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試
『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則是什麼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信息。
在境內、外市場發行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並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場披露的信息,應當同時在境內市場披露。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試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內容
1、招股說明書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信息,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
『貳』 深交所、上交所每年都會對上市公司進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進行評級,請問相關資料應該在那裡找啊
優酷這家公司不能在中國A股上市。在中國A股上市的公司必須連續贏利三年以上,累計超過3000萬,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優酷這家公司現在一直虧損,所以不可能在中國A股登錄。而在美國上市條件寬松。
『叄』 中國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體要求
你好,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則:
上市公司應當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義務:
(一)及時披露所有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二)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而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市公司對履行以上基本義務以及本規則其他具體要求有疑問的,可向本所咨詢。
上市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公司重要公告中必須作特別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不得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現在社會對於很多的公司來說的話,他們在進行一個運營過程當中的話,可能會面臨著很多的事項,比如說擁有這樣的一種信息披露的義務等等,這就意味著他必須要在市場上面對於很多的人員來進行一定的公司信息的披露,這樣才能保持一個透明的狀態。
『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有哪些
信息披露的方式在理論上有三種方式:
(1)經驗證後正式簽署;
(2)依規定程序公開刊登或送達;
(3)向有關部門履行注冊備案手續。
『伍』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很龐雜,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種。
1.定期報告
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2.臨時報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應當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陸』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基礎及原則,誰知道跪求,懸賞50分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基礎及原則:
1、會計信息披露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
2、按照會計准則的統一要求披露會計信息。
3、披露的會計信息有助於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確的決策。4、披露的會計信息必須真實和完整。
一、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一)從財務會計報告目標看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財務報告目標是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性」的會計信息。「決策有用性」表現為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兩個方面,上市公司在披露過程中如何正確處理二者之間的相互關系是提高披露質量的關鍵。
(二)從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使用者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標準的基本要求:一是恰當性,所披露的信息應當是與使用者決策相關並可靠,不至於導致誤解。二是公正性(公允性),所披露信息必須滿足內外使用者的共同決策需求,應保持公正,不能以偏向特定使用者的利益為導向。三是充分性,不論是定量信息還是定性信息,只要對決策者具有重要影響,都應當通過一定的報告形式予以披露。四是重要性,充分披露並不意味著對可能影響決策的所有活動或事項的信息都要賦予同等程度的比重。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充分披露的治理措施
(一)增加非財務信息披露的內容。非財務信息是指不一定與公司財務狀況相關,但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它不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極少披露甚至不披露非財務信息,與證券市場的發展不相適應。 (二)增加披露表外信息內容。表外信息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幫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報表內容,了解 企業 一系列有助於進行經濟決策但是又不能在基本財務報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上市公司現行財務報告披露的是 歷史 性會計信息,而且有些事項「無法滿足傳統意義上的定義、確認、計量標准而無法在財務報表中予以反映」。基於這些局限性,表外信息披露便勢在必行。表外信息既可豐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含量,又能提高相關會計信息的質量,是 現代 會計發展的必然趨勢。 (三)增加不確定性信息內容。目前國內上市公司披露會計信息比較單調,不能滿足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信息需求,且證券市場存在不確定性風險,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不確定事項又多,而現行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卻沒有披露這些信息,財政部及國家證券監管部門對這方面沒有明確的制度。提供不確定性信息,對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提供者,以及會計准則的制定者都非常重要。不確定性信息反映的上市公司不確定性事項包括:低度不確定性事項,中度不確定性事項和高度不確定性事項。
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措施
第一,建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信用評估制度。為了進一步提高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有必要建立信息披露信用的考核機制。主管部門應頒布《會計信息等級管理辦法》,不定期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進行等級評定,即從高到低依次分為A、B、C、D四類,並相應實施管理。 第二,完善披露管理辦法,加強違規處罰剛性。作者認為:對披露過程中出現的違規現象,不僅要處罰上市公司,還要處罰有關責任人,有必要使管理當局承擔違規披露的民事責任。
第三,探索新的注冊 會計 師行業監管模式。安然事件後,SEC擬設立一個獨立於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機構。新成立的監管機構由會計人士與非會計人士組成,其主要職能是制裁與質量控制。根據國內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不妨也借鑒國外的做法,建立一個獨立於會計界的新的監管機構,營造有效的制約機制。
第四,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
(1)必須合理、有效地設置會計機構。
(2)上市公司必須加強內部審計,設置內審機構,歸屬監事會領導,對會計業務進行日常的內部審計監督。 (3)明確財務人員的信息供給主體的地位,強化披露財務信息的內部監督。
第五,建立外部約束機制,完善社會監督體系是制止和防範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證。
(1)制定 科學 、配套的會計規范體系。我國上市公司會計規范體系主要由《會計法》、《證券法》、《 企業 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股票發行與變數管理暫行條例》、《公開發行股票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等 法律 規范制度所構成。但是目前我國有關現行法規制度中仍存在漏洞和不足,如財務信息披露中對重大事件披露的規定顯得不夠明確和完整等,這些地方都需要進行修改和補充。
(2)加大證券市場財務信息披露的監督力度。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①改革多頭管理的體制。證券監管部門的設置應集中到兩個層次:一是中央級的證券監管部門。負責對全國上市公司進行客觀監管,統一制定證券市場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規范;二是證券交易所,它就遵循中央證券監管部門的規定,對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動和財務信息披露進行具體的詳細的監管。②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監察員制度,由 中國 證監會及其駐各地派出機構委派信息監察員到各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說明書、申報、年報、股利分配等信息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監督。③證券監管部門要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的監管辦法,對違規行為予以明確界定,堅決杜絕不規范行為。
關於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方法的探討
一、反信息欺詐:會計信息決策有用性的收益定價
盡管會計信息來源於企業組織,但單純的企業組織理論已難以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結構作出滿意的解釋。企業組織與公眾信息需求是決定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結構的兩大基本因素。一方面,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披露是企業按照一定要求,採用一定形式的對外會計報告,可見,上市公司信息來源於企業資產配置所引起的會計信息。顯然,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首先便取決於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然而,正是在這一環節上,公眾作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使用者或需求者處於委託人的地位,或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從而,信息需求方難以控制具有代理人行為特徵的上市公司的信息製造過程,無法決定上市公司的信息製造質量。按現代委託理論,受利益驅動,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委託人將面臨代理人的「道德風險」。因此,要保障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決策有用原則的實現,離不開對委託人「道德風險」形成有效防範的約束機制。
另一方面,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也沒有體現會計信息披露誠實信用的收益性。實際上,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既是一種制度要求,更是一種道德要求。這意味著在規范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是一種行為基本准則,不過是獲得正常利潤的「入場券」而已。但是,誠信的「基準化」在現實世界中不過是一種理想化的構想。由於現實中存在大量的道德「失范」或「敗德」的行為,從而誠信的收益就只能被體現在非誠信的負收益上,即誠信的「逆向定價」上。換言之,誠實信用的信息披露的邊際收益等於信息欺詐的成本支出。而信息欺詐成本又是由社會反欺詐的力度決定的。由此可見,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披露機制的微觀基礎在於「反信息欺詐」機制的建設。
總之,實現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監督工具到決策有用的轉變,建立一個決策有用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機制,不能單純依靠財務會計信息結構的調整,還必須強化反信息欺詐的機制建設。反信息欺詐是維護社會經濟信息供給行為基本標準的微觀基礎,是對信息製造者信息供給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一種制度設計。
二、會計信息披露誠信行為的逆向定價:信息欺詐成本
傳統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特徵,在於信息披露主體的行為除了受上市公司制度、規范和慣例等制度性因素制約外,信息披露的時機、規模與質量主要是受主體自身的道德約束。這種約束結構意味著,信息供給者的行為對信息披露制度的吻合程度,主要由其道德水平決定。信息披露主體一旦出現「敗德」問題,信息披露的失范將是不可避免。而在信息披露失范的情況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不僅無法起到決策有用的功能,甚至也不可能具有監督功能。
在誠信逆向定價的模式中,信息欺詐成本的上升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及到三大主體,即信息披露的管理當局,信息製造者與信息使用者。因而,會計信息欺詐的邊際成本實際上是由這三大因素決定的。具體來說:
1、信息管理當局對信息欺詐的懲罰力度是決定信息欺詐成本的直接因素之一。它構成「管理懲罰成本」,用C1表示。
2、如果市場能夠給信息欺詐者回報以巨額損失,就形成了信息欺詐的「市場懲罰成本」,用C2表示。
3、只有在信息欺詐必須支付「違約懲罰成本」的市場環境下,才能對信息欺詐行為產生制約作用。違約懲罰成本則可表示為C3。那麼,信息製造者的信息欺詐總成本是管理懲罰成本,市場懲罰成本與違約懲罰成本三者的總和,用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