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值型理财产品利息怎么算
㈠ 净值型理财产品如何看收益
净值型理财产品类似开放式基金,在开放期内可随时申购、赎回,净值类产品收益与产品净值有关。
主要是看购买时成交的净值和赎回时的净值变动,在不考虑手续费的情况下,如果净值上涨是赚了,净值下跌是亏损。
【举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1.1,赎回时产品净值为1.2,在不考虑购买和赎回的费用的情况下,每份收益为1.2-1.1=0.1】
【温馨提示】
1、净值是未知价原则。
2、净值型理财产品在没有赎回前没有实际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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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方式:
1、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后就可以获得协议上规定的收益,反之为非保证型。
3、非保证型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4、一般银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风险仅次于储蓄风险,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在股市不景气,楼市、车市观望的情况下,银行个人存款账户的“闲钱”正开始增多。
5、个人存放在活期存款账户“闲钱”在保证存款流动性的同时,会尽量获取可能的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率,一些短期理财产品就成为这些资金的追逐对象。银行以及基金公司在理财市场上推出了不少针对短期、流动性强的新型金融产品对留有流动性的个人而言就是不错的选择。
㈡ 银行净值类理财收益率是怎么计算得来的
1、理财产品是从起息日开始算天数的,计算公式为:投资人预期收益=理财本金×预期收益率×理财期限/365。
2、短期收益以所报出收益率计算。假设某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5%,理财时间为42天,则收益计算方式为:50000×42/360×4.5%=2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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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类型
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
债券型
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
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4][5]
挂钩型
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钩等。
QDII型
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㈢ 净值型理财怎么算收益
计算其收益除了需要考虑该产品初始净值外,还需注意在申购时间和赎回时间它的当前净值。
例如,一款开放式净值类理财产品:
初始净值是1,产品运行100天之后净值为1.05,你申购了5 万元该产品,预计持有时间200 天。
根据净值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式,你申购该产品时它的年化收益率为:
(1.05 - 1) ÷ 1 ÷ 100 × 365=18.2500000%
但是要注意,因为你申购该产品时它的当前净值是 1.05,所以申购 5 万元,你持有的份额是:
50000 元 ÷ 1.05元 / 份=47619.0476190 份
可以根据该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计算你的预期收益:
购买份额 × 年化收益率 × (预计持有时间 ÷ 365)=预期收益
47619.0476190 × 18.2500000% × (200 ÷ 365)=4761.90 元
当然,最终的收益是以赎回时的净值为准,假如持有 200 天后赎回时的净值是 1.2,那么收益是:
(本金 ÷ 买入时的净值 × 赎回时的净值) - 本金=收益
(50000元 ÷ 1.05 × 1.2) - 50000元=7142.86 元
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最终是以赎回的净值为准。
所以当你选购一款净值型理财产品时,可以计算出它的年化收益率后来判断它的预期收益,最终再根据赎回时的净值来计算自己的实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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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型产品则不同,这类产品没有明确的预期收益率。产品收益以净值的形式公布,更为准确、真实、及时地反应资产的价值。投资者根据产品实际的运作情况,享受收益或承担亏损。不仅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还有利于资产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很大程度消除风险隐患。
所谓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是指发行方在发行相关的资产管理产品时,未明确预期收益率,产品收益以净值的形式定期公布,投资人根据产品运作情况享受浮动收益的产品。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并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2017年11月一行三会一局颁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
该项规定的出台反映了监管当局对于打破刚性兑付的治理决心,预示着未来超九成的银行理财产品将在政策推动下转换为净值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