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監管與信息披露變化
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圍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很龐雜,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種。
1.定期報告
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2.臨時報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應當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藉助哪些方式
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有網上、報紙、雜志、電視以及信息發布會等方式。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
1. 首次披露——招股說明書
2. 上市公告書
3. 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
4. 臨時報告。
具體而言: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類: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
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徑和方式: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體主要是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一些專業報刊,如《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證券市場》周刊等證券類報刊。 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全文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巨潮資訊(www.cninfo.com.cn)發布。
目前,上市公司的臨時報告也可以在這兩個網站找到。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指定報刊和網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目標和意義是什麼
信息披露制度,也稱公示制度、公開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為保障投資者利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而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其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證券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它既包括發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後的持續信息公開,它主要由招股說明書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臨時報告制度組成。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主體上看,它是以發行人為主線、由多方主體共同參加的制度。從各個主體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氣息的地位看,他們大體分為四類;第一類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體,它們所發布的信息往往是有關證券市場大政方針,因而也是較為重要的信息,這類主體包括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它們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既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體,也是有搓信息披露的法律得以實施的招待機關,因此它們在披露制度中處於極為重要的地位。第二類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體,即證券發行人,它們依法承擔披露義務,所披露的主要是關於自己的及與自己有關的信息,是證券市場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為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體,它們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一般沒有信息披露的義務,而是在特定情況下,它們才履行披露義務。第四類主體是其他機構,如股票交易場所等自律組織、各類證券中介機構,它們是制定一些市場交易規則,有時也發布極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應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職責。
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公開的時間上是個永遠持續的過程,是定期與不定期的結合。各國企業股份化的經驗證明,證券市場是股份制發展的必然結果,只有給股份持有人創設一個可以隨時變現其股份的制度,股份制改造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群眾基礎,才能更快的推廣,從而實現資金規模化所產生的效益。
信息披露的強制性。有關市場主體在一定的條件下披露信息是一項法定義務,披露者沒有絲毫變更的餘地。雖然從證券發行的角度看,發行人通過證券發行的籌資行為與投資者購買證券的行為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發行人從而應按照招募說明書中的承諾,在公司持續性階段中履行依法披露義務,投資者之間關系的一個次要方面,而更主要的方面,還在於法律規定的發行人具有及時披露重要信息的強制義務。即使在頗具契約特徵的證券發行階段,法律對發行人的披露義務也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具體表現在發行人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制招募說明書,在此基礎上,發行人的自主權是極為有限的,它有在提供所有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之後,才有少許自由發揮的餘地。這些信息不是發行人與投資者協商的結果,而是法律在徵得各方同意的基礎上,從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基礎上所作的強制性規定。並且,它必須對其中的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信息披露制度權利義務的單向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法律上的另一個特點是權利義務的單向性,即信息披露人只承擔信息披露的義務和責任,投資者只享有獲得信息的權利。無論在證券發行階段還是在交易階段,發行人或特定條件下的其他披露主體均只承擔披露義務,而不得要求對價。而無論是現實投資者或是潛在投資者均可依法要求有關披露主體提供必須披露的信息材料。
④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基礎及原則,誰知道跪求,懸賞50分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基礎及原則:
1、會計信息披露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
2、按照會計准則的統一要求披露會計信息。
3、披露的會計信息有助於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確的決策。4、披露的會計信息必須真實和完整。
一、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一)從財務會計報告目標看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財務報告目標是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性」的會計信息。「決策有用性」表現為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兩個方面,上市公司在披露過程中如何正確處理二者之間的相互關系是提高披露質量的關鍵。
(二)從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使用者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標準的基本要求:一是恰當性,所披露的信息應當是與使用者決策相關並可靠,不至於導致誤解。二是公正性(公允性),所披露信息必須滿足內外使用者的共同決策需求,應保持公正,不能以偏向特定使用者的利益為導向。三是充分性,不論是定量信息還是定性信息,只要對決策者具有重要影響,都應當通過一定的報告形式予以披露。四是重要性,充分披露並不意味著對可能影響決策的所有活動或事項的信息都要賦予同等程度的比重。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充分披露的治理措施
(一)增加非財務信息披露的內容。非財務信息是指不一定與公司財務狀況相關,但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它不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極少披露甚至不披露非財務信息,與證券市場的發展不相適應。 (二)增加披露表外信息內容。表外信息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幫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報表內容,了解 企業 一系列有助於進行經濟決策但是又不能在基本財務報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上市公司現行財務報告披露的是 歷史 性會計信息,而且有些事項「無法滿足傳統意義上的定義、確認、計量標准而無法在財務報表中予以反映」。基於這些局限性,表外信息披露便勢在必行。表外信息既可豐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含量,又能提高相關會計信息的質量,是 現代 會計發展的必然趨勢。 (三)增加不確定性信息內容。目前國內上市公司披露會計信息比較單調,不能滿足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信息需求,且證券市場存在不確定性風險,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不確定事項又多,而現行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卻沒有披露這些信息,財政部及國家證券監管部門對這方面沒有明確的制度。提供不確定性信息,對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提供者,以及會計准則的制定者都非常重要。不確定性信息反映的上市公司不確定性事項包括:低度不確定性事項,中度不確定性事項和高度不確定性事項。
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措施
第一,建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信用評估制度。為了進一步提高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有必要建立信息披露信用的考核機制。主管部門應頒布《會計信息等級管理辦法》,不定期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進行等級評定,即從高到低依次分為A、B、C、D四類,並相應實施管理。 第二,完善披露管理辦法,加強違規處罰剛性。作者認為:對披露過程中出現的違規現象,不僅要處罰上市公司,還要處罰有關責任人,有必要使管理當局承擔違規披露的民事責任。
第三,探索新的注冊 會計 師行業監管模式。安然事件後,SEC擬設立一個獨立於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機構。新成立的監管機構由會計人士與非會計人士組成,其主要職能是制裁與質量控制。根據國內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不妨也借鑒國外的做法,建立一個獨立於會計界的新的監管機構,營造有效的制約機制。
第四,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
(1)必須合理、有效地設置會計機構。
(2)上市公司必須加強內部審計,設置內審機構,歸屬監事會領導,對會計業務進行日常的內部審計監督。 (3)明確財務人員的信息供給主體的地位,強化披露財務信息的內部監督。
第五,建立外部約束機制,完善社會監督體系是制止和防範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證。
(1)制定 科學 、配套的會計規范體系。我國上市公司會計規范體系主要由《會計法》、《證券法》、《 企業 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股票發行與變數管理暫行條例》、《公開發行股票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等 法律 規范制度所構成。但是目前我國有關現行法規制度中仍存在漏洞和不足,如財務信息披露中對重大事件披露的規定顯得不夠明確和完整等,這些地方都需要進行修改和補充。
(2)加大證券市場財務信息披露的監督力度。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①改革多頭管理的體制。證券監管部門的設置應集中到兩個層次:一是中央級的證券監管部門。負責對全國上市公司進行客觀監管,統一制定證券市場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規范;二是證券交易所,它就遵循中央證券監管部門的規定,對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動和財務信息披露進行具體的詳細的監管。②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監察員制度,由 中國 證監會及其駐各地派出機構委派信息監察員到各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說明書、申報、年報、股利分配等信息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監督。③證券監管部門要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的監管辦法,對違規行為予以明確界定,堅決杜絕不規范行為。
關於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方法的探討
一、反信息欺詐:會計信息決策有用性的收益定價
盡管會計信息來源於企業組織,但單純的企業組織理論已難以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結構作出滿意的解釋。企業組織與公眾信息需求是決定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結構的兩大基本因素。一方面,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披露是企業按照一定要求,採用一定形式的對外會計報告,可見,上市公司信息來源於企業資產配置所引起的會計信息。顯然,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首先便取決於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然而,正是在這一環節上,公眾作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使用者或需求者處於委託人的地位,或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從而,信息需求方難以控制具有代理人行為特徵的上市公司的信息製造過程,無法決定上市公司的信息製造質量。按現代委託理論,受利益驅動,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委託人將面臨代理人的「道德風險」。因此,要保障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決策有用原則的實現,離不開對委託人「道德風險」形成有效防範的約束機制。
另一方面,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也沒有體現會計信息披露誠實信用的收益性。實際上,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既是一種制度要求,更是一種道德要求。這意味著在規范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是一種行為基本准則,不過是獲得正常利潤的「入場券」而已。但是,誠信的「基準化」在現實世界中不過是一種理想化的構想。由於現實中存在大量的道德「失范」或「敗德」的行為,從而誠信的收益就只能被體現在非誠信的負收益上,即誠信的「逆向定價」上。換言之,誠實信用的信息披露的邊際收益等於信息欺詐的成本支出。而信息欺詐成本又是由社會反欺詐的力度決定的。由此可見,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披露機制的微觀基礎在於「反信息欺詐」機制的建設。
總之,實現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監督工具到決策有用的轉變,建立一個決策有用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機制,不能單純依靠財務會計信息結構的調整,還必須強化反信息欺詐的機制建設。反信息欺詐是維護社會經濟信息供給行為基本標準的微觀基礎,是對信息製造者信息供給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一種制度設計。
二、會計信息披露誠信行為的逆向定價:信息欺詐成本
傳統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特徵,在於信息披露主體的行為除了受上市公司制度、規范和慣例等制度性因素制約外,信息披露的時機、規模與質量主要是受主體自身的道德約束。這種約束結構意味著,信息供給者的行為對信息披露制度的吻合程度,主要由其道德水平決定。信息披露主體一旦出現「敗德」問題,信息披露的失范將是不可避免。而在信息披露失范的情況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不僅無法起到決策有用的功能,甚至也不可能具有監督功能。
在誠信逆向定價的模式中,信息欺詐成本的上升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及到三大主體,即信息披露的管理當局,信息製造者與信息使用者。因而,會計信息欺詐的邊際成本實際上是由這三大因素決定的。具體來說:
1、信息管理當局對信息欺詐的懲罰力度是決定信息欺詐成本的直接因素之一。它構成「管理懲罰成本」,用C1表示。
2、如果市場能夠給信息欺詐者回報以巨額損失,就形成了信息欺詐的「市場懲罰成本」,用C2表示。
3、只有在信息欺詐必須支付「違約懲罰成本」的市場環境下,才能對信息欺詐行為產生制約作用。違約懲罰成本則可表示為C3。那麼,信息製造者的信息欺詐總成本是管理懲罰成本,市場懲罰成本與違約懲罰成本三者的總和,用C
⑤ 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目前所取得的成就
我國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取得的成績
會計信息披露規范逐步完善。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以《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為主體,以《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試行)》和證監安會發布的關於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准則為具體規范的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首次披露(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重大事項報告)三部分組成的信息披露內容,初步規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問題。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體系正在不斷完善。1992年11月,為了適應證券市場管理的需要,我國成立了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簡稱證券委),同時還成立了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簡稱證監會)。前者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管機構,後者是一個受證券委指導並授權全面監督檢查與歸口管理證券業務的政府執行機構,負責建立健全證券監管工作制度。它們從宏觀管理的角度出發,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進行了比較有效的管理。此外,證券交易所也積極地參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另外,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體系中,注冊會計師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正越來越明顯地發揮出來。從1997年年報的審計看,注冊會計師們出具解釋性說明的明顯增多,同時,重慶會計師事務所對「渝鈦白」說「不」,以及普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寶石A」年報的拒絕發表意見,都開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先例。隨著1998年「脫鉤」工作的迅猛開展,我國注冊會計師的職業責任感更有明顯提高,其執業環境也正在改善。
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市場投資者的心理素質和投資分析、決策水平等技術能力正在不斷提高
⑥ 證監會如何提高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效率可以有哪些具體措施
1、責令改正
2、監管談話
3、出具警示函
4、將其違法違規、不履行公開承諾等情況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
5、行政處罰
6、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
7、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⑦ 上市公司監管與信息披露的問題下面這些題目請懂的人幫我做下,急 不勝感激
1,是的;我國信息以強制性披露為主,自願性較少;同時還的披露制度、懲戒機制等不完善。
2,對的;
3,兩個月;
4,124
5,1234
6,一。自第一個交易日起停牌;
7。1234
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