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提取就业资金
⑴ 失业保险金打到社保卡中,能不能取出来
失业金打到社保卡里可以去社保卡所属的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后直接进行提现。
市民通过社保卡,还可在一体机上查询培训补贴、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就业扶持、失业保险待遇等信息和个人享受政策办理进度和结果等情况,还可查询就业岗位、职业培训等实时信息。同时,社保卡还可实现缴费和待遇领取。
在人社部发布“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中,明确社保卡将加载支付功能,支持各类缴费和待遇享受应用,于是社保卡就带有了金融属性,金融账户也随之而生。目前社保卡里面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一个就是金融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里面的资金只能按规定用于医疗消费,不能以现金形式提取出来,所以不能转到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也不能通过金融账户取出个人账户资金。但是金融账户里面的钱可以进行存取现金、刷卡消费、结算、转账、网上支付、投资理财等功能,相当于你的一个小金库了。
金融账户需要激活才能发挥作用,不激活就没法使用。本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卡所属的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后就可以完成激活的步骤,同时设置交易和查询密码。
激活了之后,金融账户查询与普通银行卡账户查询渠道一致,可以像银行卡一样很方便的查询账户里面的金额了,当然还可以提现和转账。
(1)失业保险提取就业资金扩展阅读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介绍说,第一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第三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方便职工,建立政策享受的直通车;二是减少中间环节,防范道德风险,确保职工本人直接受益,确保资金安全。”
记者了解到,2016年底,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89万人,累计484万名失业人员领到了失业保险金,同比增加3.6万人,失业人员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1051.4元,比上年末增加91.1元,增长9.5%。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人数的增加以及待遇水平的提高,使更多的劳动者能够更有效地抵御失业风险,也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不过,失业保险一直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即对于在岗职工,绝大多数只履行了参保缴费义务,没有相应的待遇与之对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院院长刘燕斌表示,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而不是等到职工失业以后再进行救济,是变被动为主动、更加积极地抑制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可从源头上减少因技能素质不足而带来的下岗失业,让更多参保者受益。
⑵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如下: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6、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7、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并完成以上程序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提取就业资金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⑶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有什么影响
这个不会影响下一个工作的。失业金是在工作期间缴纳的五险里面的失业保险获得的。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每个月都要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目前为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也就是说,如果每月的缴费基数是10000元的话,工作单位会为员工缴纳80元的失业保险费,员工个人则缴纳20元。这笔钱每月都会从工资里扣除,因为金额不像养老保险费和医保费那么高,因此很多人也就没有重视起来。等到“失业”那天,更想不起还有这个待遇可以享受。
失业保险不能由个人去申领,而是由用人单位去办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自己也需要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就可以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了。
⑷ 领取失业保险金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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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失业金领取的条件请来以下的回答,希望您能满意。一、企业与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义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二、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所以,基本养老保险只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只有处于失业状态(不包括劳动者主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才能领取。三、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⑸ 请问失业金打到社保卡上可以取现金吗
失业金打到社保卡上可以取现金。
失业金打到社保卡里可以去社保卡所属的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后直接进行提现。
市民通过社保卡,还可在一体机上查询培训补贴、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就业扶持、失业保险待遇等信息和个人享受政策办理进度和结果等情况,还可查询就业岗位、职业培训等实时信息。同时,社保卡还可实现缴费和待遇领取。
(5)失业保险提取就业资金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17年5月共同印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
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据测算,每年约200万企业职工将从这一新政中受益。
⑹ 请问离职后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劳动者辞职,那么要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规定,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列》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⑺ 失业金可以一次领取吗
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一、本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就、失业证》、灵活就业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资格确认。劳动保障中心自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申领身份、所从事的灵活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登记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在《申请表》中出具意见,上报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批。
三、审核认定。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自接到保障中心上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领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计算补贴额度,出具核准意见。于每月3日、18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资金需求表》及《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申请资金。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即时终止,其《就、失业证》由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收回,转交就业管理部门,纳入就业人员日常管理。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保险金的条件:
1、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2、男年龄在五十岁及以上和女四十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及以上、身患残疾、需供养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复员转业军人和现役军人配偶的失业人员。
⑻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怎么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已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8)失业保险提取就业资金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⑼ 失业金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取吗
一般情况下,当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但不足5年时,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而当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但不足10年、超过10年时,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长期限则分别为18个月、24个月。
如果出现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的情况,那么失业保险缴费的时间将重新计算,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而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但不管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都不能超过24个月。
根据规定,除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其余情况都不能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失业保险金。
(9)失业保险提取就业资金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⑽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找到工作中断领取失业金那么剩下的怎么领取 ,是再次失业之后继续领取吗
是的,可以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第四十六条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0)失业保险提取就业资金扩展阅读
申请方法
各地失业保险的申领流程不太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政策法规规定为准。
以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流程为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制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
(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
(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5)医疗保险费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向市失业保险处提出书面申请;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管理处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凭缴费证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6)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处据实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