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扎堆網上銷售
Ⅰ 就銷售渠道言,保險公司利用網路來進行銷售的方法屬於什麼
你好,就銷售渠道而言,分為直接銷售和間接銷售,你說的屬於直接銷售,而後者包括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
Ⅱ 保險公司互聯網銷售資格
一、互聯網保險業務定義和經營范圍
1.從官方層面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給予明確定義。從內容上看,應該是廣義上的互聯網保險(放心保的產品總監宋誠曾在《互聯網保險:逆襲2013遐想2014》中有過討論,感興趣的可以自行搜索)。這就給予保險行業足夠大的想像空間,保險公司或者中介機構只要滿足文件的基本要求,都可以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進一步講,將為推動更為充分的市場競爭,有利於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
2.對跨區經營給予明確規定。此前由於監管缺位,實務中存在很多由於跨區經營所導致的糾紛。而「網銷專屬產品」已經得到了媒體的大量關注,在此不必細說。有一點應該注意,原文為「經保監會審批為網銷專屬產品的,可以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支機構的法人機構經營范圍」。不能忽略了監管機構的審批,這種設定其實是從監管角度引導保險公司積極進行產品創新。你可以放開手腳去設置自認為科學合理的「網銷專屬產品」,至於是否合規、是否通過審批,需要經過考核才行。
二、保險公司經營條件
1.互聯網保險經營管理制度更加合理完善。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互聯網保險業務隨著互聯網金融的浪潮也得以興起,包括保險公司官網、電商平台以及保險中介機構等等。可以說,魚龍混雜的現象不可避免地會而且將會存在。《通知》對相關網站的經營資質和其他要求給予明確規定,有利於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化。
2.對提供咨詢和銷售人員要求具備從業資格。這對於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都是大的挑戰,會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產生一定影響。在此之前,很多保險公司可能是直接從其他業務部門抽調一些人員,直接組成項目組或者業務部門來經營互聯網保險的,是否具備銷售人員從業資格可想而知;而諸如京東、蘇寧等電商平台更是可想而知。盡管之前一直都有強調要進行崗前、崗中培訓,但是落實力度上可能還不夠到位。如果《通知》最終得以實施,那麼這部分人員會受到很大影響,至少需要進行專門的系統化培訓。
3.對中介機構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收付方式進行規范。可能是受到代理人制度的啟發,《通知》規定「保險公司通過合作機構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應實現集中收付,合作機構不得代收保費。」這會影響到部分中介機構的經營模式,不過也有部分機構在此之前已經做好此方面工作,如放心保等。因此,或許會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經營模式甚至市場份額產生一定影響。畢竟,互聯網行業是瞬息萬變的,能夠抓住機遇的就會迅速崛起。
三、產品與宣傳管理
1.充分考慮互聯網特點,鼓勵產品創新。簡明易懂、便於投保將會成為互聯網保險產品的一個基本特點,各種意想不到的新奇保險產品將會粉墨登場。當然,會有一些產品是失敗的,但是保險公司將敢於試錯,對於消費者而已至少是好事。
2.規范宣傳內容和方式。這方面,應該是鑒於銀保業務的監管經驗。規定「制定統一、規范的宣傳銷售文本和用語,合作機構不得進行擅自修改」,以及「分紅、投連和萬能險產品須在產品銷售頁面顯著位置以不小於產品名稱字型大小的黑體字標注收益不確定性」,在此不必贅述。
3.產品促銷活動監管更符合互聯網特點。這個主要體現在贈險等促銷活動上,網上已對此有較多討論,不再贅述。促銷活動屬於附加費用,在互聯網上由於降低了相關費用,可以允許通過贈送或者折扣方式給予消費者福利。還應該說明的是,《通知》對普通保險產品和保障型、儲蓄型保險產品實行了差別化監管,也就是對其所佔產品總保費比例上限進行了不同的規定。通過這種方式來引導保險公司關注或者傾向於保險保障功能。
四、銷售管理與服務標准
1.提出互聯網保險服務標准。包括原則上即時承保、五日內退保、實時查詢、線上申請退保等服務標准,這其實是對現有經營機構的一個隱形篩選指標。不難預見,服務標准將成為產品宣傳內容之外的一項重要監管內容。
2.鼓勵簡化操作流程。保險業務的完成是一個漫長的流程,互聯網使得其能夠實現扁平化,換句話說,能夠降低業務的操作時滯,甚至可以減少部分繁瑣的操作流程(余額寶等基金對銀行理財業務的沖擊結果之一是,傳言「首次購買面簽程序將會取消」)。鼓勵以電子簽章等形式為載體的業務流程創新,可以推動保險業務的發展。
五、信息與交易安全
1.強調客戶信息的存儲與維護。這方面是保險公司以及互聯網企業的分內之事,不必特意強調。只是有一點需要注意,「保險公司通過合作機構網站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應於成交後24小時內將投保人填寫的完整投保信息導入保險公司核心業務系統」,該規定其實對保險公司和中介平台的信息對接能力提出一定要求。
六、監督檢查
1.對互聯網業務的中止、終止等基本情況進行具體規定。特別提到了,保險公司終止互聯網新業務,在存量保單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網上服務。
綜上所述,
《通知》規范了現有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方式與業務形態,有利於保險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通知》對投保人即消費者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保險需求能夠更快得到響應和滿足,使質優價廉的保險服務成為可能;對保險公司及中介機構而言,有利於調整現有業務形態,鼓勵產品研發與創新,為贏取市場機遇提供可能;對監管機構即保監會而言,提高監管制度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尊重互聯網基本特點,推動保險行業的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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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就銷售渠道而言,保險公司利用網路來進行銷售的方法屬於什麼
就銷售渠道而言,保險公司利用網路來進行銷售的方法屬於直銷。
直銷按世界直銷聯盟的定義,直銷指以面對面且非定點之方式,銷售商品和服務,直銷者繞過傳統批發商或零售通路,直接從顧客接收訂單。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直銷也可以簡稱廠家直接銷售,不經過代理可以直接銷售的,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直接向最終消費者進行銷售的一種經營銷售方式。
世界直銷協會對於直銷的概念是如此定義的:直銷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鋪以外的地方(例如個人住所、工作地點或者其他場所),由獨立的營銷人員以面對面的方式,通過講解和示範方式將產品和服務直接介紹給消費者,進行消費品的行銷。
直銷業相比傳統零售業的優勢:
服務個性化。由於直銷產品比較特殊化、個性很強,需直銷人員講解、演示、試用,所以要求直銷人員 根據產品和消費者的要求提供個性化服務。
就業簡易化。直銷人員的就業門坎較低,它需要付出的是少量的金錢和時間,而且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省略了很多成本。具有推銷能力都有機會成為一名直銷員,這在一定程度上可緩解我國日益嚴重的就業壓力
銷售主動性。由於直銷更多需用直銷人員的主動推薦、演示、講解,銷售能力越強,銷售額就越大。
服務便利性。由直銷人員提供的送貨上門服務,提供了另一種給消費者便利的高品質產品的銷售渠道。
Ⅳ 保險公司的一些保險產品會不會在網上銷售
會的,現在大部分放在網上的產品是意外險、旅遊險、車險、短期健康險、簽證保險等,長期壽險、分紅險、健康險都還不能在網上直接銷售
Ⅳ 一個有保險工號的業務員在網上銷售其他公司意外險違法嗎
不合規,你會被開除,查一下你的員工守則你就知道了,懲罰蠻嚴重的
Ⅵ 網上如何銷售保險
網上買保險相比於傳統渠道購買保險而言,更為方便,投保過程更為簡潔。在網上買保險,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具體的保障需求,然後選擇最為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當然,網上買保險還需要注意最關鍵的一個問題是,就是要選擇專業的可靠地保險網上購買平台。類似慧擇網這樣的網路保險投保平台,都是不錯的選擇。
網上買保險要注意哪些問題?
1、所購網上保險需要與自己的需求匹配,目前網上的保險類型有很多,包括短期意外險、健康險、旅遊險、壽險等;
2、在網上購買保險除了看基本保障外,如果有時間最好看一下產品條款,有一些細節方面,不同公司是有較大差距的,需要仔細識別。
Ⅶ 保險公司的一些保險產品會不會在網上銷售
目前,網購是人們利用網路最頻繁的作用之一,足不出戶就能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同樣,買保險也可以通過網購來實現。那麼究竟網上保險怎麼樣呢,在網上買保險與傳統方式有什麼樣的區別呢,在網上買保險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相對於傳統購買保險的方式,網上保險有著諸多優勢。在網上買保險省去了中介這一環節,也就不會產生中介費,所以同樣的一份保險在網上購買會更加便宜。關於網上保險怎麼樣支付的問題也很簡單,在支付的時候只需要使用個人的銀行卡或者支付寶就能快捷辦理支付,同時還可以享受同樣效力的電子保單,省去了紙質保單的保管麻煩,不會再擔心因為丟失了保單而不能申請理賠的後果。另外,在網上購買保險還可以對比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通過對比來決定那一款保險更加適合自己,從而省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在網上買保險的時候也需要謹慎對待,必須在正規的保險公司的銷售網站上進行購買,避免上當受騙。保險的各種條款都具有很強的專業性,一部分人擔心在購買的時候不能很好的理解,對售後服務也抱有懷疑態度,所以不同的人對網上保險怎麼樣這一問題都有不同的答案。其實,網上保險確實能減少許多繁瑣的操作和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只要在正規的保險公司的官方網站上購買,填寫信息的時候確保填寫正確、真實有效,就不會有風險。這里要為您介紹平安保險商城,上面提供了各類意外保險、旅遊保險、財產保險、少兒保險、老人保險等,保障內容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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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我公司是家保險代理公司,如果要進行保險網上銷售請問需要什麼資質,辦理什麼證件
保監會規定:除保險公司、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以外,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包括在互聯網站上比較和推薦保險產品、為保險合同訂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務等。
貴公司需要向保監會申請網銷資格證明。可以在保監會網站察看相關政策。