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资金年度结算
Ⅰ 连续缴纳次年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跨医疗保险年度住院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连续缴纳次年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跨医疗保险年度住院的,本次结算期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年度分别计算。
12月3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当年支付的医疗费累加计算;次年1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与次年支付的医疗费累加计算。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按当年和次年分别计算。
Ⅱ 大病保险费用从递交材料到资金到帐需多少日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保险需要缴纳的资金:
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已经明确,农村医保和未成年人医保金额为50元/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至700余元不等。
大病医保办理流程:
(一) 个人存档人员
1.大病医保险费用的收缴
依据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保险费用
(1)对于存档前有缴费记录的,需要原企业办理认定手续
(2)写大病医疗保险登记表,协助选择定点医院
(3)开票、收取大病医疗保险费
(4)签定大病医疗保险协议书
(5)收费后返回收据后,赋予医疗卡编号
(6)月底前做报表,经主管领导和财务审核盖章
(7)上缴当月收取的医疗保险费用
2.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台帐
(1)按要求填写医疗保险台帐,贴照片
(2)核对后盖章
(3)装订成册
3.办理大病医疗卡
(1)按要求填写医疗保险卡,贴照片
(2)盖章
(3)压封
(4)办理参统人员取卡
4.输入微机
(1)将当月参统人员的基本情况输入微机
(2)打印当月参统人员花名册
5.医疗费报销
(1)审核参统人员发生医疗费用后,所持的报销材料
(2)填写拨付大病医疗保险申请表
(3)主管领导审核后盖章
(4)到社保中心办理报销事宜
(5)到社保中心领取报销分割单
(6)通知参统人员领取报销费
6.大病医疗关系转移和清算
(1)按要求转移大病医疗保险关系
(2)对于失业和死亡人员按要求程序办理清算退费手续
(3)通知退费人员领取所退费用
(二)集体存档单位
1.大病医疗保险费用收缴
(1)单位立户核定缴费基数
(2)发放有关材料并指导用人单位填写,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协助定点医院选择
(3)开票,收取大病医疗保险费
(4)签定代理代办大病医疗保险协议书
(5)对收费后返回收据后,赋予医疗卡编号
(6)按月做报表,经主管领导和财务审核盖章
(7)按月代缴参统单位医疗保险费
2.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台帐
(1)收取单位填写的医疗保险花名册
(2)核对后盖章
(3)装订成册
3.办理大病医疗卡
(1)收取单位填写的医疗保险卡
(2)核对后盖章
(3)压封
(4)通知单位领取医疗保险卡
4.输入微机
(1)将单位的缴费情况输入微机
(2)按月做表,并输入微机
5.医疗费报销
(1)审核参统人员发生医疗费用后,所持的报销单据
(2)填写拨付大病医疗保险申请表
(3)主管领导审核后盖章
(4)到社保中心办理报销事宜
(5)到社保中心领取报销分割单
(6)通知单位领取报销费
Ⅲ 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住院补偿结算单 怎么看
每位医保病人出院时都会收到一份住院医保结算单,上面记录了病人本次住院治疗的总费用、自付费用和医保记账报销的费用。然而由于不少市民对于一些医保概念不清晰,在看结算单的时候常常被上面的一大堆数字搞得一头雾水。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保办负责人介绍,其实市民要看懂住院医保结算单并不难。尽管各地的医保住院结算单不尽相同,报销比例也不一样,但大同小异,关键是要弄清楚几个关键词的含义。
总金额:住院总费用,即病人在住院期间花费的所有费用。
自费费用: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乙类项目,按比例参保人要先自付一部分的费用。如乙类药品A,100元,按5%的先自付比例,就产生部分项目自付费用5元=100×5%。
起付线:即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医保局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类别设定了相应起付标准。
统筹共付段费用:基本医疗费用由医保和参保人共同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其中共付段医保支付费用=(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86%;共付段参保人支付费用=(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14%。
对于部分购买了“企业补充”的职工参保人,还可以享受企业补充的记账,计算方法=(起付线+共付段参保人支付费用)×70%。
此时,医保记账合计=(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86%+(起付线+共付段参保人支付费用)×70%。
重大疾病补助:是指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基本医保统筹累计支付超过当年的限额时,系统自动转入重大疾病补助记账。
广州市医保局规定,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床位费结算标准不同;不同类型的参保人,起付标准不同。因此,为了读者方便计算,医院一般会在医保宣传栏或者宣传小册上印制关于医保支付比例与起付标准的有关政策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记账金额并不是简单的“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而是在剔除自费费用、起付标准、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付段费用的情况,按比例进行医保报销。
Ⅳ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报销比例是:
1、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在0—4万元(含)以下,报销85%;
2、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在4万元—8万元(含)以下,报销90%;
3、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报销95%。
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是当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单位大病医疗保险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1、2000元-5000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1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万元-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万元-5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4)大病保险资金年度结算扩展阅读
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据悉,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需要转到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
Ⅳ 结算单上的大病保险是不是属于二次报销
病保险二次报销标准、比例
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含超标的服务设施)以外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并实行累加补偿,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为: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移植等患者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同意后报销70%。需转外治疗的,经批准办理转外手续,报销比例统一为50%。
大病保险试点保障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今后大病保险工作原则上以自然年度进行资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