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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保险

发布时间: 2021-08-27 00:45:34

Ⅰ 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

农业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但又有区别于其他财产保险的显著特点。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正处于新一轮的试验阶段,深入研究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对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大多是有生命的植物或动物,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具有以下不同于一般财产保险的非生命标的的特点:
一是保险价值难以确定。一般财产保险的标的是无生命物,保险价值相对稳定,容易确定;农业保险的标的在保险期间一般都处在生长期,其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它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因此,投保时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实务中,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多采用变动保额,而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固定的。
二是具有明显的生命周期及生长规律,保险期限需要细致而又严格地按照农作物生长期特性来确定,长则数年,短则数日;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
三是在一定的生长期内受到损害后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更为复杂,定损时间与方法都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
四是种类繁多,生命规律各异,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各不相同,因而难以制定统一的费率标准和赔偿标准,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难度;普通财产保险的费率标准和赔偿标准相对容易确定。
五是受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约束,对市场信息反应滞后,市场风险高,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等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普通财产保险则相对简单。
六是农产品的鲜活性特点使农业保险的受损现场容易灭失,对农业保险查勘时机和索赔时效产生约束,如果被保险人在出险后不及时报案,则会失去查勘定损的机会。这也是农业保险更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农业保险合同对理赔时效的约定比普通财产保险严格得多。
二、农业风险的特殊性
农业的主要活动是在露天下进行的,农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自然风险,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可保性差。可保风险的条件是:大量的独立的同质风险;损失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控的;风险损失必须是可以测量的、确定的;发生巨灾损失的概率非常小。一般财产保险的风险大都符合这些条件,而农业风险与可保条件多有不符。首先,农业风险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农业风险大多来源于人类难以驾驭的大自然,如洪灾、旱灾、雹灾、虫灾等,在灾害事故及灾害损失中常常表现为高度的时间与空间的相关性。其次,由于农业灾害的覆盖面广、影响面大,农业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度量。再次,农业风险发生巨灾损失的概率相对较大。我国几乎每年必发的洪水灾害都造成高达几百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对于保险基金来说都属于巨灾损失。
二是风险单位大。风险单位是指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范围。对于普通财产保险,一个保险单位通常就是一个风险单位,只要承保标的充分多,就能在空间上有效分散风险。在农业保险中,一个风险单位往往包含成千上万个保险单位,风险单位巨大。一旦灾害发生,同一风险单位下的保险单位同时受损,使农业风险难以在空间上有效分散,保险赖以存在的风险分散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三是具有明显的区域性。这也是农业风险所特有的。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发生频率、强度各异,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首先是风险种类分布的区域性,即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灾害种类,如我国南方地区水灾较为频繁,北方地区则旱灾较为严重,而台风主要侵害沿海地区等等;其次是同一生产对象的灾害种类和受损程度的地区差异性,即由于地理、气候、品种不同,同一生产对象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类型的灾害,而且对同一灾害的抵抗能力不同,如同样是水稻,在我国南方和北方就有着不同的自然灾害,而且即使是遭受同样灾害,南方、北方不同水稻品种的抗御能力也不同。农业风险的区域性使得农业保险经营必须进行风险区划与费率分区,这是一项科技含量高、成本高的工作,大大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的难度和成本。
四是更为严重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保险业务中普遍存在逆选择与道德风险。但是,由于农业保险的标的大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其生长、饲养都离不开人的行为作用,农民购买了保险之后,难免通过其行为增加预期索赔;又由于农村广阔,业务分散,交通不便,管理难度大,有效监管成本高。因此,农业保险业务中存在更为严重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农业风险的特殊性,造成农业保险经营极不稳定,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有关资料,从1985年到2004年的20年里,我国农业保险业务除了2年微利以外,其余18年都处于亏损状态,综合赔付率高达120%。
三、农业保险商品的特殊性
商品按市场性质可以区分为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一般财产保险商品属于私人物品,而农业保险商品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私人物品,也不是典型的公共物品,而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准公共物品。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主要表现在:
1.农业保险虽然在直接消费上具有排他性的主要特征,即购买了保险的农户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能得到直接的经济补偿,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但在其整个消费过程中即保险经营的一定环节上并不具有排他性。例如,防灾防损是农业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减少风险损失、降低保险经营成本的主要措施,但在实施防灾防损措施时,不买保险的农产常常可以搭“便车”。
2.农业保险的主要商品不具有竞争性。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与高成本决定了农业保险的高费率;另一方面,农业本身的预期收益不高,农民可任意支配的收入很低,支付能力非常有限。因此,在市场条件下,难以形成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我国自1982年恢复开办农业保险以来,除了新近成立的几家农业保险公司以外,一直只有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原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
3.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利益具有显著的外在性。虽然在短期内农业保险产品的供需双方可以确切计算利益,但从长期看,由于农产品(尤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农产品)的需求扩张受到人的生理条件的限制,其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小,引进农业保险后,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加,价格下降,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使全社会受益。保险公司和农户并没有得到全部甚至是主要的利益。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其边际社会收益,农业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成本大于其边际社会成本,即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利益是外溢的。
4.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必须进行规模经营,才能在大范围内分散风险,保持经营的相对稳定。
农业保险商品的准公共物品性决定了农业保险采用纯商业性经营方式难以成功,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都证明了这一点。
四、农业保险经营方式的特殊性
农业保险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经营方式的特殊性。普通财产保险商品属于竞争性私人物品,一般采用商业性经营方式;农业保险商品是准公共物品,其“公共部分”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因此,农业保险必须采用政策性保险经营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质就是国家财政对农业保险的净投入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与行政支持。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政府对农民所交保费的补贴比例大都在50%以上,并承担保险公司的部分或全部管理费用。以美国为例,按照2000年通过的《农业风险保护法》,政府每年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超过30亿美元,国家对农业的保护主要通过农业保险来实现。我国长期实行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农业保护政策,发生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很少。我国目前除对农业保险免缴营业税外,没有其他扶持政策,几乎是纯商业性经营。我国农业保险要健康发展,必须增加政府投入。一是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投保农户、补贴保险公司、补贴农业再保险的“三补贴”等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产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适当给予管理费用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同时,对农业保险经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贷款等扶持政策。二是尽快研究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从各方面对农业保险予以规范和规定,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健康运行。三是对农业保险发展予以行政支持,包括保险宣传、协调各方关系等。但是,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要依据本国国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财政实力有限,在目前情况下,第一,逐步减少农产品收购价格补贴和出口补贴(这也是“WTO”《农业协议》所要求的),转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费用补贴,逐步实行以支持农业保险为主的农业保护政策;第二,农业保险实施必然使政府财政用于灾害补偿和救济的支出减少,可将节省的部分投入到支持农业保险发展中;第三,在农业保险发展初期,国家应着眼长远,适当增加巨灾风险基金的积累。国家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有利于调整我国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完善我国农业保护制度体系。
五、农业保险组织形式的特殊性
农业保险商品的准公共物品性以及农业保险经营的政策性决定了其组织形式有别于普通财产保险。我国《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2004年中国保监会提出,在现有发展水平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道路。主要包括:
1.为政府代办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分别在四川、江苏等地实行的奶牛、水稻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上述两家公司经历了长时间和大范围的农业保险实践,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业务较易开展。
2.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即专门或者主要经营农业保险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如2004年相继成立的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较适合于农业较发达地区,但要解决好股份公司的商业性与农险业务的政策性之间的矛盾。
3.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种公司采用相互保险的形式但又吸收了公司制的运作方式和法人治理结构,日本、美国、欧洲国家等多采用此形式,我国2005年也成立了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种形式产权清晰、交易成本低,有利于相互监督防范道德风险,有利于协调政府、公司、农户间的关系,比较适合于农业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组织性较好的地区,如黑龙江农垦区、新疆建设兵团等。
4.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市原来由市农委主导的“农业保险促进委员会”即为此种组织形式。“兜底”虽可解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但容易使其放松管理,滋生心理风险;并且,对于巨灾风险损失,地方政府也难以“兜底”。
5.外资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如2004年10月成立的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设立外资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有利于引进先进经营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专业人才。由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地方财政存在着巨大的地区差异,实践中具体采用那种组织形式,则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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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人寿保险的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由此可见,一家保险公司保费的到底贵不贵,更多的影响因素是经营成本,我们叫“附加保费”。因此如果一家公司想通过价格取胜,那么就要努力压缩经营成本,所以好多中小保险公司就会把公司职场选在稍微偏僻一点的写字楼、最大限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等等。但是,一味压缩经营成本肯定是不行的,既要节流,也要开源,所以保险投资就是很好的开源渠道。

在此,来普及一下保险公司盈利来源:费差益、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就是通过经营成本控制产生的收益;死差益,实际的死亡率低于生命表中的死亡率,保险公司本该赔出去的钱实际没有赔;利差益,由于银行利率的变化带来的收益,大多数寿险产品,特别是年金保险都会有一个预定利率,当银行实际利率或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高于这个预定利率时,保险公司就会有一部分利率盈余。反之就会有“费差损”、“死差损”、“利差损”。第一项可控余地极为有限,第二项无法控制,那么只有第三项相对容易掌握了,因此保险公司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投资收益率。

具体保险公司都可以投资什么,怎么赚钱,赚了钱怎么分,我们下回再和大家唠唠。关注“阿拉赫赫”,咱们共同聊聊保险公司经营中的那些事。

Ⅲ 保险产品的价格是指什么

机动车强险,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我们一般叫它交强险,它是由国家保监局开办由各家保险公司代办的,是现在法定的唯一车辆保险项目(其实很贵但是没有多少实用性且赔付方式和计算复杂)。主要作用是在发生事故时对于责任方车辆以外受损的人或者财产进行保险赔偿,注意我说的是车辆以外,不包括责任方车辆上的乘客。以前保险责任是有责任时死亡5万医疗8千财产2千,无责任时死亡1万医疗2千(医疗记得不是很准确了)财产4百。开办的第一年据说纯利润几个亿,后来增大了保险责任,有责任的死亡改到了10万,无责任的财产损失改到了100元。
全险是一种外行的叫法,保险公司的全险我干了10年从来没有见一个人办过。我们说的一般是4+1或者4+2.4指的是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现在管这4个险种叫基本险。1指的是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2指的是增加了玻璃单独破碎险。随着市场发展现在还多加了划痕险(也有叫油漆单独损伤)和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还有特约修理厂条款(指你约定事故后在4S店修车),新增设备险(指你自己加装的设备保险,例如:玻璃贴膜,加装的保险护杠,加装的倒车雷达等等。)等等。由于太多,我也无法一一列举。但他们也有一个统称叫商业险。
保险其实可以大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法定的但是不一定实用,商业险不是法定的但是很实用(私家车费用比较高)。商业险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选择保险项目。一般人会选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楼上的现在的条款可选的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一直到200万,但是一般没有人选20万以上的,保的太高,保险公司也不敢随便承保)再加上基本险不计免赔(这样一般的交通事故才可以理论上的全赔)。这三个最最实用,车上人员责任险:保车上人员发上的意外医疗死亡(保额从5千起一般最高2万,在高保险公司也有,但是也不是随便可以办的)一般在发上的事故用的很少。全车盗抢险只要你有固定车库,有好的防盗器,不在无人看守的地方停放也是可以不保的项目。玻璃单独破碎险是说光破玻璃其他都没有问题的情况,比如高速公路上其他车轮上甩出的石子打中玻璃。发上事故一起的玻璃和其他部件一起损伤,有责任时是属于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的。划痕险:现在比较常见,停在小区里被人用钥匙或其他硬物划伤车辆,因为划痕险属于附加险(有基本险就有附加险)所以也要保附加不计免赔才可以全赔。特约修理厂:是说一般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配件价格和修理工时价格属于市场价格,而4S店的配件和修理工时价格较高,经常出现差价。保了这个险种,保险公司就按照4S店标准赔偿。
忘了说自燃险了,其实自燃险单位车辆时不用保的,因为保险条款中单位用车的车辆损失条款中包括自燃,但私家车中没有包括。但是自燃一般发上原因都是电路和油管老化引起的漏油漏电产生自燃,所以新车用处几乎是0。
我说的理论上全赔是因为经常发生一些保险公司不承认的费用,但实际中又必须的。例如:在交警指定地点的停车费,车辆鉴定费,人伤中超医保用药等等,都经常发生。
剩下很多东西,我也想不全了,有问题,大家帮忙补吧!或者自己消息我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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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障相同,为什么保险产品的价格不同

相信经常货比三家的人在买保险时会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所保的东西差不多,但是来自不同的保险公司,价格是不一样的?
如果同种类型,保险责任相似,大家肯定会选择价格偏低的那款哈。
那么为什么同类保险不同公司,保费差距就那么大呢?这思路其实跟为什么港版和大陆版的iphone价格有差异一样。
保险产品的诞生和定价
任何商品的价格都是根据成本来定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保险产品的“成长”过程吧。
通常保险产品的诞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产品创意(从Idea到Good Idea)-产品形态设计、测试-初步定型-精算定价-制定合同条款-成品。
任何一款爆款,必定有大众的痛点。所以说,关注到用户的需求,才是产品最终赢得用户的根本因素。
在产品创意这块,保险公司就要搭好公司跟客户之间的这座桥,根据用户需求想出一些idea,然后在这个基础上选出可行性和回报度都很高的good idea。
在这个阶段,保险公司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用户的需求,比如不同年龄层用户的需要什么样的保障,可以接受的额度是多少,家庭的情况等等。通常也会采取现场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调研形式。
而所谓的产品形态设计就是确定保险产品的属性,比如它是一款什么类型的保险,是分红险还是万能险?终身寿险还是两全险?在这个基础上,也会相对应地确定投保年龄、保障期限等等。
大框架出来后其余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所以产品设计出来后的根据客户和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行测试、再反馈出结果,从而最终敲定保险的类型、定价、出成品。
整个流程下来,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都是比较高的。
那么一款保险产品到底是怎样定价的呢?
保险公司有个专业的精算部门,他们会根据生命表、预定利率、公司运营成本来敲定保险产品的价格。
生命表又叫死亡表,运用统计方法和概率论,反映出一个国家或者区域人口死亡的规律。
这个表主要影响养老金和寿险产品。预期寿命越长,赔付期限延后,成本低,保费有可能下降,对于养老保险,预期寿命越长却意味着保险公司赔付额越多,保费或许会上涨。
至于医疗、意外保险,影响风险保费的主要因素是疾病发生率和意外发生率,精算部对以往历史发生规律及概率进行总结,将其作为定价依据。
同类保险产品不同公司价格差很大的原因
前面说了那么多都是在为这部分的内容作铺垫。不同保险公司产品价格差距主要是由这几个因素决定的:运营成本、预定利率、预留利润。
运营成本
市场上保险公司那么多,规模大小、人员组成、营销方式、市场定位不同,运营成本自然也不同。
而最直接的运营成本,无非就是员工工资、办公室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办公物品配置等等。如果是像平安这样大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除了一些基础的运营成本外,广告费都不少。
预期利率
预期利率就是我们常说的预期收益率,也就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一个回报率。一般保险公司会根据这款产品的未来预估回报来设置预定利率。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险预定利率主要在3.5%左右,差别不大,对保费影响也不大。但是对于分红型理财险,预定利率起重要作用。
预留利润
所谓预留利润就是看保险公司给自己留下的利润空间是多大,这就关系到保险公司赚多赚少了。不同的保险公司销售策略不同,有的重“质”不重量,有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比如说有的保险公司定的价格是成本价的2倍,有的是1.5倍,那么定为成本1.5倍的保险产品价格肯定比较低,更容易吸引人,卖出的产品数量可能会更多。这样来看的话,如果预留利润较少,但是产品销量大,总体利润也还是不错的。
明白了这些后,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同款保险产品,不同公司的定价不一样了。
当然,回归到希望性价比高的广大群众层面上,我们也不能一昧按价格最低的标准来选择保险产品。多关注产品保障的内容,适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Ⅳ 平安人寿保险险种以及产品价格

险种点这个:http://life.pingan.com/baozhangbaoxian.shtml

价格就难说了:同样款产品,你可能花200也能上一份,可能花1000万也能上一份,所以问价格没法回答。不要钱的保险都有,你要吗?

Ⅵ 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

一、区别在于两种定价方法思路不同
无套利定价法的思路:其基本思路为:构建两种投资组合,让其终值相等,则其现值一定相等;否则的话,就可以进行套利,即卖出现值较高的投资组合,买入现值较低的投资组合,并持有到期末,套利者就可赚取无风险收益。
风险中性定价法的基本思路:假定风险中性世界中股票的上升概率为P,由于股票未来期望值按无风险利率贴现的现值必须与股票目前的价格相等,因此可以求出概率P。然后通过概率P计算股票价格
二、联系
总的来说两种种定价方法只是思路不同,但是结果是一样的,并且风险中性定价法是在无套利分析的基础上做出了所有投资者都是风险中性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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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保险费保险产品价格

保险费与保险金额是不一样的,更不是保险产品的价格.保险产品是无形的,看到的也就是一张纸,怎么会跟保险费等同呢?
保险费还要包括业务员的佣金,和手续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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