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考慮上市公司哪些信息
Ⅰ 股票長線投資需要考慮上市公司的哪些財務指標謝謝!
三年平均的ROE、ROIC、毛利率、凈利潤增長率是選擇長線投資股的關鍵。一般來說,ROIC>15%是公司競爭力強的表現。
Ⅱ 長期投資上市公司的股票,應該考慮上市公司哪些信息
長期投資主要是關注基本面的信息。
1、注意投資大環境。即公司所在的經濟環境對公司的經營是否構成較為嚴重的影響。
2、注意公司的財務信息。主要是盈利和投資的問題,特別要注意公司盈利構成是否是以主營業務收入為主體,否則難以持續增長
3、注意公司未來發展戰略。這些信息在股東大會上會公布,要注意考察發展方向是否能順應時代要求,能有有效拓展業務,增加收入
4、及時了解相關政策信息,以便及時調整倉位布局
Ⅲ 請問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須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應當根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一號編制,並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信息,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公司應於每個會計年度中期結束後60日(2個月)內編制完成中期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4個月)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在中國證監會信息披露指定報刊上公布,並報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並在得到核准後,再以臨時報告的形式向社會公眾說明事件的實質。
Ⅳ 上市公司哪些事項必須公告
您好,
第五條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
第六條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信息,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證券交易所登記,並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發布。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第七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將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上市公司注冊地證監局,並置備於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第八條 信息披露文件應當採用中文文本。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准。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況、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行為進行監督。
Ⅳ 企業對上市公司進行投資時,應注意財報的哪些信息
從這三種表中應著重分析以下四項主要內容:
1、公司的獲利能力
公司利潤的高低、利潤額的增長速度是其有無活力、管理效能優劣的標志。作為投資者,購買股票時,當然首先是考慮選擇利潤豐厚的公司進行投資。所以,分析財務報表,先要著重分析公司當期投入資本的收益性。
2、公司的償還能力
目的在於確保投資的安全。具體從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一是分析其短期償債能力,看其有無能力償還到期債務,這一點須從分析、檢查公司資金流動狀況來下判斷;
二是分析其長期償債能力的強弱。這一點是通過分析財務報表中不同權益項目之間的關系、權益與收益之間的關系,以及權益與資產之間的關系來進行檢測的。
3、公司擴展經營的能力
即進行成長性分析,這是投資者選購股票進行長期投資最為關注的重要問題。
4、公司的經營效率
主要是分析財務報表中各項資金周轉速度的快慢,以檢測股票發行公司各項資金的利用效果和經營效率。
總之,分析財務報表主要的目的是分析公司的收益性、安全性、成長性和周轉性四個方面的內容。
Ⅵ 企業上市地點的選擇應考慮哪些因素
你好,首發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意願自主選擇上市地。
企業選擇上市地需要立足長遠,既是選擇交易所也是選擇股東,適合自己的股東群體將使產業發展與資本增值相得益彰。企業在選擇上市地時一般應考慮以下因素:
(1)是否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的需要,包括產品市場、客戶、品牌形象、企業與擬上市地國家(或地區)業務的關聯度;
(2)公司的信息半徑,一般而言,公司的信息半徑與產業、客戶等有關,如國外一般投資者對中國的非網路業的企業的認同度較低;
(3)上市標準的差異,國內外上市標准差異較大,國內市場中小板與創業板也有不同的定位,因此足夠了解擬上市地的游戲規則並符合企業上市要求顯得很重要。其中包括對公司治理的適應,如根據薩班斯法案,美國對中小企業也提出很嚴格的治理要求,企業因此會付出更多的成本;
(4)一級市場的籌資能力、市盈率水平、二級市場的流通性、市場活躍狀況、後續融資能力;
(5)上市成本,包括初始上市成本與後續維護費用;
(6)上市時間與進程;
(7)地理位置、文化背景、法律制度等;
(8)政府的有關政策。
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很龐雜,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種。
1.定期報告
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2.臨時報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應當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