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盤前上市公司重要信息
⑴ 上市公司涉嫌信披違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影響股票走勢嗎
會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1)1月12日盤前上市公司重要信息擴展閱讀:
股票走勢的相關要求規定:
1、當指數上漲,黃色曲線在白色曲線走勢之上時,表示發行數量少的股票漲幅較大;而當黃色曲線在白色曲線走勢之下,則表示發行數量多的股票漲幅較大。
2、當指數下跌時,假如黃色曲線仍然在白色曲線之上,這表示小盤股的跌幅小於大盤股的跌幅;假如白色曲線反居黃色曲線之上,則說明小盤股的跌幅大於大盤股的跌幅。
⑵ 上市公司停牌 公告有幾種
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監管約束而採取的必要措施。
根據《證券法》規定,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
一般來說,股票停牌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大會、召開董事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資產重組、重大收購兼並,股權分置改革、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其次是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需要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再者就是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例行停牌時間:
自2002年4月1日起,本所修改上市公司披露定期報告、臨時報告時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例行停牌時間, 由原交易日上午停牌半天(即2個交易小時)改為交易日上午開市後停牌1個交易小時, 即自上午開市時起停牌1個交易小時,10:30恢復交易
技術性停牌,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臨時停牌、中止交易的行為。證券交易所可以視情況和上市公司的申請予以技術性停牌:
1.上市公司計劃進行重組的;
2.上市證券計劃換發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計劃供股集資的;
4.上市公司計劃派發特別股息的;
5.上市公司計劃將上市證券拆細或合並的等。
上市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停牌申請的,應說明理由、計劃停牌時間及預計復牌時間。上市公司在其證券停牌後,應及時處理導致停牌的事項或積極採取行動以符合有關上市標准。
除正常情況下的臨時停牌外,因突發性事件而有可能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
⑶ 上市公司披露年報主要是哪些數據對股價有影響
一般投資者關註上市公司的年報來決定是否投資以及投資額度。而以下幾個部分是投資者所關注重點,同時也是對上市公司股價產生影響的主要方面。
第二部分:「會計數據摘要」。
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常用的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凈資產收益率。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公司的基本盈利能力。在這些數據中有一條叫「每股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這一指標投資者應高度重視,它可以體現出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是否真的賺到了利潤。
第五部分「公司財務狀況」
1、「公司財務狀況」可以看到主營業務利潤、凈利潤總額的同比增長率,從中可以看出公司的發展趨勢。 2、公司投資情況。特別是一些新股、次新股,要注意其投資項目的進展狀況。 3、新年度的發展計劃,尋找公司的發展計劃中是否存在與市場熱點吻合的地方。
第八部分「財務會計報告」。
主要包括三張報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其中的利潤表中會列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即通常所說的三費)。
「(3)1月12日盤前上市公司重要信息擴展閱讀」:年報是每年出版一次的定期刊物。又稱年刊。 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必須提交股東的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報表包括描述公司經營狀況,以及資產負債和收入的報告、年報長表稱為10-K,其中的財務信息更為詳盡,可以向公司秘書處索取。年報在上市公司中有兩種版本,一種是在公開媒體上披露的年報摘要,其內容較簡單,另一版本是交易所網站披露的詳細版本。
⑷ 公司准備上市,一般什麼時候披露高管信息
在上次提交資料的時候就需要披露。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 11 號 現發布《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周小川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已經公告持股變動報告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就該事實做出公告,無需停止買賣該公司股票和重新提交持股變動報告書:
(一)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其所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一的;
(二)一致行動人的成員發生變化;
(三)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折疊第三十一條
上市公司應當定期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持股變動情況,並及時向證券交易所做出報告。
折疊第三十二條
有關持股變動情況依法披露前,相關信息已在媒體上傳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現異常,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立即向有關股東進行查詢,有關股東應當及時予以書面答復,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做出公告。
折疊第三十三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至少一家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披露有關持股變動信息;在其他媒體上進行披露的,披露內容應當一致,披露時間不得早於指定媒體的披露時間。
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很龐雜,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種。
1.定期報告
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2.臨時報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應當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⑹ 請問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須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應當根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一號編制,並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信息,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公司應於每個會計年度中期結束後60日(2個月)內編制完成中期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4個月)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在中國證監會信息披露指定報刊上公布,並報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並在得到核准後,再以臨時報告的形式向社會公眾說明事件的實質。
⑺ 中小板上市公司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有何要求
根據《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訂)規定,上市公司應在4月15日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業績預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業績預告,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業績預告。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等發行上市公開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主要財務數據的,應按上述要求披露業績預告。
⑻ 怎麼及時獲得上市公司的重要消息
如果你提前就知道某家公司業績大增,那麼在消息公布之前提前買入公司股票。等大多數人知道的時候,你就可以坐享其成,等著其他投資者買入推升股價,毫不費力的賺取收益。
顯然,作為小散在投資股票的時候有一個先天的缺陷,就是信息劣勢。大部分的普通投資者都是通過一些公開的渠道獲取信息,所有的信息基本都是公開的。而且時效性比較差,普通投資者往往是最後才獲得信息的一批人。機構投資者和普通投資者比起來,有一定的信息優勢。機構投資者有專門的分析師,這些分析師的工作就是弄清楚其負責的行業情況,以及其行業內具體公司的經營狀況。他們在投研的專業性和便利性遠勝於普通投資者。但是機構投資者的信息優勢和本公司的大股東、高管比起來,相對又要弱勢很多。大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高管是公司的經營者,這兩類人是最熟悉公司的人。公司的大股東和高管有著天然的信息優勢,他們了解本公司行業的競爭狀況,發展前景。了解公司有哪些優勢,哪些劣勢,未來的發展狀況如何,甚至公司內部的人際關系怎麼樣,管理人員的性格和處事風格怎麼樣,這些信息是不可能在新聞網站上看到的。
作為小散能夠做的就是盡力縮小這種差距,利用市面上盡可能多的軟體,像wind、同花順等還有風險預警的APP,比如風險早知道等,第一時間掌握公司動態,保證自己不處於信息劣勢。
⑼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內容
你好,上市公司重大時間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