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基金
Ⅰ 地方配套資金包括什麼資金
地方配套資金包括什麼資金
地方配套資金,是指中央財政或省級財政對市縣財政下達資金立項時,要求下級財政必須進行配比的資金。
地方配套資金,是由上級財政和下級財政共同承擔的一種資金支付方式。項目立項 ,要求地方配套資金,目的在於調動地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責任心和積極性。
地方配套資金,包括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配套、扶貧及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配套、現代農業發展資金配套、各類民生項目資金配套、世界銀行項目等。
Ⅱ 基金公司成立後銀行有配套資金嗎
這個就要看他們和銀行有沒有合作了,如果有銀行合作的話,肯定會配套資金的,所以說放心好了,一般情況下沒問題。
Ⅲ 什麼叫配套資金
政府配套資金,政府出資用於城市建設配套的資金,比如,城市規劃中的交通配套的道路、橋梁修建資金,新建居民區的公交、學校、市場的配套資金。
地方配套資金」是指除中央投資的資金以外的其它配套資金,可以是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籌措的
業主自籌一般指業主自己籌措的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不是一碼事,不過要是業主從地方配套資金中籌措到資金,就有聯系了,那也不是一回事兒
Ⅳ 配套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怎麼寫
山東省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法魯財建[2004]13號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費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69號令,以下簡稱《條例》)、《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法》(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第17號令,以下簡稱《法》)和我省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本法。第二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主要來源包括:(一)全省各級每年繳入省級國庫的排污費資金;(二)省財政每年預算安排的環境保護財政專項資金。第三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作為政府引導性資金,通過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的方式,吸引地方、企業、金融機構、社會資金等渠道資金的投入。第四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申報、安排和使用,按照預算資金管理法,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擇優支持、量入為出、專款專用、確保實效的原則。第二章申請條件和支持的重點項目第五條申請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財政補助和貸款貼息的項目,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一)符合《條例》、《法》和我省有關環境保護法規、規章中關於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出范圍的規定。(二)項目已經納入國家和我省環境保護有關規劃、計劃或者省、市長環保目標責任書。(三)項目實施後有利於減少流域或區域污染負荷,改善和提高生態環境質量,保護區域生態安全,具有較好的環境效益。(四)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排污申報登記,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並無重大環境違法行為。(五)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政策。點源污染防治項目前期工作基礎較好,已按有關規定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具備開工條件或正在建設,項目計劃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綜合性污染防治項目已完成項目規劃,具備實施條件或正在實施,規劃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六)項目已落實不少於項目總投資30%的資本金,或項目已經獲得地方財政資金的配套支持或資金保證。第六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下列項目:(一)重點生態保護項目。包括列入《山東生態省建設規劃》范圍的全省生態功能區劃分,省級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生態示範區和有關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具有典型生態示範意義的生態保護和恢復項目,國家級和省級環境優美鄉鎮建設及綠色社區建設等項目。(二)區域流域性污染防治項目。包括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沿線、小清河流域、「兩控區」等重點控制區域的綜合治理項目、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結構性污染治理項目。(三)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包括重點工業行業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處置項目以及清潔生產項目等。(四)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推廣應用項目。包括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重大課題研究項目;具有一定的先進性、良好的示範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經國家和省環保部門、科技管理部門認定或審定的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推廣應用及示範項目;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的推廣應用。(五)環境監督能力建設項目。包括水質、空氣、固廢、雜訊和輻射監測等環境污染監控和事故預警系統建設項目。(六)其他需要省級支持的項目。包括有利於解決省界或其他跨行政區域污染糾紛,具有流域上下游補償性質,對流域區域環境質量影響大、社會反映強烈的污染防治項目;各類生態(工業)示範區、高新技術園區等循環經濟項目等。(七)省政府規定的需要重點支持的其他污染防治項目。第七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不支持下列項目:(一)屬於新建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項目);(二)環境影響評價認定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明顯不良影響的項目;(三)環境衛生以及與污染防治無關的其他項目;(四)國家產業政策不支持或明令淘汰、禁止的項目等。第三章項目申報第八條根據項目特點,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分別以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的方式支持污染防治項目。第九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以項目形式申報,通過其所在地的市級財政局和環保局聯合向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提出申請。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電力企業的脫硫項目,由該電力企業直接向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提出申請。第十條申請材料分正文、申請表和附件三部分。正文為申請經費的正式文件。申請表和附件分為兩類:區域流域性污染防治項目申請資金按附件二要求上報;其他項目申請資金按附件一要求上報。第十一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申報時間截止到每年3月15日。項目單位單方面上報(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電力企業除外)、越級上報或不按規定條件、時間上報的不予受理。第四章項目審查和下達第十二條省環保局、省財政廳對項目的申報條件、材料完整性、真實性以及項目的環境效益等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統一納入項目庫管理,並按項目的輕重緩急擬定資金安排的初步方案。省環保局、省財政廳共同對列入初步方案的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並根據財力狀況,擬定資金安排年度計劃。第十三條省負責下達財政資金補助和貸款貼息。第五章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第十四條項目實施或承擔單位收到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後,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盡快組織項目的實施。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財務規章制度、招投標管理規定,科學、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資金,於年度終了提交績效報告。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要與其他資金來源統籌安排,並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第十五條財政主管部門應將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按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計劃及時撥付資金,並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及其他配套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項目按時完成。第十六條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對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實行跟蹤管理,對項目執行情況實行監督檢查。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根據項目進度檢查治理技術方案的實施以及污染物總量削減措施的執行情況。各市財政、環保部門應當在年度終了後的20日內,將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各支持項目實施情況報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第十七條項目完成後,省財政廳、省環保局將對重點項目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第十八條項目單位不按規定使用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經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自資金到位之日起3個月無故不開工建設的;(二)無故不按計劃建設的;(三)因自籌資金不落實或無故停止項目建設的;(四)無故延期竣工的;(五)驗收不合格的。按照《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財政部門停止撥付資金,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可以視情況予以通報,並取消該項目申報單位申報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資格。第六章附則第十九條財政部門收到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屬省級財政專項補助的,納入一般預算收入科目中「一般預算調撥收入—一般預算補助收入—專項補助收入」核算,納入預算支出時,納入「其他支出—其他支出」一般預算支出科目核算;屬排污費資金安排的,納入一般預算收入科目「專項收入—排污費收入」核算,納入預算支出時,納入一般預算支出科目中「專項支出—排污費支出」核算。項目承擔單位對申請取得的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第二十條本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法抵觸的規定一律以本法為准。第二十一條本法由省財政廳、省環保局負責解釋。附件:1、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報項目申請表及申請材料2、區域流域性污染防治申報項目申請表及申請材料
Ⅳ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指的是什麼
《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暫行辦法》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根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依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准,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
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為不征稅收入,包括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綠化、消防等規定性取費。
(5)配套基金擴展閱讀:
一般流程:
1、受理:申請人到相關物價局提交申請材料。經辦人當場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材料不齊全的發《缺件通知單》,材料齊全的出具《受理承諾單》。
①實地調查:經辦人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調查,發現條件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出具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整改報告 → 驗收;
②成本監審:經辦人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成本監審,作出成本監審意見。如資料不合格製作補證通知書。
2、初審:經辦人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實地調查情況及本局成本隊的成本監審意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如資料不合格製作補證通知書。
3、審核:分管領導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意見。
4、價審委會審:物價局價格審議委員會在2個工作日內召開價格審議會議進行會審。
5、局長簽批:經辦人在在1個工作日內根據價格審議會議的會審結果,按照規定的程序擬寫發文稿,報局長簽批。聯系人將發文稿送縣財政局會簽。
Ⅵ 募集配套資金是什麼意思謝謝
例如,在並購重組的時候募集配套資金,也就是在並購重組的過程(可能是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或現金購買資產),同時募集相關項目所需要的資金。
Ⅶ 什麼是地方配套資金
我朋友的公司是軟體企業,已經申請了國家某基金,同時省科技廳還有配套資金。應該開具收據起證明作用就可以了,如果科技部門非要發票的話,問他們要什麼樣
Ⅷ 配套融資是什麼意思
配套融資是指上市公司在進行並購時,同時向投資者定向增發股份進行融資。
配套融資的適用范圍:
(1)募集配套資金提高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整合績效主要包括:並購重組交易中現金對價的支付;並購交易稅費、人員安置費用等並購整合費用的支付;並購重組所涉及標的資產在建項目建設、運營資金安排;補充上市公司流動資金等。
(2)屬於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補充流動資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資金: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明顯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效果明顯未達到已公開披露的計劃進度或預期收益;並購重組方案僅限於收購上市公司已控股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權益;並購重組方案構成借殼上市。
(8)配套基金擴展閱讀:
配套融資的要求:
1、至少有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資金提供方三方參與。
2、資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項目自身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作為資金償還的保證。
3、項目融資是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將來項目無力償還借貸資金,債權人只能獲得項目本身的收入與資產,而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卻無權染指。
4、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資金貸給借款人,然後由借款人把借來的資金投資於興建的某個項目,償還債款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
貸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為借款人尚有其它資產可供還債之用。但按照項目融資的方式。
工程項目的主辦人或主辦單位一般都專門為該項目的籌資而成立一家新的項目公司由貸款人把資金直接貸給工程項目公司,而不是貸給項目的主辦人,在這種情況下,償還貸款的義務是由該工程項目公司來承擔,而不是由承辦人來承擔。
貸款人的貸款將從該工程項目建設投入營運後所取得的收益中得到償還,因此,貸款人所看重的是該工程項目的經濟性,可能性以及其所得的收益,項目的成敗對貸款人能否收回其貸款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而項目成敗的關鍵是項目公司在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中要有準確完備的信息來源和渠道,要對市場進行周密的細致的調研分析和有效的組織實施能力,要全面了解和熟識投資項目的建設程序,要有預見項目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應採取的相應對策,這些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工作。
在國際上一些大型的投資項目,通常都由一家專業的財務顧問公司擔任其項目的財務顧問,財務顧問公司做為資本市場中介於籌資者與投資者之間的中介機構憑借其對市場的了解以及專門的財務分析人才優勢,可以為項目制定嚴格的,科學的,技術的財務計劃以及形成最小的資本結構。
Ⅸ 什麼是財政配套資本金
項目籌備階段,在資金安排中,項目業主制定資金計劃時,首先制定業主自己准備出資多少?其次財政配套資本金多少?這些構成了項目資本金,有項目資本金後,銀行可以配套安排1-2倍的債權投資,資本金投資加上債權投資組成了項目的全部資金來源。不幸的是,往往是銀行的資金出去了,業主和政府的資本金遲遲不能到位,成為鬍子工程。
Ⅹ 什麼是配套資金
配套資金,是在新的財政管理體制下涌現出來的一種為獲得上級或外部投入資金而由有關單位或部門相應配備一定比例的資金。通俗地說,就是由上級財政或部門撥一點資金,同級財政或部門出一點資金,項目單位自己籌一點資金。從目前配套資金執行的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目前,在各級、各個經濟建設項目中,配套資金的使用相當廣泛,諸如農村改革、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公路建設、農村合作醫療、農機購置補貼、鄉鎮綜合改革、移民安置、扶貧貸款、林業貸款、水利、礦產開采、城市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國家安居工程、低保、消防裝備建設、科技項目、科技創新、重點科研、義務教育工程,還有外資項目等等。
(10)配套基金擴展閱讀:
對於資金的定義有以下四點:
(1)資金是墊支於社會再生產過程,用於創造新價值,並增加社會剩餘產品價值的媒介價值。
(2)資金是以貨幣表現,用來進行周轉,滿足創造社會物質財富需要的價值,它體現著以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生產關系。
(3)資金是用於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過程中的有價值的物資和貨幣。
(4)資金是國民經濟中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
資金是墊支於社會再生產過程,用於創造新價值,並增加社會剩餘產品價值的媒介價值,也是指資金管理,意思是說在任何一次交易中,只使你的一小部分資金承擔風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