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業維修基金
❶ 南京維修基金繳納標准2016
1、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2、維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3、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❷ 南京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介紹
南京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是一項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管理方法。
❸ 南京市物業維修基金繳存標准
下面的是2007年江蘇省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收取辦法部分,有不明白問我
第七條 (商品住房首次繳存主體、標准)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可以由業主直接繳存,也可以由建設單位代收代繳。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首次繳存標准:
(一)非單一產權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建設單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區內的非住房和與住房結構相連的非住房,由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標准繳存;
(二)住宅小區內單一產權的獨立式住房,由業主按照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標准繳存;
(三)與住房結構相連的汽車車庫中,通過合法轉讓方式取得的屬於業主專用的車位,由業主按照每車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標准繳存;屬於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不單獨計算繳存;
(四)設電梯的房屋,另由建設單位按照業主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標准,一次性繳存屬業主所有的維修資金。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具體繳存標准,由房屋所在地市、縣(市)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房屋層數、結構、電梯設備等情況確定。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八條 (已購公有住房繳存主體、標准)
已購公有住房的維修資金,由業主和售房單位共同繳存。
已購公有住房的維修資金首次繳存標准:
(一)業主按照房改成本價基價的百分之二計算繳存;
(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繳存的維修資金,不設電梯的多層住房按照售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設電梯的住房按照售房款的百分之三十一次性計提繳存。
第九條 (首次繳存時限)
建設單位在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前,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過戶登記前,按照房產、房改部門出具的維修資金繳存通知中的數額,將資金繳存專戶銀行。專戶銀行應當向繳存人出具維修資金繳存憑證。
第十條 (收益與殘值納入維修資金)
經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約定,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利用住宅小區內業主共用設施停放車輛、設置廣告等進行經營,業主取得的收益,以及住宅小區內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應當主要用於補充維修資金;可以納入全體業主的分戶賬,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統籌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第十一條 (資金續籌)
業主分戶賬面維修資金余額不足規定首次應繳存數額百分之三十的,業主應當及時續籌。續籌後分戶賬面應當不少於規定的首次應繳存數額。維修資金具體續籌工作,由業主委員會或者房屋管理單位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
❹ 南京住房維修基金怎麼收費
按平方,106的葯7千多
❺ 南京市維修基金是怎麼算的
南京市維修資金繳納標准:商品房多層75元/平方米,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120元/平方米;經適房多層50元/平方米,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
❻ 南京辦房產證要交多少維修基金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文件第五條規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該條還規定「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住房維修基金的繳納標準是什麼?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內銷商品住宅應建立房屋維修基金並按規定籌集:(1)房屋出售人應一次性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高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房屋維修基金。(2)購房人首期應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5%,高層房屋建設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房屋維修基金。(3)開發單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應根據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按本款第(1)項、第(2)項規定繳納。
❼ 請問南京市關於申請樓房公共維修基金的程序是什麼
管委會成立前(即維修基金代管期間),維修基金原則上不得使用。確需使用的,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委託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2、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3、維修工程結束後,中介機構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出具證明,不合格的,應要求返工。4、物業管理企業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第七條管委會成立後,物業管理企業應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計劃及經費預算,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維修項目完成後,物業管理企業持管委會批準的維修基金支取證明到銀行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管委會應根據竣工決算進行維修基金的具體分攤,並計入各產權人明細戶中。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經管委會同意外,還應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取維修基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2、一年內支取兩次維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委會應召開業主大會作出支出決議後,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出維修基金50萬元以上的。2、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3、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數額占維修基金總額30%以上的。
物業管理企業到銀行支取費用時,必須憑管委會印章和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證明。
第八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須進行維修工程的,屬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
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
1、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樓房外的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除由專業管理部門維護管理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的維修費用由全體產權人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住宅樓房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幢住宅樓房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3、一幢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門的,專屬於一個單元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單元門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一棟住宅內,專屬於一層住宅內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層住宅內的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開發企業應根據以上原則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積佔全部房屋面積的比例,承擔維修費用。
❽ 南京維修基金怎麼算
4月1日起南京市將實施物業維修資金新規——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電梯房屋120元/平方米,非電梯房屋75元/平方米。昨日,該市權威地產研究機構發布的統計數據表明,新規實施後,大部分商品房業主首次維修資金交存額度明顯降低,受益群體覆蓋率在65%以上
❾ 南京 物業維修基金 收費標准
2008年2月1日前未辦理維修資金繳存,2008年2越1日以後繳存均按新規執行(包括江寧、江北)。即商品房多層75元/平方米,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120元/平方米;經適房多層50元/平方米,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