投资起点是100万元,并且是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
私募基金会提取业绩报酬。私募基金一般收取20%超额业绩报酬,具体的百分比要以合同为准,当私募基金净值创新高后可以提取盈利的20%作为回报。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利益完全一致。私募基金是追求绝对正收益的。因为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很少,超额业绩费是在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提前的,只有投资者赚到钱,私募才能赚到钱。
私募基金投资比例非常灵活,私募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在0-100%之间,仓位非常的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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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成立一家新加坡基金会来做区块链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区块链与基金会之间存在着哪些联系会遇到哪些问题
很多人在做区块链的时候,通常会注册一家基金会来与普通公司一起运行,目前选择新加坡基金会的比较,那么,注册一家新加坡基金会来做区块链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根据一些客户关心的问题整理一些分享给大家
1、注册费用是包含白皮书的费用吗?
答:没有的,法律顾问是个性化的业务,费用需要了解项目而定。法律顾问,可以全流程进行服务。包括白皮书的法律条文修改、针对代币非证券属性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法律意见。ico发币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2、关于新加坡基金会的。为什么要有一家公司来运营,和基金会什么关系?为什么不直接注册一家公司进行ico及对接交易所?
答:基金会本来就是公益组织,公共部门,用基金会做区块链的发行是比较有利于吸引投资和技术开发的,也可通过普通公司直接进行ICO,这个要具体看客户自己想怎么操作。
3、ico不就是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吗
答:是的。用已有实际价值的货币,参与项目的众筹,换得项目新发的加密币。筹款者的好处是得到了开展项目的资金,而参与者则希望项目成功,这样手中的新发加密币很可能会升值,从而套利。所谓 ICO,就是投资者使用比特币等现成的虚拟数字货币,去换取ICO项目发行的新代币。因为新币种拥有者少、价格波动大,在交易所的卖出价格很可能比发行价高得多。而ICO项目发起方利用融来的传统数字货币,在交易所换回人民币等法定货币,再投入到指定的技术项目中。
4、为什么不通过常见的渠道来募集资金
答:常见渠道门槛低,没有监管部门。风险较大。
5、怎么设立交易所?
答: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交易所,一般要选择有比较强的数字资产安全管理经验。平台有很多。
6、为什么要做法律意见书?
根据新加坡金融法和证券法,如果包含有证券性质的虚拟货币需要申请特殊金融牌照,所以需要证明该项目不包含有证券性质,那么就需要律师出具TOKEN非证券化法律意见书,以及证明该项目合法合规的白皮书合规法律意见书,这两者是大部分客户都要做的。
7、注册的新加坡基金会主体在银行开户怎么开?
首先,注册公众非盈利基金会是没有必要开户的,开了也没有用,因为基金会本身的性质就是非盈利的,到次年审计的时候无法和金融管理局解释银行账户上的款项收支呢?第二,银行对客户是有挑选的,如果告诉银行是做区块链的,银行是不会接受开户的;第三,无论是私募还是公募,募集来的都是以太坊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普通银行账户是收不了这些币种的,所以我这边不建议到银行去开户。
⑷ 五粮液慈善基金会2019年募集资金多少
五粮液慈善基金会2019年募集资金多少去税务局去了解一下
⑸ 基金会怎么做法律合规
什么是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就是律师针对交易所和项目TOKEN给出的意见书。
先说一下这个法律意见书的用途;
1.区块链ICO项目上交易所需要。
2.证明项目合法合规的运营向新加坡MAS报备,以后不怕被查。
3.增加项目公信力说服投咨者,项目合法合规,增加投咨者的信心。
法律合规意见书包含的内容有那些呢?
1、1.白皮书修改(律师根据新加坡相关规定对白皮书进行修改,不触及新加坡法律)
2、项目TOKEN非证券化性质证明(证明您项目是非证券化性质的)
3、私幕协议
4、公幕协议
这些必须要新加坡专业的持牌律师做的。 办理时间1-2周左右。
办理法律意见书需要的资料:
1.项目白皮书英文版。
2.董事资料
3.主体公司的注册证书,注册纸,章程
注意事项;主体公司必须是新加坡非盈利基金会,新加坡普通公司是出具不了法律意见书的。
⑹ 不是慈善机构能募集资金吗
如果只是做为了做慈善的话,个人是不可以的,因为不能保证你个人是否有那种贪污的情况,但是可以组织几个人一块去捐献,再去
⑺ 为什么都注册海外基金会来做ico发币
1.新加坡作为亚洲区块链中心,政策开明;
2.与中国有着近距离的地理优势,中新建交多年;
3.新加坡是目前盛行的落户地区,容易得到认可,树立企业公益形象;
4.在新加坡从事区块链/ico项目,可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合理避税。
2017年4月莱特币基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该组织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所担保下正式成为非营利性公司。根据新加坡当地法律,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成立的“担保有限公司”,其成员有义务向公司贡献其资产。而据官网公告显示,该基金会成立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莱特币核心开发团队成员进行财务支持。
有了前辈们的先例,新加坡市场上已经包含了莱特币、火币、比特大陆等30余家与区块链业务相关的注册公司,覆盖了新加坡主要区块链公司以及中国出海新加坡/区块链项目。
⑻ 在大学里,作为社团想要成立个类似于基金会形式的机构在校内募集资金帮助本校大病学生,该怎么做
先向系里申请,如果你这个社团是院级的话就要向院里申请。不过这个社团不一定好办,本身募集资金,这个资金的渠道,用途不好鉴定。
⑼ 个人可以成立公益基金吗,最少需要多少资金,需要怎么做
基金会管理办法
2005年08月30日
(国务院令【1988】18号 1988年9月27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基金会的管理,以利于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
由国家拨款建立的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和其他各种专项基金管理组织,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 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第五条 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第六条 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第七条 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第八条 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第九条 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第十条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第十一条 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本办法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