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公基金
① 揚州社保公積金基數
你好,2015年3月1日起揚州社保繳費標准如下:
養老保險繳費標准一:512元/月,標准二:966元/月;
醫療保險繳費標准:25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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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揚州公積金可以提取嗎,有什麼手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中心財務科辦理支付。
(2)揚州公基金擴展閱讀: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出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
職工離開工作單位,只是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隨之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變,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
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僅適用於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定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支取手續。
③ 揚州公積金貸款流程有哪些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大多數銀行的月供卡開通網上銀行後,就能在網銀上查詢到房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
通過電話銀行955服務熱線,通過銀行人工客服查詢;
去查詢個人徵信的機構,列印一份個人徵信報告,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房貸余額。
持本人身份證,到銀行放發貸款的個貸中心,找經辦客戶經理查詢;
如果你清楚知道利率調整的時間,也知道你當期執行的利率,你也可以自己下一個專業的貸款計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查詢方法:
④ 揚州公積金怎麼提取。
職工有以下12種情況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
4、家庭成員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5、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後未再就業;
7、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
8、離休、退休;
9、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務工農民返回原籍;
10、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11、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1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支取死亡職工的公積金。
符合不同的條件,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一般情況下,只要符合條件、資料齊全,五個工作日內即可辦好。
⑤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在那辦
您好,揚州百問 知道團隊為您解答!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國慶路347號
電話:0514-87368086(咨詢)
客服熱線:0514-9688988(公積金查詢與咨詢)
⑥ 哪位曉得揚州公積金如何提取
可以通過使用手機微信關注揚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然後進行公積金賬號綁定,再根據提取類別進行操作完成提取,具體的提取方法如下:
1、打開手機的微信搜索揚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找到該公眾號後點擊進入。
注意事項:
揚州市公積金的提取受理業務包含購買商品房、二手房、本地戶口離職、外地戶口離職、租房以及退休提取等事項。
⑦ 揚州公積金
說起公積金的用途,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就是「買房」。其實,公積金的用途廣泛。目前揚州公積金除了支持買房、租房,還可以繳費物業費。最新公積金管理辦法還增加了電梯加裝費支付,患重病治療提前等途徑。
據悉,揚州市最新修訂的《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揚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揚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將於2019年3月1日起頒布實施,原三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2月26日,揚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本次修訂的主要目的和內容進行解讀。
變化:
1、繳存單位范圍新增「外國及港澳台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社團常駐本市代表機構」。將在本市穩定就業的外籍人員以及港澳台人員納入繳存對象。
2、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別為5-12%。
3、個人繳存者的繳存比例由其自行申報,繳存比例為10-24%。
4、新增「轉移接續」條款內容,規定了「轉入」和「轉出」兩種類型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的條件和辦理流程。
5、租房提取條件調整為「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用於居住的」。
6、新增「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和「用於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提取條款。
7、職工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賃住房提出提取申請,每年辦理一次。
8、我市支付租房提取的限額為18000元/戶家庭/年,支付物業費提取的限額為3.5元/平方/月。
同時,
1、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由目前的20%統一上調為30%;
2、職工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減半發放;
3、暫停向購買第三套住房(首次貸款除外)或第三次(含以上)申請貸款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4、提取公積金還貸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是轉賬還貸,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貸款剩餘金額;二是現金提取,每半年可提取一次。
⑧ 揚州公積金可以提取現金要什麼材料嗎
可以提取。材料如下:
一、 租房提取
(一)本人身份證;
(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應提供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配租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三)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應提供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單身職工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單身證明)無住房產權登記證明;市區(不含江都區)范圍內的,需同時提供市房管部門和邗江區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產權登記證明;
(四)租賃雙方簽訂的租房協議(協議需註明出租人姓名、聯系方式、房屋地址、租金價格、租賃期限);
(五)租住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
(六)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書;
(七)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辦人還需提供關系證明(配偶、直系親屬)。
二、購買自住商品房提取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在辦理房產證前提取公積金;提供國家建設(房產)行政部門認可備案的《商品房購銷合同》和有效付款憑證;
(三)在辦理房產證後提取公積金,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完稅憑證;
(四)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辦人還需提供身份證和關系證明(配偶、直系親屬)。
(8)揚州公基金擴展閱讀:
根據《揚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分支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根據不同情形作出以下處理:
(一)申請事項符合規定的條件,申請資料完整,信息聯網核查通過的,即時作出准予提取的決定;
(二)申請事項不符合規定的條件,或者信息聯網核查未通過的,作出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三)申請資料不完整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補正的時間不計入受理時限;
(四)分支機構認為申請事項情況復雜,需進一步向不動產登記、房屋管理、民政、稅務等有關部門調查核實信息或請求異地協查的,調查核實與查證的時間不計入受理時限。
第二十七條分支機構應當嚴格進行提取審核。如對職工提取行為的真實性有疑義的,可依法依規要求職工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佐證材料,也可向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和核實。
第二十八條分支機構應當對下列情形的購房提取申請嚴格審核:
(一)職工購買外省市自住住房,或以購房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明顯異常的;
(二)所購的房屋總價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者提取額度相近,且該所購房屋價格(單價)明顯偏離當地市場水平的;或者職工所購房屋明顯不符合居住用途的;
(三)同一套房屋在一年內反復多次交易的;
(四)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的;
(五)房屋權屬證書上兩名及以上持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全部持有人之間為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關系的;
(六)其他存疑的購房提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